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梅花,他是抱着感恩的心情仓促同她结婚的。他们之所以没有离婚,除了岳父反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孩子把他和她联系在一起。他身陷囹圄,孩子临时交给同事照应。,妈死了,爸爸又坐牢,这么幼小的孩子能经受得住吗?人死不能复生,但孩子可千万别出问题。他在看守所焦急的正是这个。至于他可能被判重刑,考虑得并不多。
警方审理此案也颇感棘手,认定黄志钧杀人的证据是玻璃杯上的指纹。如果黄志钧供认不讳,就可以定案,移送检察院起诉,可是黄志钧一直不承认,加上毒药的来源没有搞清楚,又无其他有关证据,要定他的罪也比较难。他在审讯中既否认妻子自杀,又否认自己投毒,确实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
预审员(下同)问:“你认为卞梅花是自杀还是他杀?”
黄志钧(下同)答:“不可能自杀。她没有理由自杀。她虽不爱我,但她爱女儿,爱这个家。早晨我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的,叫我把门关好,她要多睡一会儿。我们夫妻分居这么多年,调动工作一直解决不了。最近,我岳父从中帮助,我们学校为了照顾我,同意把她调来,到实验室当实验员。听到这个消息,她非常高兴,怎么会自杀呢?不可能!”
问:“那么卞梅花是被人投毒致死的罗?”
答:“那当然。”
问:“你家门上的锁共有几把钥匙?”
答:“共有两把,一把我带着,一把我女儿带着,她妈妈来了就交给她妈妈。”
问:“你走的时候是不是把门锁关了?没有钥匙能不能开你家的门?”
答:“我记得很清楚,我女儿上学走了大约20分钟我才离开家,因为梅花还在睡着。我特意用手拧门把手,确信锁上了从外面打不开,才离开家的。没有钥匙是开不了门的。一次我把钥匙丢在家里,回家时怎么也打不开锁,到学校找女儿要钥匙,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参观去了,我叫电工帮我开锁,也未打开。”
问:“卞梅花死的那天上午,你身上带了一把钥匙,我们在卞梅花的裤子口袋里发现一把钥匙,按你说的没有钥匙是开不开门的,那就说明,除了你别人是开不开门的,外人不可能进到你家里在玻璃杯里放下毒药毒死卞梅花,而有这种可能的只能是你,你还不承认怎么行呢?再说玻璃杯上只有你和卞梅花的指纹,没有别人的指纹,不是你放的毒是谁呢?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们都能定你的罪,希望你坦白交代。” txt小说上传分享
尘缘未断 二(2)
答:“我说不清楚,但我确实没有放毒,我没有理由害死她。玻璃杯上有我的指纹我相信,因为梅花每天早晨起床后有喝一杯凉开水的习惯,所以我在头天晚上拿着她的玻璃茶杯倒了一杯开水,放到桌上。可是我没有放毒药呀!如果我真想害死她,也不会向你们报案的,否则不是自投罗网吗!我是大学讲师,智商不会如此低下吧!”
预审处有的同志认为此案案情清楚,证据确凿,案犯不交代,但完全可以定他的罪,主张预审终结,移送起诉。但有的同志认为仅凭玻璃杯上有黄志钧的指纹,就认定他投毒,证据不扎实,不充分,移送起诉很可能被检察院或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即时不退回,心里也不踏实,主张继续侦查,但又不知从哪里开始。市局刑侦处也进行了一些外围调查,包括卞梅花所在学校的同事,都反映她最近心情愉快,没有任何不正常表现;特别是她对即将调到东海市非常兴奋,在这个时刻自杀是违反常情常理的。所有的调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卞梅花不会自杀。她死了,是被人下毒致死的。谁下的毒?东海市乃至卞梅花所在单位都没有人要害死她。继续调查………调查什么?
