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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部分(第1页)

林语堂每写完一部作品,给自己放一两个月的假,也曾到拉斯维加斯去赌一把。他好轮盘赌,但并不着迷,把口袋里的钱输光,他便安心离去,回家继续工作。

林语堂喜欢钓鱼,在美国时,他会乘坐专供钓鱼的轮船,出海钓鱼,每次都满载而归。他说,垂钓归来,把竹篓子交给太太,看她把鱼放进冰箱或是分送给邻居,是一件快活的事。到台湾后,他不再钓鱼,而是在屋前的游泳池里养了一群鱼,从此便常在池旁喂鱼、观鱼。

黎至怡回忆,林语堂喜欢摆弄钓具和人工做的鱼饵,例如假苍蝇,他对制造这种鱼饵的技术佩服不已,有时,也自己给鱼饵改良,用的是廖翠凤的指甲油,给每只假苍蝇都添上笑容。

晚年,林语堂历时5年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其中采用的“上下形减字法”,在台湾获得发明专利。

【婚恋】

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但他从未忘记橄榄,而橄榄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舍的“情结”,他曾专门写《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思念心上人,几次跑到厦门,借口探望陈氏兄弟。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陈天恩早看出来林的来意是为其长女。陈天恩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林虽然聪明,但对基督教不够虔诚,家庭出身也不好,爱女不能托付给他。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于是每次林来访,陈锦端都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一次,陈天恩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林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后大骂林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拉回到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林语堂笔下的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晚年,林语堂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林语堂问起了陈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林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廖翠凤是陈天恩邻居廖悦发的次女,廖家也是大富之家,廖悦发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就成了惟一的出路。

陈天恩提出将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后,林不能拂却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廖家相亲。廖翠凤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很是中意。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交好,廖翠凤早就知道林,心中也认可他。而林的大姐林瑞珠曾经和廖翠凤是同学,她对廖翠凤的印象很好。林语堂的父母听了大姐的介绍,劝林“娶妻求贤”。林语堂没了陈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对父母的决定没有异议,于是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

订婚前,母亲担心女儿,劝廖翠凤说,林语堂很聪明,但家里穷,廖翠凤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直到四年后才与廖翠凤完婚,当时林准备到哈佛留学,廖翠凤的父亲坚持要林与女儿完婚后,二人同去,林无法再拖延婚期,只好同意结婚。

结婚这日,林语堂到廖家迎亲,按照当地风俗,女方家端上一碗龙眼茶,林只要象征性地喝一口就可以,但他却一饮而尽,连龙眼也吃了,惹得廖家人大笑。

婚礼上,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廖翠凤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结婚后,林语堂和廖翠凤带着廖的一千大洋陪嫁远渡重洋。廖在船上就得了盲肠炎,到美国后不久发作,只能到医院动手术。手术过程竟然长达三个小时,动手术的医生大概没有见过中国女人,将廖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一番才割除了盲肠。出院后不久,廖由于受了感染,必须动第二次手术,又只能入院。林无奈,只能向廖家求助,廖的二哥汇给他们一千美元,才度过难关。

在林语堂留学的四年中,清华不再向林语堂提供费用后,除了靠胡适的两千美元救急外,廖翠凤只能变卖首饰换钱。为了省钱,林语堂决定到德国读书,在法国时,廖翠凤甚至到古战场上去捡旧靴子穿。

廖翠凤毕业于上海的圣玛利女校,会说英文,颇为摩登,林语堂在北大任教时,廖曾在北大预科任英文教员,二人是当时有名的夫妻教授。廖在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会员中极为活跃,是合唱团成员,还曾想学踢踏舞。林却不喜欢这些会打网球、会跟洋人讲笑话、见面时拍人背的青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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