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占曰‘社稷将亡,王者恶之’。元徽四年十月十日,填星守太微宫,逆从行历四年。占曰‘有亡君之戒,易世立王’。元徽五年七月一日,荧惑、太白、辰星合于翼。占曰‘改立王公’。升明二年六月二十日,岁星守斗建。阴阳终始之门,大赦升平之所起,律历七政之本源,德星守之,天下更年,五礼更兴,多暴贵者。升明二年十月一日,荧惑守舆鬼;三年正月七日,荧惑守两戒间,成句己。占曰‘尊者失朝,必有亡国去王’。升明三年正月十八日,辰星孟效西方。占曰‘天下更王’。升明三年四月,岁星在虚危,俳徊玄枵之野,则齐国有福厚,为受庆之符。”
今所记三辰七曜之变,起建元讫于隆昌,以续宋史。建武世,太史奏事,明帝不欲使天变外传,并秘而不出,自此阙焉。
○日蚀
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日蚀。
三年七月己未朔,日蚀。
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十年十二月癸未朔,加时在午之半度,到未初见日始蚀,亏起西北角,蚀十分之四,申时光色复还。
隆昌元年五月甲戌合朔,巳时日蚀三分之一,午时光复还。
○月蚀
建元四年七月戊辰,月在危宿蚀。
永明二年四月丁巳,月在南斗宿蚀。
三年十一月戊寅,月入东井旷中,因蚀三分之一。
五年三月庚子,月在氐宿蚀。
九月戊戌,月在胃宿蚀。
六年九月癸巳,月蚀在娄宿九度,加时在寅之少弱,亏起东北角,蚀十五分之十一。十五日子时,蚀从东北始,至子时末都既,到丑时光色还复。
七年八月丁亥,月在奎宿蚀。
十月庚辰,月奄蚀荧惑。
八年六月庚寅,月奄蚀毕左股第一星。
十年十二月丁酉,月蚀在柳度,加时在酉之少弱,到亥时,月蚀起东角七分之二,至子时光色还复。
永泰元年四月癸亥,月蚀,色赤如血。三日而大司马王敬则举兵,众以为敬则祲烈所感。
永元元年八月己未,月蚀尽,色皆赤。是夜,始安王遥光伏诛。
史臣曰:日月代照,实重天行。上交下蚀,同度相掩。案旧说曰“日有五蚀”,谓起上下左右中央是也。交会旧术,日蚀不从东始,以月从其西,东行及日。于交中,交从外入内者,先会后交,亏西南角;先交后会,亏西北角。交从内出者,先会后交,亏西北角;先交后会,亏西南角。日正在交中者,则亏于西,故不尝蚀东也。若日中有亏,名为黑子,不名为蚀也。汉尚书令黄香曰:“日蚀皆从西,月蚀皆从东,无上下中央者。”《春秋》鲁桓三年日蚀,贯中下上竟黑。疑者以为日月正等,月何得小而见日中?郑玄云:“月正掩日,日光从四边出,故言从中起也。”王逸以为:“月若掩日,当蚀日西,月行既疾,须臾应过西崖既,复次食东崖。今察日蚀,西崖缺而光已复,过东崖而独不掩。”逸之此意,实为巨疑。先儒难“月以望蚀,去日极远,谁蚀月乎”?说者称“日有暗气,天有虚道,常与日衡相对。月行在虚道中,则为气所弇,故月为蚀也。虽时加夜半,日月当子午,正隔于地,犹为暗气所蚀,以天体大而地形小故也。暗虚之气,如以镜在日下,其光耀魄,乃见于阴中,常与日衡相对,故当星星亡,当月月蚀。”今问之曰:“星月同体,俱兆日耀,当月之蚀,星不必亡。若更有所当,星未尝蚀。同禀异亏,其故何也?”答曰:“月为阴主,以当阳位,体敌势交,自招盈损。星虽同类,而精景陋狭,小毁皆亡,无有受蚀之地,纤光可满,亦不与弦望同形。”又难曰:“日之夜蚀,验于夜星之亡;昼蚀既尽,昼星何故反不见?”答之曰:“夫言光有所冲,则有不冲之光矣;言有所当,亦有所不当矣。夜食度远,与所当而同没;昼食度近,由非冲而得明。”又问:“太白经天,实缘远日。今度近更明,于何取喻?”答曰:“向论二蚀之体,周冲不同,经与不经,自由星迟疾。难蚀引经,恐未得也。”
日光色
建元四年十一月午时,日色赤黄无光,至暮,在箕宿。
二年闰正月乙酉,日黄赤无光,至暮。
永明五年十一月丁亥,日出高三竿,朱色赤黄,日晕,虹抱珥直背。
建元元年十二月未时,日晕,匝黄白色,至申乃消散。
永明二年正月丁酉,日交晕再重。
三年二月丁卯,日有半晕,晕上生一珥。
四年五月丙午,日晕再重,仍白虹贯日,在东井度。
六年三月甲申,日于兰云中薄半晕,须臾过匝,日东南晕外有一直,并黄色。壬辰,日晕,须臾,日西北生虹贯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