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现在我们就懂得了,这个关于秦可卿的12金钗的册页里面,她的判词是什么意思?重点是两句,一句叫做“家事消亡首罪宁”,一句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就是在《红楼梦》的册页,以及关于《红楼梦》之曲,关于秦可卿的那个曲子叫做《好事终》,现在懂得什么叫“好事终”了吧,本来你把弘皙的妹妹养在家里,养大了,差不多20岁了,如果弘皙双悬日月照乾坤,结果是一轮明月升在天上,所有的老百姓都仰头看,他登基成为皇帝了,那岂不是皆大欢喜吗?那贾家不就立了大功了吗?是不是?所以叫好事,但是没想到,最后这个好事成没成?没成,叫“好事终”,所以《红楼梦》12支曲关于秦可卿这支曲叫做《好事终》,这里面一些句子我不一句一句分析了,因为大家都能看懂,我只重点分析几句,在12金钗的册页和12支曲里面一些关键的句子我在这里略做解释。一个叫做“家事消亡首罪宁”,就是贾家最后毁灭,首罪在荣国府还是在宁国府呢?下面我听到的声音不一样,有的可能是受高鹗续书的影响太深,高鹗续书,当然也把宁国府的罪写得好像是比较大,因为皇帝整治宁国府比较彻底,贾家延世泽,好像是只宽恕了荣国府;但是高鹗最后给宁国府归纳的罪状是什么呢?你现在看看去,很滑稽的,大体上一个就是说是逼取良家妇女,就是说尤二姐的事,这个尤二姐是谁娶了她,谁偷娶了她啊?是贾珍吗?就算贾珍当中起了不好的作用,罪名首先应该是贾琏啊,贾琏他国丧、家丧他都不顾,违反封建礼法娶了尤二姐,而且后来造成尤二姐跟她原来订婚的丈夫的分开,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后果,这是荣国府的事,高鹗最后他为了把宁国府写的罪大恶极,就列出这么一条罪状。还有一条更可笑,有关尤三姐,高鹗的文字大体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没有报官,私自掩埋了,这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会也不是不得了的罪,然后他就把贾珍写得最后被治得很惨,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因为什么?或者说他没有搞清楚前面关于秦可卿的描写是怎么回事?其实也许是他太清楚了,他要回避,他要掩盖,所以他这么写,实际上在80回以后,根据曹雪芹本人的构思,贾府的陨灭,家事消亡应该首罪是宁,应该是宁国府,为什么?就是因为后来重提宁国府居然收养了皇族罪家的女儿,当然是弥天大罪,这个事实抖搂出来以后没有活头,所以叫做“家事消亡首罪宁”,而且“宿孽总因情”,我在前几讲讲过,秦可卿的“秦”,它和爱情的“情”,它是谐音的,从南方来的曹雪芹,他In和Ing他认为是一样的,我四川人我有时候In和Ing也分不清,读音上认为是谐音的,那么就说明生活当中的曹家和废太子一家的感情太深厚了,因为感情特别深厚就作出了一些事情,就造孽了,使得自己的家族败落了,反映到《红楼梦》里面就是宁国府收养了秦可卿,造成了最后整个贾氏宗族的毁灭。那么还有一句叫做“箕裘颓堕皆从敬”,这句话很多人不理解,“箕裘颓堕皆从敬”,这个箕裘就是比喻家务事,比喻一个家族的它的重要的事情,那么都颓堕,都被抛在一边,颠倒了没人管了,这个都从贾敬开始,这个从表面上我们也能理解,因为在冷子兴演说宁国府的时候就告诉我们,说贾敬就到都城外边和那些道士胡羼、炼丹,后来吞丹死掉了,不再管理宁国府了,他逃避了,贾珍就理直气壮地就袭了爵,而且在宁国府里面当了大爷,而且还成了贾氏宗族的族长,而且他把宁国府倒一个个儿,也没人能管得了他,那么贾敬在逃避什么我们就清楚了,生活当中的原型,他对收养秦可卿原型,他采取消极态度,他可能是不同意的,既然你们把她接来了,我就离开,所有以后所引起事情跟我无关,这么大的事情,决定家族命运的事情他居然不管,所以在这个《好事终》曲里面说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在政治上,他对贾府后来的颓败,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他为什么去炼丹,他过生日都不回到贾府来,为什么?原来觉得不可理喻,现在一梳理,肯定有生活原型,生活原型当时对待这件事情就是这样的态度,导致了最后《红楼梦》一个自叙性作品对人物的设置,对人物的描写,对情节的描写是这样的。那么我说到这儿,先做一个结论。再针对可能对我提出的质问做出一点解答,我的结论就是:曹雪芹所写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所以在那个时候,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托曹家照应。而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应该写下来,他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
