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少时住在一条长长的路的尽头,或者说一条在我看来很长的路的尽头。我从小学(后来从中学)走回家的时候,身后是真正的镇子,镇上有热闹的活动,有人行道,有天黑之后亮起的街灯。小镇尽头的标志是横跨梅特兰河的两座桥:一座是窄窄的铁桥,桥上的汽车有时候会遇到麻烦,为究竟哪辆车应该停在路边等另一辆车先行而困扰;另一座是人行的木桥,桥面偶尔会缺一块木板,你低下头就可以看到匆匆流过的闪亮河水。我喜欢那样,但最后总会有人来把木板铺上。
还有一座小山谷,几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每年春天都被水淹,但人们(不同的人)仍然总是来住在里面。还有一座桥,桥下是磨坊引水塘,水塘很窄,但很深,足以淹死人。过了那里,道路就岔开了,一条向南顺山而上,然后再次越过河流,变成真正的公路,另一条则不紧不慢地绕过古老的露天市场,向西拐去。
那条通往西边的路就是我走的路。
还有一条通往北边的路,有一段虽然短但却货真价实的人行道,路边几座房子挤在一起,好像那儿是镇上一样。其中一座房子的窗户上有块招牌,上面写着“萨拉达茶”,说明那里曾经卖过食品杂货。还有一所学校,我在那里上过两年学,并且希望永远不要再看见它。之后,妈妈让爸爸在镇上买了一座旧棚屋,这样他就要在镇上缴税,而我就可以去读镇上的学校了。结果后来发现她没有必要那么做,因为就在我开始去镇上上学的那一年,就在开学的那个月,加拿大对德国宣战了,同时,原来的那所学校——在那里,霸凌者抢走我的午餐,威胁要揍我,似乎没有人能在那片吵闹之中学到任何东西——仿佛中了魔法似的安静了下来。很快学校就只剩下一间教室和一个老师,那个老师在休息时也许连教室的门都不锁。似乎那些总是用虚夸吓人的话问我想不想被睡的男孩现在迫切地想要工作,正如他们的哥哥迫切地参了军一样。
我不知道学校的厕所那时是否得到了改善,但上厕所曾经是最糟糕的事。并不是我们在家里不用室外厕所,但里面很干净,地上甚至铺了油毡。在那所学校里,出于轻蔑或不论什么原因,似乎没有人费心去对准那个坑。从许多方面来看,我在镇上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因为其他所有人都是从一年级就在一起了,而且有很多东西我还没有学过,但是看到新学校干净的座位,听见令人联想到都市高尚生活的抽水马桶冲水声,我感到安慰。
在第一所学校上学时,我交了一个朋友。一个后来我叫她戴安的女孩在我二年级中途时来插班。她和我年纪相仿,住在那些门前有人行道的房子中的一座。有一天她问我会不会跳苏格兰高地舞,我说不会,于是她主动要求教我。我们心里惦记着这件事,放学后就去了她家。她妈妈死了,她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她告诉我,跳苏格兰高地舞要穿踢踏舞鞋,她有,当然我没有,但我们的脚差不多大,所以她教我的时候我们可以换鞋穿。最后我们渴了,她奶奶给我们喝了一点水,但那是从很浅的大口井里打上来的很难喝的水,跟学校的水一样。我解释说我们家里喝的是从钻得很深的管井里打上来的更好的水,她奶奶一点儿也不气恼,她说希望他们也有那样的水。
但是后来,很快,妈妈出现在房子外面,她去过学校,发现了我的去处。她按响车喇叭唤我离开,甚至对奶奶友好的挥手告别视若无睹。妈妈不经常开车,一旦开车气氛总是紧张严肃。回家路上,我被告知以后永远不可以再到那座房子里去。(要做到这件事情并不难,因为几天后戴安就不来上学了——她被送到了别的地方。)我告诉妈妈,戴安的妈妈死了,她说是的,她知道。我告诉她学苏格兰高地舞的事,她说我以后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学,但不是在那座房子里。
那时我没有发现,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才发现的,戴安的妈妈以前是妓女,死于某种似乎妓女才会得的病。她想被埋在家乡,我们教堂的牧师主持了仪式。关于他当时引用的《圣经》经文,人们有些争议。有些人觉得他应该省略这一句,但妈妈坚信他做得对。
罪的工价乃是死。
妈妈告诉我这个是在很久以后,或者似乎是很久以后,那段时间我处于痛恨她所说的很多话的阶段,特别是当她用那种短促的甚至颤抖的、深信不疑的语气说话的时候。
我时不时地会遇到她奶奶。她总是对我微微一笑。她说我能一直上学真好,然后告诉我戴安的情况,有相当一段时间她也在继续上学,无论是在哪里,但没有我上学的时间长。按照她奶奶的说法,她后来在多伦多一家餐馆找了一份工作,穿着镶有亮片的服装上班。那时我已经够大了,也变得够刻薄,臆断那大概是一个要把镶亮片的衣服脱下来的地方。
