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上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戚定风的尸骸从荒野外迁回,寻了个处风水宝地安葬,并将他的名字写入史书,让后世都知晓曾经有那么一位英雄。
再后来,尤甲也过世了。他一手创立的国度也只存在了不到三百年,接着又是新一轮的改朝换代。周围的景象不停地在变,凡人不断地生老病死又入轮回,只有阿花仍然是当年的少年模样,在时光荏苒中穿梭过一个又一个四季。
时间来到六百年后。
凡人的科技在近一百年发展迅速,短短几十年就从平地拔起了一栋栋高楼大厦,灰扑扑的水泥路上跑满了机动车,行人来来往往行色匆匆,早不见当年的宽袖长襟,时代变了。
无论是仙人还是妖精,在这样的时代都显得格格不入。凡人们不再像先祖时那样仰赖神仙,他们更喜欢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双手去实践人生,因此各种庙宇逐渐消失在了闹市,只在景区还有些。
仙人们有的彻底隐入天河,有的褪下衣冠混入人群享乐,无人再提过去的种种,即便偶尔遇上几个“熟人”,彼此也都当没瞧见。
阿花也早适应了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学会了自立更生。这个时代几乎没有战争,他再也没有真正动过拳脚,只在街头开了家小小的宠物店,有时还会帮留流浪的小动物找领养,日子过得不好不坏。
他始终没有停下寻找戚定风的脚步。螺螺和贺观棋也来看过他好几次,每次都是欲言又止。他们虽然到底没说出来,可阿花知道他们想说什么。
“好啦,干嘛愁眉苦脸。”他翻了个白眼,“有事说事,没事别来这里虐狗!”
螺螺破涕为笑,忍不住道:“你哪里是狗,明明是鸡。”
阿花不耐的踢他一脚:“快走快走。”
他把螺螺撵出去,抬头对贺观棋说:“等我有空再去你家玩。”
贺观棋好脾气的点头。该说不愧是文曲星,即使穿上现代装也仍然掩不住他身上的那股子有别人于普通人的温雅清高的气质,叫人不敢直视。
今天天气不错,阿花翘着腿懒洋洋的想着,干脆翘班出去耍耍,这个城市才来不到一年,他还没逛完呢。想做就做,阿花干脆的起身挂牌锁门,骑上自己的小电瓶沿着小路慢慢的骑。
他本来也想去考个驾照的,四个轮子的总归比两个轮子的快。可他的技术太差,一连考了十多年都没过,最后驾校教练跪着求他退学,好吃好喝的才将他送走,他也就再没考虑过买车了。
小电瓶也不错,至少不用担心车祸……
他还没想完,忽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喊抓小偷。这种剧情他实在太熟悉了,甚至都不等脑子反应,身体率先冲了出去,将小电瓶扔在路边,飞起一脚将那偷包贼踢得几米远。
追在小偷后面的人也紧跟着赶到,他身形高大穿着警服,看来是正儿八经的警察。
“警察叔叔,就是他!”阿花一副乖巧模样,抬手指着地上爬都爬不动的家伙告状。
那人看了看地上满脸血的小偷,又看了看漂亮小巧的少年,怎么都没法相信这是他干的,一时语塞:“额……谢谢你。”
他的声音实在熟悉,阿花猛地抬头。
宽大的帽檐下,果然是一张熟悉的脸,熟悉到他几乎能分辨出每一根眉毛的形状。因为这是他六百年来每晚都会梦到的脸。
如今的戚定风还不认识他,他只是莫名的看着眼前的少年,忽然又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出于职业直觉,刚要开口询问,却又发觉这貌似像是无聊的搭讪,当即便踌躇起来。
然而下一秒,那少年就流着泪一把扑进了他的怀里,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不撒手,哭得声嘶力竭骂骂咧咧,脏话满天飞。
路人随即投来异样的视线,这种场景实在诡异,戚定风只好让同事将小偷带回车上处置,自己连拖带拽的将人弄到人烟稀少的巷子旁,轻咳一声后道:“那个……先生,你能松手吗?”
“我不!”阿花哭着摇头,“你个王八蛋!知道我找了你多少年吗!?”
戚定风满头大汗:“我不知道……”
他压根就不认识这人,这一出太突然了,要不是自己的的确确洁身自好,还穿着这身警服,不然还真要怀疑是不是自己早年真干了什么缺德事。
因为阿花实在不撒手,还亦步亦趋的跟着,戚定风只得将他带回家好吃好喝供着,以为他只是某个与家人赌气离家出走的学生。秉着肩上的警徽,他也要负责任接收他,直到他愿意回自己的家。
可后来得知这家伙只是看着显小,其实都八百多岁时,戚定风无语了,暗想自己难道看上去很好骗,这孩子咋这么能扯呢。
紧接着,他又从阿花嘴里听到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这事要从一个英勇的大将军讲起。”阿花盘着腿吃着戚定风切的果盘,讲起了他们过去的事。他不指望戚定风马上想起前世,毕竟那已经是上上上上辈子的事了,他不记得很正常。
只要他还在身边,一切就不是问题。
戚定风极有耐心的听完整个故事。起初还是抱着哄孩子的心情,听着听着他的神情就有些不对了。因为阿花讲得许多细节在他的梦里都出现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戚定风总是会重复梦到很多自己本来不应该经历的事。比如黄沙、刀戟、鲜血、战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