那么我说到这儿,先做一个结论,再针对可能对我提出的质问做出一点解答。我的结论就是:曹雪芹所写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所以在那个时候的,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托曹家照应,而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应该写下来,他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她落生的时间,应该是在废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我这个结论出来以后,肯定有人就来这样质问我了,我在生活当中表达我的观念的时候,就有我的朋友来质问我,说你这个结论太悬乎了,是不是啊?你想啊,皇帝都把他圈禁起来了,他怎么还敢做这种事情呢?对不对,废太子他被废以后,被圈禁在什么地方呢?被圈在紫禁城里面,一开始在紫禁城里面叫咸安宫,肯定派很多人来监视的,是不是?怎么可能把东西传出来呢?把人传出来呢?这不可能啊。是可能的。我说是可能的,我还不跟你进行抽象的推论,咱们从清朝所留下的档案里面可以找到根据,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们反复清理遗留档案的时候,都没有被删去,是有例子的。一个是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前后,从这个太子被圈禁的咸安宫里面就逃出过来一个人,不是一个幼儿,是一个成人,这个人有名有姓,当然是满族人,叫得麟,就有这么一个人,感觉到太子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宫移到咸安宫,而且移到咸安宫以后,又不知道哪一天离开被圈禁的生活,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一个什么办法呢?诈死,他装死,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所以就把他当做死尸抬出来。于就是有的人可能对我提出质问,说这可能吗?如果秦可卿真的是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时候从宫里面偷偷抱出来的,当时看守的很严格啊,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吗?结果我查这个《清圣祖实录》,就查到了另外一个例子,当然他没有记录胤礽的一个女儿被抱出来,但是他明确记载了得麟逃出的事,而且后来康熙亲自处理这件事情,这个得麟诈死逃出来的时候还被一个大官僚收留,所以你不要有疑问,说敢收留吗?他即便逃出来能有人收留他吗?人是有感情的,宿孽总因情,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情感原因就有人收留,当然最后逃出来的得麟被查出来,处死了,收留的大臣也受到了整治,这个是有史实可查的,得麟是一个成人,诈死以后你这个东西装作死尸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运出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是有可能运出来的。有人说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我知道清朝当时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啊,就是皇室的每一个的成员,每一个皇族血脉的孩子,从婴儿就要开始登记的。宗人府是管这个的,要严格登记的,不能说你生一个孩子就让人家抱养了,隐瞒,查出来以后是死罪的。在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做一些违禁的事情。清朝也是一样。我再举一个例子,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经处理过另外一个案子,就是他发现宗室的原来的内大臣觉罗他达,不知道为什么生一个孩子不想要,又害怕宗人府定例森严,他就不报,不报这个孩子又不能把他弄死,怎么办呢?当时上驷院又有一个大臣,就是当时康熙皇帝发现了两个例子,一个例子就是宗室觉罗他达,他有一个孩子,他就隐瞒了宗人府没报;还有一个是上驷院有一个大臣,就是管皇宫的马匹的大臣,他就因为孩子多,他就将弃其妾所生之子,就是他小老婆生的孩子就不想要,也有这种人,不爱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有包衣佐领,这个人还有名字,康熙还点了名,名字叫郑特,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是满族的包衣,就是统治集团的一个奴才班子,当中的成员叫包衣,这个郑特就是一个包衣,居然就收养,那么他达就把这个孩子就给他了,就给他了,那么现在就根据史料上下文就知道,弃子这个人就是他达,收养弃子的这个人就是包衣郑特,那么这个事情康熙就很严厉进行处置,而且康熙还提出另外一条,说这一家血脉就不清楚了,所以在选秀女的时候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选秀女的名单里面了。而且康熙很严厉的指示,有类似情况要严厉查明,虽然皇帝很严厉。
