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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人都喜欢凑热闹(第1页)

今天不用采购白面,杨标想逛逛县城的书肆,看看有没有需要的学习资料。

不知道县城里哪个书肆最大,不管在古代或是现代,得到的经验就是一般最大规模的,各类书籍相对会全些。兄妹俩交了五文钱,将骡车寄存在停车所,难得有时间逛县城,还不得好好逛逛。随后两人在县城里随便逛着,决定了逛到哪算哪。

“哥,那边做啥呢?”突然杨小花拉住哥哥,杨标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见一群人围着,也不知围着干什么。

“人都喜欢凑热闹。”杨标并不想凑上去,觉得没有什么可看的。但杨小花对此很好奇,一直拉着他的袖子,想去瞧瞧。

尽管心里有多不愿意,杨标还是被妹妹一阵猛拉硬攥弄到了人群中,入目所见,有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被锁链锁着,旁边还有十几个女孩子跟她一样锁着跪在地上,杨标四处张望了一下,这是逛到了人口交易所啊,听到周围议论这些女孩都是因为家族有人贪赃枉法被连累,贬为了官奴。

官奴?不是专门给官府或是官吏劳动的吗?长相好的会挑去做官妓,服务于权势贵族。想了想记忆中的律法,这里的官奴是可以面向平民买卖的,就是一辈子都脱不了奴籍。

“哥,我喜欢她,咱们把她买下吧。”杨小花攥着他的袖子,也不管哥哥答没答应,就开口问道,“买她需要多少银子?”

“要二十两。”其中的一个官差说道

“二十两?”杨小花睁大了眼睛。

“小孩子买不起就一边玩去。”官差没好气道。

杨小花使劲攥着哥哥,心里很矛盾。她很喜欢这个女孩,买了放在家里就能有个伴玩了,但是买下的话,需要二十两银子,也太贵了。

“我买了。”杨标看着妹妹眉头紧锁、纠结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见到她的脸上有失望。喜欢妹妹经常露出甜甜的笑。

“你真买?”官差不可思议地看着瘦弱的他,穿着一身麻布短衫,但是有种类似读书人的温雅气质。嗯,春心萌动、血气方刚的年纪,见到长相秀丽的女子确实容易心动。说实话,以这女孩的长相卖到青楼,价格最起码能翻十倍。不过有大人物出言保她,他们也不敢把人卖到那种地方去。毕竟银子卖再多,也是没入官府,他们可捞不着半文钱。

杨标掏出了二十两银子,他从家里带了三十两预备买些书籍,古代的书真的很贵,有时候三十两还买不到一本书。

官差拿了银子,将女孩的身契交给杨标,并办理了相应的手续。

“你叫什么名字?”杨小花兴奋的问着女孩。

“秦晓冉。”女孩回答道。在她的脸上,杨标看到了焦虑、不安和很多说不清的东西。

“你…能再买一个人吗?”秦晓冉嗫嚅地问道。

“买谁?”杨小花好奇的问,想说她家没有那么多钱买人,家里还在盖房子,到处都很缺钱的。

秦晓冉也不管不顾,拉着杨小花的手往交易所另一边跑去,“原来的人去哪了?”秦晓冉喘着粗气。四周空了一大片,而官差们正在收拾笔墨纸砚。

“都被人买走了。”有个看上去像官差头子的人说道。

“全部…都被人买走了?”秦晓冉不敢相信,突然觉得天变得灰蒙蒙的。

“是,全部买走了。”

杨标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想秦晓冉应该非常难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她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那个人被买走了,她该怎么办?

“你想买的人是谁?要不让我哥给你找找吧。”杨小花看到秦晓冉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有些于心不忍。

秦晓冉只是无声的哭着,今天杨标还有很多事要做,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看她伤心,然后等着她情绪稳定下来。让妹妹拉着她走,好在拉着,她也会机械地往前走。

杨标带着她们买了十斤的猪肉,十六文一斤,卖肉的屠户看他买的多,一斤便宜了一文,还送了一根大棒骨,出来做生意的,买的多的都会送些东西。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

回到杨家村,跟杨小花在外面对好说词,这秦晓冉不是花钱买的,只说是夫子的亲戚,来教小花刺绣的。为什么要说教刺绣呢,杨标觉得古代的女孩十之八九出嫁前都会学绣花。有这种意识,大概是还在现代时,古装剧看多了。

“这是谁家的姑娘?”小张氏看到俏丽的陌生女孩上门,有点懵。

“娘,她是哥夫子的外甥女,特意请来教我刺绣的。”杨小花急忙说道,大哥回来就往书房去了,就留她在这里,跟娘解释秦晓冉的来历。她怕说晚了,把关系说错了,毕竟她从小就不太擅长说谎。

“哦,是周夫子吗。他的外甥女,长得可真好看啊。”小张氏拉着秦晓冉的手,怎么看怎么欢喜。肯定是周夫子想把外甥女说给自家大儿子,让两人有机会多接触,增进了解。想着想着,嘴角怎么都压不住。

而这一边虽然手臂酸痛,但杨标还是去书房找出自己之前的开蒙书籍,把弟弟喊到身边来,教他开始识字。翻开三字经,“今天哥教你认字,跟我念: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杨林随声附和。

“这句的意思是说,人刚出生时,本性是善良的。”

“性相近,习相远。”杨标继续教着,“这话的意思是彼此之间的性情也很相近,只是后来所处的环境不同和所受教育不同,彼此的习性才形成了巨大的差别。”

“你先看看它们的字形,我再教你执笔。”杨标从桌子上拿过来两支毛笔,一只递给杨林,一支自己拿着做示范,“拇指和食指捏住笔,中指钩着笔,无名指顶着,小指扶着,喏,跟我这样动,掌虚着,像握了个鸡蛋。”

然后在纸上写了个“人”字,“就这样写,你先看我怎么写它的笔顺,记住了,再沾水在石块上试试。”

“嗯,第一次写的字,比哥第一次写的棒多了。”杨林被哥哥夸得不好意思,积极性大大增加了,定神继续沾水在石块上练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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