伊姆萨脸上又浮现出神秘的微笑,堪比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道:“这个,是生命女神的种子。”
“呃,生命女神的种子,该不会把这个种进土里,就会长出生命女神吧?”
伊姆萨急忙道:“不可胡说,不可亵渎,这种子若是放进土壤中,就会长出生命之果,只要给家畜吃下,它们的体积便会迅速增大一倍多,而且繁殖速度也会大大加快……”
李瑟脱口道:“原来是明星BB肥!果然是宝物,这样的话,确实是解决了一个最大的问题。不对啊,如果人吃了生命之果,岂不是会变成巨人?岂不是生很多人出来?”
伊姆萨又道:“我还未说完,若是生命之果给人吃下的话,的确会产生变异,不过,人体负荷不了这种变化,多半就变成痴呆了。”
李瑟笑道:“这倒也是,家畜本就没有智商而言,吃了生命之果也没问题。”
伊姆萨急道:“我还没说完呐。”伊姆萨仿佛抖宝似的,迫不及待地道:“生命之果还可以研磨成水,一枚果子的汁水浇灌到植物上,能缩短树木的成长期,大概是只要十分之一的时间!”
李瑟惊奇地瞧着他,道:“这么神奇?”
伊姆萨得意地道:“当然,我们纳安部落是生命女神眷顾的民族。”
李瑟摇头不信,道:“真有你说的这么好,你为什么不用?我看你们个个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难道空守着宝山饿死么?”
伊姆萨大摇其头,道:“有句话叫作怀璧其罪,我们若是将这个秘密传扬出去了,你说会有多少人打我们的主意?若非遇到李瑟先生你这样的强者,我们宁愿将这个秘密永远埋藏。”
李瑟笑道:“你们也太信任我了,万一我也贪图你们的生命之果,你们还能拦得住我么?”
卡兰在一旁道:“若是不信任李瑟先生,我们也不会把它拿出来了。”
李瑟冲她微微一笑,沉吟片刻,道:“长老,你刚才的提议还是很有道理的,与其寄人篱下,不如自己当土霸王!我们迁移到北韩去,估计以我跟帝国公主的交情,让莫拉苏封个领地给我还不算太难吧!”
伊姆萨连连点头,面露喜色,道:“不管去哪里,只要是远离天空之城,我们就满足了。”
李瑟笑道:“那好,趁着天色还早,你们都收拾一下,还是算了,别收拾了,你们随便带一些吃的干粮和水就行了。我现在去想办法去。”
李瑟起先已经打定主意,擎天柱这个大家伙是跑不掉的,他那巨大车厢里面,坐个一百个人是没问题的,其他人便骑马好了,起先,他看到他们部落外面的马还是不少的。随便骑走些就是了。
正往外走,一个老头走进来,向伊姆萨说了句什么,伊姆萨道:“李瑟先生……呃,酋长大人,部落一共三百五十二人,该怎么走?年轻的可以骑马离开,但有不少都是孩子和行动不方便的老人,不知道酋长有什么办法能弄到马车么?”
李瑟笑道:“马车啊!伊姆萨你太落伍了,咱们什么身份,坐马车那可太掉面子了,咱有更潮的。走!本酋长带你去开开眼界去!”
李瑟搂着伊姆萨的肩膀往外行去,卡兰将李瑟刚才讲的话给其他长老说了一遍,大伙儿一哄而出,都跟着去瞧热闹了!
李瑟一出来,只见那些孩子们一齐围了上来,好奇地望着李瑟,那些女人们瞧着李瑟的眼神明显多出几分敬畏,李瑟向伊姆萨问道:“长老你跟大家都说了?”
伊姆萨道:“刚才我让霍尔奴清点人数的时候宣布了你成为我们的新酋长,酋长大人可别见怪。”
李瑟笑道:“不怪不怪,你再跟大家伙说,以后跟着本酋长,吃香的喝辣的,没人再敢欺负他们……”瞧着族人都是衣衫褴褛,似乎圣斯特劳斯的乞丐也比他们穿得阔气,又道:“还有新衣服穿!”
伊姆萨眼中闪出一丝光芒,令李瑟怀疑他年轻时候拥有一双梁朝伟的电眼。
“&%¥#@……”
族人们先是呆了片刻,随即欢呼起来,周围的族人一齐拜伏在地,向着李瑟跪拜,口中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神情又惊又喜。
李瑟瞧得一阵心酸,道:“长老啊,你让大家让开一点地方,我给你们开开眼界,长长见识。”
…………
“轰……”地一声,擎天柱从天而降,巨大伟岸的身躯加上他那吨位级的重量,登时将地面踩出一个小坑来,那闪烁着耀眼光芒的金属,那复杂精密的身体构造,未来式的先进武器……这些人闻所未闻,人人惊呼起来,那些孩子拼命往大人的怀里钻,殊不知那些大人也是惊恐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