戴安的奶奶不是唯一一个认为我上学时间很长的人。在我必经的那条路上,有不少房子之间的间隔比镇上的要大,但他们在房子周围仍然没有什么地产。其中一座盖在一个小山丘上,主人是威特伊·斯特里茨,一个只有一条胳膊的一战老兵。他养了几只羊,有一个太太,那么多年里我只在她用水泵给饮水桶装水的时候见过她一次。威特伊喜欢拿我上学时间很长这件事情开玩笑,说我总是考试不及格,所以一直不能毕业,真是遗憾。我也开玩笑回敬他,假装那是真的。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那么以为。这就是你认识路边的人和他们认识你的模式。你会说你好,他们也会说你好,然后聊聊天气,如果他们有车而你在步行,他们会捎你一段。这里不像真正的乡下,在那里人们常常彼此了解对方家里的内情,并且每个人的谋生方式都差不多。
我完成中学学业的时间并不比任何一个完整读完五个年级的人所要花的时间更长。但是很少有学生上完五年。那个时候没有人指望进入九年级的学生能够全部升上十三年级后毕业,被知识和正确的语法全副武装。有人去兼职,渐渐地兼职变成了全职。女孩子结了婚,然后有了孩子,或者有了孩子,然后结了婚。在十三年级,原来的学生只剩下大约四分之一,班上弥漫着一种学业有成的氛围,一种庄严的成就感,或者也许只是一种宁静的不切实际的特别感觉,无论后来你怎么样。
我感觉自己仿佛和在九年级时认识的大多数人之间隔了一辈子的距离,更不用说在第一所学校认识的人了。
每当我拿出伊莱克斯吸尘器清理地板的时候,餐厅一角的某样东西总会让我有点吃惊。我知道那是什么,一只看上去崭新的高尔夫球袋,里面装着高尔夫球杆和球。我只是好奇这个东西怎么会在我们家里。我对这项运动几乎一无所知,但我知道打高尔夫的都是哪种人。他们不像爸爸那样穿工装裤——虽然进城时他会穿上好一些的工作裤。在某种程度上,我能想象妈妈穿着打高尔夫穿的那种运动服,用一条丝巾扎起她纤细的随风轻扬的头发。但想不出她真的击球入洞的样子。显然她不可能做出如此轻浮的动作。
某段时间她一定曾不甘平凡。她一定以为她和爸爸会让自己变成不同的人,变成那种可以享受一些休闲的人。高尔夫。宴会。也许她说服自己相信某些界线并不存在。她设法离开了处于荒凉的加拿大地盾上的农场,一个远比爸爸出生的农场更令人绝望的地方,成了一名老师,她说话的方式让自己的亲戚在她周围时都感到不自在。她大概以为,经过这样的努力奋斗之后她到哪里都会受欢迎。
爸爸的观念却不同。他并不认为镇上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真的过得比他好。但他相信也许他们是这么想的。而他宁愿永远不给他们表现出这一点的机会。
在关于高尔夫这件事上,似乎是爸爸赢了。
并不是说他满足于按照父母期望的方式生活,接管他们不错的农场。当他和妈妈将曾经生活的地方抛在身后,在一座他们不了解的镇子附近的一条道路尽头买下这块地的时候,他们的想法几乎一定是通过养银狐——后来是养水貂——致富。爸爸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发现比起在农场帮忙或者读中学,自己更喜欢循着陷阱寻找猎物,而且这也会让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钱。他突然就有了这个念头,并且,就像他想的那样,一辈子都在实施这个念头。他把攒的所有钱都投了进去,妈妈也拿出了她当老师存下来的钱。他盖了给动物住的畜栏和畜棚,围起了铁丝围栏,以防关在里面的动物跑出去。这块地有十二英亩,大小正好,有一块牧场以及足够的牧草,可以养我们自己的牛和等着喂给狐狸吃的老马。牧场一直伸向河边,上面种了十二棵榆树。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们经常屠宰动物。老马得变成肉食,每年秋天都会有一部分毛皮动物被宰杀,只留下用来育种的动物。但我对此习以为常,可以轻易地忽视这一切,为自己营造一个净化后的场景,像是我喜欢的书里会有的那种场景,比如《绿山墙的安妮》或《银色森林的芭特》。我得益于给了牧场绿荫的榆树,波光粼粼的河水,以及从牧场上面的河岸涌出的令人惊喜的泉水。牛和难逃一死的马都喝泉水,我也带一只锡铁杯子接泉水喝。四周总是有新鲜粪便,但我完全忽视它们,绿山墙的安妮一定也是这么做的。
那个时候,有时我得帮爸爸干活,因为弟弟还太小。我用水泵打新鲜的水,在一排排的畜栏边走过来走过去,清理它们的饮水罐,然后给里面重新注满水。我喜欢这些工作。工作的重要性和频繁造访的孤独正是我所喜欢的。后来,我得留在屋里帮妈妈干活,我的话语之中充满了怨恨和好斗的情绪。这就叫“顶嘴”。我伤害了她的感情,她说,结果就是她会到牲口棚去向爸爸告我的状。然后他不得不中断工作,用皮带抽我一顿。(当时这不是罕见的惩罚。)被打之后,我会躺在床上哭,计划离家出走。但是那个阶段也过去了,十几岁时我变得温顺,甚至快活,擅长幽默地讲述我在镇上听到的事或者学校发生的事。
