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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还君明珠(第1页)

归雨宁吃完饭,邓源将碗筷收拾了,拿出去让陈伯送回酒馆。

陈伯笑问:“今夜你和归家女娃歇在一处?”

邓源怒道:“我可是正人君子!”

陈伯一弯腰:“我去睡大厅。”

“不必!你先回房吧,待会儿雨宁睡下了,我过来和你挤挤。”

再返回去,归雨宁已经卸完了妆,头发也披散下来。

推门进去时,归雨宁回眸一望,见是邓源,便抿嘴一笑。

那一瞬,邓源的心跳几乎停住。

乌黑的长发如瀑布般垂在腰间,亮而柔顺。清澈明亮的双眸,细长的柳眉,睫毛在灯光下微微地颤动着,白皙的皮肤透出淡淡粉色,双唇如蔷薇花一般清丽娇艳。

盼顾之间,眼波流转,桃腮带笑,人若幽兰。

那一笑,满室生光,繁星失色。

邓源口中喃喃,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秀才,傻站着做什么呢?”归雨宁被他吓了一跳。

“没,没什么。”邓源回过神来,赶紧上前一步:“我给你倒水。”

“不用,不用!”归雨宁脸通红,坚决拒绝。开什么玩笑,男未婚女未嫁,让人家给自己倒洗脚水?就算不传出去,想一想也羞死了。

“那个···我过来看看,你还有什么需要没有。”

“没、没了。”

气氛逐渐尴尬起来,邓源便问:“你不是要洗脚么?”

归雨宁低头道:“睡前再洗。”

“没关系,现在洗吧。我陪你说会儿话。”

“···”

“怎么?”邓源见归雨宁不说话也不动,又傻乎乎地问了一句。

归雨宁只好重复了一遍“睡前再洗”。邓源忽然想到,明清之际女子视脚为贞洁的象征,若是赤足被男子看到,约等于失半节于对方。人家一个大家闺秀,怎么可能在自己面前脱鞋洗脚?

再者说,这个年代裹脚之风盛行。而归家家风开明,邓源平日里见她行走无碍,便猜想她并未裹脚。一双天足,更不便外露了。

“也好。”邓源讪讪一笑:“那个···你自己睡,害怕吗?”

“不怕。”归雨宁斩钉截铁地说。

“那···我先回房睡了。你也早些休息。”邓源恋恋不舍地往外走,差点被门槛绊了一跤。

关上门,邓源并未立刻离开。

虽然知道“劫匪”都是自己人,但在这小镇上的客栈,他仍是有些不放心。过去话本小说里黑店杀人劫财的桥段看多了,他对这个年代的客栈有很深的成见。所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多点防备总没有坏处。

窗棂上映出归雨宁的侧影,邓源靠在走廊上,呆呆看着。

看累了,换个姿势。

走廊上的窗没有关,三更的晚风吹来,有些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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