案卷送到万国玉副局长的办公桌上。他和王辉最近负责侦破本市最大的一起诈骗案,无暇顾及卞梅花死亡案。
他翻阅案卷,案情简单,调查的材料不多,涉及的面不广。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认定:卞梅花是因为氰化钾中毒死亡,她喝水用的玻璃杯残存液体中有氰化钾;玻璃杯上取下的有黄志钧的中指、食指指纹和卞梅花拇指的掌纹。死者全身表皮完好无损,穿着睡衣倒在沙发上;由于中毒剧痛,面部肌肉痉挛。
审讯笔录共有92页。他一页一页地翻看着,没有什么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直到案卷材料快看完时,对这个案子心里仍然没有头绪。正当他准备合上卷宗时,黄志钧最后一句话引起他的注意:“我是大学讲师,智商不会如此低下吧!”
他反复念了好几遍:“我是大学讲师,智商不会如此低下吧!”
他拿起电话:“王辉,你把诈骗案的起诉书送到文印室打印,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放下电话,他在办公室低头来回走动,自言自语:“不是他放的毒,目前还不能排除自杀和他杀两种可能,还需要吧面放宽一点进行调查。”王辉来了,他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对卞梅花死亡有什么看法?”
“我了解了一些情况,逮捕黄志钧有些草率,仅凭玻璃杯上有他的指纹就认定他投毒,证据还不充分。他们是夫妻,是一家人,玻璃杯上有他的指纹不是很正常的吗?”
“有没有可能自杀?”
“可能不是没有,同样没有证据或线索。我认为要重新调查,把视野放宽,从他们恋爱、结婚、家庭和社会关系、平时待人接物等方面广泛搜集材料,从中找出线索。”
“你把案卷材料拿回去好好看看,列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明天召集刑侦人员开会,集思广益,确定下一步侦查计划。”
尘缘未断 三(1)
按照王辉拟定的计划,经万国玉认可,刑侦人员兵分两路进行调查:一路在学校,围绕黄志钧所在的系进行调查,了解他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待人接物,有无反常表现;一路去死者家乡调查。去死者家里调查时,其父悲痛欲绝,声泪俱下,哽咽着说女儿死了,女婿又被抓起来,留下才12岁的外孙女后可怎么办?他要求公安局将黄志钧放出来,认为他不会给梅花下毒的,梅花也许是被别人害死的。调查人员在谈话中还获悉:卞梅花的妹妹卞桃花大学毕业后,分到东海市电视台工作,可是不到一年,她被什么东西迷了心窍,到九子山当了尼姑,已经3年了。
赴学校的调查人员通过了解知道,卞桃花在东海市上大学读书期间经常到黄志钧家来,如遇上梅花来东海市探亲,她几乎天天到黄家吃饭,因为学校伙食不好。
调查组还发现另一个重要情况:黄志钧一位女邻居反映,梅花死的那天上午9时左右,她看见有一个戴墨镜和礼帽的年轻男子从黄志钧的家里出来。这男子个头不高,穿的好像是西服,没打领带。她认为可能是黄志钧的亲戚,所以没有特别注意。
万国玉对调查组的汇报不甚满意。女邻居反映了一个重要线索,但无从查起,线索断了。他还在咀嚼黄志钧的话:“我是大学讲师,智商不会如此低下吧!”他认为如果黄志钧没有投毒害死妻子,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会积极配合公安局查清事实真相的,只要他愿意,是能够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他带王辉到市公安局看守所提审黄志钧。
万国玉问:“黄志钧,正如你所说的,你是大学讲师,智商不会很低。你应当明白,经检察机关批准以重大投毒嫌疑将你逮捕,其根据是,只有你才可以下毒毒死卞梅花,而且玻璃杯上有你的指纹,别人进不了你的家,玻璃杯上也没有其他人指纹,所以怀疑你是有道理的。除非你能帮助我们把投毒者揪出来,否则你就摆脱不了毒死妻子的重大嫌疑;即时你不承认,我们在排除了外来人员作案,卞梅花不是自杀的结论后,就可以定你的罪。你要认真思考。”
“我认识你,你是万国玉副局长,经常在电视上见到你。我知道你是刑事侦查专家,你来提问,我非常高兴。妻子死得这么惨,我心里很难过。我始终坚持认为她不是自己服毒的,是被别人毒死的。是谁下的毒,我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下毒的人是怎么进我家的,为什么要毒死她,我也无法知道,我提供不出什么线索。出事那天我上班时她还睡着,睡得好好的,中午回家她却中毒死了,真是不可理解。”黄志钧满脸沮丧,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