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思农陪着厉永奎一道坐下,草坪被修剪得很好,不扎皮肤。太阳持续往下落。
就跟这生命一样,无论是猫的,还是他们的,最终都会被死亡一口吞噬。他们必须做好准备,坦然接受现实。
两人肩膀抵着肩膀,一直坐到太阳完全从地平线上消失。
“进屋吧。”厉永奎抱住骨灰盒,率先站起来。
韩思农抬起头,他们对视着。
“小深。”
韩思农叫厉永奎。叫得那么自然、温柔,叫出厉永奎心底的雷阵雨,湿了眼睛。
天空迅疾地被一片深蓝取代,淹没最后一点儿余晖。
厉永奎单手拉起韩思农,握得紧紧的,一起往家的方向走。
——end
哈哈哈,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我过生日,就把结尾发了吧。
番外过几天再见。
第110章大学时代——《风?初遇》
韩思农是w大他们那一届最耀眼的存在,可他在大学里的生活其实并不顺遂。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开放思潮刚盛行,听着摇滚,却穿着喇叭裤,要做嬉皮士。
男生们喜欢黑豹,喜欢,崇拜窦唯王小波,喝酒喝开心了谁都会嚎两嗓子「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韩思农也喜欢唱歌弹吉他。但不知为何,或许是天性克制,或许骨子里疯狂因子还未攒足,他对摇滚倒不感冒,哼哼唱唱流行港曲为多。
正是这份不一样,再加上容貌气质从普通男大学生里脱颖而出,招到不少女孩青睐。
无论是校园晚会还是歌曲大赛,他收获到的掌声和尖叫,一定是最多最可怕的那个。
树大招风,猪怕壮,人呢,怕出名。韩思农不主动招惹人,上门来招惹他的,肯定有。
譬如,去上课途中被某社会青年拦下,强词夺理女朋友被他拐走,要好好教训他一顿,他简直莫名其妙,两人信息虽不对称,可拳头还是互相招呼了对方。
后来那位女主角浮出水面,原来是见过他在舞台唱歌,一见钟情,决定抛弃现任,倒追。
韩思农真没把这女孩的追求当回事,没感觉没眼缘……再说了,每天都有情书收到手软,哪有那么多精力一一回应。
女孩感觉良好,以为在韩思农面前晃悠多了,肯定得记住她。啧,又是信息不对称闹的。
想让他记住的人,必须得有鲜明特质,他喜欢不一般的人,带点傲带点独的气质,按现在说法,那得是高岭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