但是,你看有例子是不是?有人就可以从被圈禁的宫里面逃,有人就可以收留别人的不允许收留的皇家的子女,包衣郑特的身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不可以随便把皇族的血脉拿到自己养,何况是被废掉的,坏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这样的例子。而且在前几讲我也点到过,这个废太子他虽然被圈在里面,但是他本人很不老实,圈在里面的想逃出来的,围在外面的有时想冲进去看看他们怎么样,但是双方在对峙的过程中各有缝隙可钻,废太子就曾经用矾水写密信,矾水写在纸上看不出来的,放在火上一烘焙字就显现出来了,他就自己写过密信,他想通过一个朝臣把这个信息传递给康熙,看看能不能给他再有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当时准噶尔部又叛变,他谋求当一个大将军,想重新地回到太子的位置上去,当然这个事情后来也被查出来了,查出来以后,康熙是严厉地整治了其他的人,但是对他也就是不理他罢了,还是把他养起来。因此在这一讲的最后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就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红楼梦》里面所写的秦可卿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原型人物就是生活当中的废太子家的一个小女儿,她应该是在废太子第二次被废掉的关键时刻偷偷地送到曹家养起来的,曹雪芹在写作一部带有自叙性作品的时候就把这个生活原型化为了小说当中的秦可卿。
但是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因为秦可卿在临死给凤姐托梦的时候她有明确暗示,就是她的死亡和另外一个人的升腾是互为表里的,她是被人出卖的,她是被人告密的。那么在生活当中和在小说当中,向皇帝告密造成秦可卿死亡的那个人是谁呢?我将在下一讲里面揭示这个人的真面目。
第十四讲 秦可卿被告发之谜(上)
如果曹家藏匿了废太子的一个女儿,而且被人告密了,事情败露了,皇帝不会仅仅是让这个废太子的女儿自尽,一定会立即打击曹家。可是书里面却写道,秦可卿在天香楼上自尽以后,贾家不但没有马上遭到打击,反而进入了一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新局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如果说在书里面,贾家藏匿秦可卿这个事情败露了,是有人告密;那么,这个告密者是谁呢?谁把秦可卿的真实身份告诉了皇帝呢?为什么会是贾元春呢?
在生活真实当中,皇帝难道就真的那么愿意原谅生活当中的曹家吗?因此写到小说里面,写成贾家在秦可卿死了之后,不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有一个大好局面出现,这样有合理性吗?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得要捋清《红楼梦》里面的叙事时序,就是《红楼梦》究竟它写的是什么朝代,什么时候的事?
为了讨论起来方便,我先把最容易回答的部分先说出来,比较麻烦的,我放在后头。最容易的部分是什么呢?就是《红楼梦》的第十八回的后半回起到第五十三回写的都是一年里面的事情。那么这三十五回书,所写的这一年是哪一年?就是乾隆元年。那么,它的依据何在呢?
第五十四到第六十九回这十六回,我又可以断定,它是写乾隆二年的事情,它就是一年一年往下这么写,它写的是乾隆二年的事。那么,它的依据是什么呢?
在上一讲最后,我把我自己探究的一个结论告诉了大家,就是《红楼梦》里面的秦可卿这个艺术形象,她的生活原型,是康熙朝废太子的一个女儿。那么这个结论出来以后,我就碰到了红迷朋友,他不太服气,跟我来讨论。当然,我自己的一些结论,并不要求别人都来认同,本来红学就是一个公众共享的一个学术空间,大家都可以鼓舞起来,各自发表看法。我就问他,你怎么想不通呢?他说,依他想来,如果曹家藏匿了废太子的一个女儿,而且被人告密了,事情败露了,皇帝不会仅仅是让这个废太子的女儿自尽,一定会立即打击曹家。可是他说,你看看书里面怎么写的呀?大家回忆一下,书里面怎么写的?书里面是这么写的,秦可卿在天香楼上自尽以后,贾家不但没有马上遭到打击,反而进入了一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新局面,这家的富贵荣华,还上了一个新台阶了!因此,他就跟我讨论,他就问我,他说,如果生活当中,确实发生了您说的那样的事情,而您又说,它是一个自传性、自叙性的小说,反映到小说里边,作者却又是这样来写,秦可卿的死亡,没有马上给贾家带来打击,更不要说毁灭性的打击了,不但没有遭到打击,反而贾家情况更好了!
我觉得,他这个思路挺有意思的。我相信,现在接受这些节目的观众,也会有同样的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小说里这么写了,究竟是生活当中,大体上就是这么一个状况呢?还是曹雪芹他在写这个故事的这一段的时候,他完全离开了生活的真实,去进行凭空的艺术想像?
现在我就可以很明快地回答大家,我跟和我讨论的这个朋友,我也是很明快地回答了他。我说,在生活当中恰恰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曹雪芹写入小说的时候,当然对原始的生活形态,有改变,有挪移,有夸张,有渲染,有回避,有遮掩,但是总的来说,生活当中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我说完以后,他就觉得,有一个新的问题要跟我讨论。我说,你先别着急,因为我在上一讲里面,最后我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得先把我那个问题回答了,咱们再来讨论你这个新问题,他也觉得挺逗的,怎么研究《红楼梦》跟套罐娃娃似的,一个问题套着一个问题?我说,读《红楼梦》,这样才有意思。
大家记得吗?我在上一回最后我自己提出一个问题,就是说,如果说在书里面,咱们先说小说,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