我们家的房子比较大。我们不清楚房子究竟建于何时,但应该不到一百年,因为一八五八年是第一个移民在博德明——这个地方现在已经消失了——定居的那一年,他为自己造了一只木筏,沿着河顺流而下,砍掉树木清理出一片土地,那里后来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村庄。那座早先的村庄很快就有了一家锯木厂,一家旅馆,三座教堂,以及一所学校,也就是我上的第一所学校,那所让我如此害怕的学校。后来河上建起了一座桥,人们渐渐明白,住在河对岸的高地上会方便很多,于是最初的定居点慢慢缩小,变成了我刚才说过的破旧不堪的古怪的半座村庄。
我们的房子不会是早期定居时最初建起来的那批房子之一,因为它的外墙是砖砌的,而那些最早的房子都是木头的,但也许它是在之后没多久建的。它背对着村子;面朝着西边,对面是微微倾斜的农田,农田一直向下延伸到一道被遮住的转弯处,河流就在那里转了一个所谓的“大弯”。河那边是一片墨绿色的常青树林,可能是雪松,但距离太远了,难以看清。在更远处,另一座山坡上,有另一座房子,远远看去很小,正对着我们的房子,我们从不去做客,也无从了解,对我来说那就像故事里的小矮人的房子。但是我们知道住在那里的那个男人的名字,或者说有一段时间他曾经住在那里,因为现在他可能已经死了。罗利·格雷恩,这是他的名字,除了这个像故事里的小矮人会有的名字,他在我现在正在写的文字里不再扮演角色,因为这不是故事,只是生活。
妈妈在生我之前曾经两次流产,因此一九三一年我出生的时候,他们一定感到心满意足。但那个年代,前景越来越灰暗。事实是爸爸开始做毛皮生意的时间有点儿晚了。他所期望的成功也许在二十年代中期更可能获得,那正是毛皮刚开始流行,人们也有钱购买的时候。但那时他还没有开始做这一行。不过,我们仍然挺了过来,挺到了战争初期,挺过了整个战争时期,在战争结束时生意一定还有过一阵令人鼓舞的好转,因为就在那年夏天爸爸修整了房子,在原来的红砖外面刷了一层棕色涂料。房子砖块和木板装配的方式有点问题;它们本该把寒冷挡在外面,却不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据说刷一层涂料会有所帮助,然而我记不起来这层涂料曾经发挥了作用。我们还有了一间浴室,没有用过的小升降机成了厨房里的橱柜,带明楼梯的大餐厅变成了带封闭楼梯的普通房间。这个变化给我带来某种难以言说的安慰,因为爸爸以前老在餐厅打我,痛苦和羞愧让我恨不得死掉。而那时环境的改变让人甚至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上中学了,每一年都学得更好,因为我们不再学习如何缝褶边和用正确的握笔姿势写字,社会课被历史课取代,而且可以学习拉丁文。
然而,在那个季节的重新装修带来了乐观情绪之后,我们的生意却再次枯竭,这一次再没有恢复过。爸爸把所有的狐狸剥了皮,然后是水貂,换来了少得可怜的钱,那时他白天拆毁那些见证了那项事业诞生和消亡的牲口棚,下午五点钟到铸造厂去上晚班,半夜十二点左右才回家。
我一放学就回家给爸爸做午饭。我煎两个农家肉卷,浇上很多番茄酱。我给他的保温瓶装满浓浓的红茶,还装进一个涂了果酱的麦麸松饼,或者厚厚的一块自制煎饼。星期六,有时候我做煎饼,有时候妈妈做,虽然她的烘焙技术越来越靠不住了。
有一件事正向我们袭来,比收入减少更加出人意料,更加具有毁灭性,尽管我们当时还不知道。那就是早期帕金森病,症状在妈妈四十多岁时出现。
开始情况还不太糟。她的眼睛只是偶尔几次恍惚地往上翻,由于口涎溢出而生出的唇边汗毛还不太明显。早晨她可以在别人帮助下穿上衣服,偶尔还能做些家务。在令人惊异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保持着力气。
你可能觉得这过于糟糕了。生意不在了,妈妈也健康不再。在小说里这样是不行的。但奇怪的是我不记得那段时间不快乐。家里并没有被特别绝望的情绪环绕。也许那时我们还不知道妈妈的身体状况不会好转,只会恶化。至于爸爸,他有力气,而且在很长时间里都会如此。他喜欢在铸造厂一起工作的人,那些人大多数都和他一样,生活在某个方面走了下坡路,或者增添了额外的负担。他喜欢除开上半夜巡夜以外的那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他得把融化的金属水倒进模具里。铸造厂制造老式的炉子,销往世界各地。这是项危险的工作,你自己有责任小心谨慎,爸爸是这么说的。而且报酬不错——这对他是件新鲜事。
我相信他很高兴能走开,哪怕是去做这种辛苦又危险的工作。离开家,和那些各有麻烦但却尽力而为的人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