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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第1页)

柱。

地面以上高丈八,合抱粗细的木柱‘咯啦’一声,裂开十数条缝隙,透过背面隐约有光,此为刚猛之力。旋即,中拳处爆碎成木屑,四下溅射,背面又有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孔,木粉、锯末纷纷洒落,这是阴柔之力。

‘七伤拳!’温文水突然回想起遥远的过去,跨入黑暗之门前的青葱岁月,自嘲的一笑,“北斗星君神力为引,吐纳天地灵气,融合穿心掌、渗透劲的要诀,以刚拳释放,更像是寸打爆破拳。”

“哗啦”一声,失去支柱的帐篷仿佛没有骨头的章鱼,摇曳片刻,瞬间倾倒在温文水的身上,将他压在地面动弹不得。

颇有些狼狈地离开斥候营,这位江湖奇人边走边寻思:‘木柱毕竟是死物,要练拳,还须用活生生的牛羊,才能显现其威力,究竟到了何种境地。’

自从狼主博尔斤被流矢射烟箭毙命,火鸦兵大破九千狼骑军,草原诸部上下,无论酋长、贵人,还是普通牧民皆惊惧震动,人心惶惶。边防关隘以外的广袤土地,便成了赤离将军麾下儿郎纵马驰骋的猎场,常有队正级别的头目得了军令,率领手足弟兄去草原部落打秋风。昂首畅饮冰冷的烈酒,只手握紧缰绳,惬意地驾着骏马,锋利的快刀收割人头。

五人一火,十火一队,队正的坐骑是从狼骑军缴获的冰原巨马,儿郎们每人两三匹马,交替乘坐节省马力,在大草原上梳篾似的搜捕任何可疑的敌人。

不时也有猎队缴获牲畜回营,也不能全部宰杀,须得留下健壮的马驹、羊羔、牛崽,蓄养作为繁育的种子,尤其是口齿尚幼的马驹,通过马贩子,能卖到天价。

后军伙头营,早起的掌勺厨子睡眼惺忪地来到灶台,眼皮抬起,扫了一眼偌大的圆肚瓦缸,水浅地都见底了,咕哝了一句,提着两个铅皮箍扎的木桶来到河边。打了个呵欠,弯下腰,用手捧掬清水擦脸,胡乱抹了一把,神情顿时清醒过来。用木桶舀起清冷的河水,健步如飞地回到灶台,倒入锅中,用竹帚刷洗。昨晚夜食残留的羹汤冻硬成块,还有少许冰渣碎粒,不易清洗。他故意把声响弄的大些,锅碗瓢盆稀里哗啦接连过水,直至把营地里其他人都吵醒为止。

过了一会,烧火的小厮趿拉趿拉地迈着碎步,满脸不甘不愿地走过来,拾起柴禾放在余烬未熄的火塘上,用铁钎拨开昨晚故意留下的火种,随意用手掌扇风,呼的一下,浓烟冒起,橘黄色的火苗很快燃起熊熊火焰。

铁锅烧热后,厨子倒下两桶干净的井水,稍微煮开,就下了一大桶洗过的陈米,用马勺搅扰均匀,放下锅盖,边角环绕着塞些沾水湿透的布条。

洗菜、切菜的杂役把新鲜的蔬菜沥干残留的水迹,放在砧板上切碎,估计是腻味了,有时还会玩着花样。两把菜刀,时而乱披风刀法,上下翻飞,时而打狗棍法,左右横扫。

厨子从羊圈里拖了一头肥羊出来,屠户连忙上前,割喉放血,用小木捅接了,放在一旁待用。把肥羊丢进大盆,倒进煮开的井水,杂役上前帮忙拔毛,手脚熟稔麻利,不一会就好了。

温文水恰在此时走进伙头营,暗叹一声来晚了,也没有多想,就准备顺道用些早饭。

掌勺的厨子看见他露头,喜不自禁地上前寒暄,以前得了些指点,厨艺大进,在大帅面前也曾露过一把脸。本想多多请益,可惜斥候营的人平时稀少看见,难得逮住机会,厨子可不想错过。

