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少年,不好好读书,早早离开校园,他想到社会上去学一门手艺,养活自己。他十五六岁时候,就用自己挣的钱,买书,下馆子。他很喜欢读书,也很喜欢吃。他很少做衣服,喜欢穿旧衣服——对朋友送的旧衣服,他穿在身上会很愉悦,觉得有人气;对自己穿过的衣服,哪怕破了烂了,也舍不得丢,他常常打开橱门看望它们。他和它们能够交谈。
后来,他写诗了。
其实他很早就写诗,知道诗的样子: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他很早就知道李白,还有汪伦。以致他对姓李姓汪的人都有神秘感。他母亲姓李,他就常常缠着母亲写她的姓名,请她写在本子上,写在他收集的香烟壳上。他现在还能模仿他母亲签名,点画之间,有些何绍基味道。
大约四五岁时,他爬上饭桌,对姑母说,他要写诗,让姑母给记下来:
小扁担,长呀长,乡下人,挑着筐。一筐装着水蜜桃,一筐装着黄鼠狼。
一筐为什么装着水蜜桃?姑母问。他说,我爱吃。一筐为什么装着黄鼠狼?姑母问。他说,它好玩。
后来有其他好玩的事要做,种桃树,画人人头,放幻灯片,他就把写诗这件事忘记。
后来,他又写诗。他以为自己在古代就能成为李贺,在外国就能成为拜仑,他最早知道的古代诗人是李白,他最早知道的外国诗人是普希金,说来也奇怪,他从没想过要成为李白或普希金。在他少年时期,他一门心思想成为李贺或拜仑。现在,他成为自己,这样舒服些。
一个少年,他与同龄人大都合不来,他不与院子里的同龄人玩——他住的院子里有座清代戏台,脚踩上去,地板会咚咚闷响,他后来听一盘京剧磁带,又听到这咚咚闷响——他与社会上的青年玩——他跟着一位青年,这位青年是公交车售票员,在同一条线路上跑来跑去,都跑厌了,但经过北寺塔,他还是忍不住抬头望望。重修北寺塔的时候,建筑工人在塔顶抓到一条白蛇。
他常到朋友家读书。那时书很少,许多书还没开禁,拥有这些书的朋友也就不愿出借。他读书读到很晚,有时候喝酒,回家就故意穿过体育场,练练胆子——体育场的午夜,阴森怕人,没有一点灯火,就是周围也没有一点灯火。九十年代之前,枪毙人,都先在体育场开公判大会。五十年代,苏州市公安局唯一没破的一件命案,是一位小学女生在体育场被人奸杀。现在还是无头案。直到七十年代,尚有人说,体育场围墙里第几棵第几棵树边,清明前后能听到像是女孩的哭声。有一次,他没喝酒,但他也想穿过体育场回家,因为月亮很大。他一跨进体育场铁门,就看到一个白影呼哧呼哧飘忽着,惊骇之余,他终于看清:
一个人踢着足球,朝球门踢去,然后在后面追它——有时候他并腿跃过滚着的足球,站在那里,等它向前;有时候他放慢脚步,跟着足球,快到球门时突然冲刺,猛地转身,伸出右手,用细长的食指指着向他跳来的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