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她不宅也不行,她附体的身体太破,每天起码都要在床上躺八个时辰。剩下的那点时间,能在房间中溜达两圈,已经算是好精神了。
虽然她不怎么说话,但一直留心小厮们的交谈,偶尔也让人给她念念书,所以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家庭情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要说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起码附体到了一个吃穿不愁的大小姐的身上,而且据说她娘亲……还是国家的重臣,担任着太尉的职责。
第一次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王小雨真的被雷了一下,太尉!高!高太尉啊!
好在她叫高平,而不叫高强,否则她真要怀疑这世上是不是还有个女版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了。
“怎么现在才送来?还要让小姐等着你们吗?”
“执笔哥哥,今天下雪呢……”
“下雪就可以耽误了吗?让小姐吃冷食,身体有个好歹,你们……”
高平正发呆,就听到外面有争执,她有点头疼的揉了揉眉心,她身边四个贴身小厮,这个执笔的性子,实在太要强!
知道她是嫌吵,甘草连忙走出去,低声说了两句,片刻,就和执笔一起提着食篮走了进来。
抱琴甘露就要摆桌子上床,高平挥挥手:“我下来吃吧,不要麻烦了。”
甘草道:“下面冷着呢,小姐还是在床上……”
“四个炭炉烧着,能有多冷啊,我看你们都穿着单衣呢。”
“小姐还是注意点好,这明个儿就要大婚了,虽然说不用小姐去迎娶……”
高平的脸顿时僵在了那儿,大婚!是的,大婚!她明天就要大婚了!
高平上辈子做了二十八年的处女,最后成了剩女,也没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结果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两个月,就要大婚了,娶得……据说还是一位才子!
第一次知道这个消息,高平被雷的那个销魂啊,呆若木鸡那是褒奖,几乎吐血那是现实。
那一天,她不顾自己“较弱”的身躯,不顾有可能露馅的风险,拖着自己乱糟糟的身体,找到自家娘亲,结果她娘一脸慈祥的对她说:“吾女今年已有十七,若不是身体微有不适,早就要娶夫生女了,拖到今日,已是委屈女儿了。”
而她那个爹更是双眼泛红:“平儿,为父不盼你建功立业,金榜题名,就想着你能娶夫成家,生个一女半男也就心满意足了。”
她娘的三侍夫更是说:“大小姐,那林家儿子的八字和你再匹配不过,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
林家二子林若鸿,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名动京城。据说他容貌出众才高八斗,据说他温文尔雅,秀外慧中,据说他写的一手好字,做的一手好男红,据说他自律守礼,简直就是古今中外天下男儿的表率。
除此之外,林若鸿还是翰林世家。家中三代都是翰林,其母林之一和其姐林开云同为翰林,林开云三年前金榜题名,金銮殿上被当朝皇帝钦点为状元,和其母同朝为官,成为整个大雁朝的佳话。
的确,翰林也就是清贵,家产估计是不多的,但男儿家,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才学有这样的容貌,那已经令多少人渴慕追求了,要不是高太尉和皇帝的关系好,估计是轮不到高平的。
不过这种荣幸高平是一点都不想要,虽然她爹一再对他说,亲眼见过那林家男儿,的确是个出挑的,她也没半分兴趣——在见识到种种弱不禁风的男子之后,她只希望自己能再次成为二十八岁的高龄剩女。
只是这个时代,虽然比高平所知道的明清要开放些,婚姻还是父母之命。她娘她爹都同意了,这边也下了聘礼,配了八字,定了日期,要说再改那是绝无可能的了。
高平一开始也在自己的身体上打过主意,但后来她就知道走不通了。高太尉要给她娶夫君,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她冲喜。而以她这样的身体当然是迎不成亲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定下了由她的三弟高晨出面。
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好是歹,是能睁眼说话,还是闭眼昏厥,那个林若鸿她都是要娶,估计就是她死了,也是要那个林若鸿抱着她的牌位进高家的门。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高平还有什么办法?也只有灰溜溜的回自己的屋里一边养身一边祈祷她未来的夫君,不要太有“男儿风范”了。
高平虽然身体不好,他现在的房子也布置的差不多了,各种大红的绸缎、窗幔不算,林家的嫁妆也在三天前送来了。
樟木箱、剪刀、尺子、花瓶,东西不是很多,但该有的也都有了,而至于庄子、商铺之类更贵重的陪嫁是要迎娶的时候,跟着新夫来的。不过高平知道,她未来夫君的陪嫁,与其说是陪嫁,不如说是聘礼。
那些东西都是高家先送过去给林若鸿脸上添彩的,至于林家,其实是拿不出来的。
高平过去最反感的就是娘家倒贴,但是在这个女尊社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虽然没找到个能养活我的老公,但是换了个能养活我的……娘亲,也还算不错。”
无奈之下,她也只有这样自我安慰。
这一天,高平吃了早饭,就在自己的房间中散步,外面太冷,她是出不去的,倒不是她不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而是她这身体实在太糟糕,就上次她因为大婚的事,走到隔壁的院子就病了一场,要是说要出去散步,恐怕又要在床上躺个十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