“水哥,您今日得闲来伙头营,莫非又有新菜式?还望指教我。”

“李醉,你这嘴巴越发利索了。刚来的时候,瞧你,多憨厚的人啊。”温文水点点头,“承你的情,就再教你一手。”

“好咧。”伙头营里,说话最管用的就是掌勺厨子李醉,好歹也是积累五个敌酋的首级战功,火长职衔的勇士。

肥羊的肚腹板油,切成两指宽,一指厚的长条,蘸了蛋清,外面裹了几层面粉,下到烧热的油锅里煎炸,不时用长筷翻动。待色泽金黄,涨大蓬松后捞起,撒下一把炒过的芝麻。

“闻着香,看着也香,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掌勺厨子有些垂涎,使劲擦了擦嘴。附近围了一圈,人头耸耸,都是踮起脚尖。

“来,尝尝看。”温文水笑着用干净的麻布擦手,“小心些,里面都是烫嘴的羊油,别把舌头伤着了。”

“我晓得。”李醉粗鲁地用手抓着一根油炸羊脂条,放在鼻尖,轻轻嗅闻,‘炒过的芝麻就是香。’他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感觉外面的面糊壳焦香四溢,里面的嫩肉香滑弹牙,使劲嚼了几下,一股灼热烫嘴的羊脂玉浆充斥唇舌之间,只有少不可闻的膻味,不过依旧瑕不掩瑜。

“来,大家都过来尝一口。”温文水伸手招呼,周围早就忍不住吞咽口水的小厮、杂役立即冲上来,默契的分食。

早上的菜粥里面添加切碎的羊下水,碧绿的葱末,少许姜米,满满一大碗灌进肚子,浑身汗水发散,湿气尽祛。

在伙头营用过早饭后,温文水歇息片刻去了前军,和书记官打过招呼,准备和猎队进草原,牛马羊还是太次,拳术实战,还得用敌寇的身体来练。

第八十九章 猎人和猎物

只带了两天的干粮,一队火鸦兵领了军令,离开边防关隘,杀气腾腾地扑向大草原。干粮装在长条布囊,缠在腰间,或斜挂在身上。里面有米糗,混合着黑砂在铁锅里炒熟的大米,个头硕大,隐隐散发焦香,用煮开的水冲泡,能当稀饭吃。还有一块咸味的腌鱼,外面挂了一层薄薄的盐霜,不是用来吃的,而是拿它当盐块用。几颗风干的羊肉,一截羊血肠。三千里大草原,湖泊、水甸不少,湿气稍重,早晚寒凉,正午却异常闷热,因此干粮不耐储藏,不能多带。任你收藏密实,三天过后,包管米糗出霉,肉干、肉肠松软发臭,唯一能幸免的是腌鱼块,可它不是主食,不能当饭吃。在草原上,火鸦兵猎队之间盛行‘就粮于敌’,也就是两天过后,必须从猎物身上找食,不然就得挨饿,或者灰溜溜地回营地,两手空空地让同袍嗤笑。

也许是火鸦兵不停地收刮,逼迫一些忠于居狼城的部落向更远的草甸迁居,而且季节的变换交替也是原因之一。总之,温文水所在的猎队拉网似的搜寻两天,还是没有找到可以下嘴的猎物,身为队正的黄信岳神情依旧平和,眼睛却盯着他的斥候,暗地施加压力。

‘真晦气,简直就是霉星照命,他没来猎队,次次都有斩获,没有空手而归。两天已过,饿地厉害,可别让我一世英明成为笑柄。’

队正阴郁的眼神望着斥候,温文水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抬头望着天空,一只神俊不凡的黑鹰展翅翱翔,偶尔发出尖啸的清音,状似极为快意。

‘自从离开边关,就一直跟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野性未驯的鹰不会如此,莫非是居狼城背后的圣山,为了对付火鸦兵猎队,派出驯养飞禽走兽的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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