鞣制完成的皮革,不再像原先一样又脏又破,毛发显得乱糟糟的,且还又厚又硬,散发着一种发霉的或是腐败的气息。就这样一眼看过去,尽管还它们还湿淋淋的没有晾干,它的毛发就已经显得很整齐而不凌乱,自然的以原来生长的趋势自然倒伏。又因为恢复了它本身的弹性而微微翘曲,看上去毛绒绒的,就像生长在动物身上时一样的蓬松。整块鞣制过后的皮微带皱纹,摊在帐蓬上时看上去柔软轻薄,还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原先干硬脆腐的感觉。
如果硬是要夸张的形容它的话,那么没经过鞣制的毛皮是钻石原矿,而鞣制便是将它打磨,最后得到真正的晶莹璀璨的钻石!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
109、制衣
孙志新的鞣皮成功在营地里掀起了一阵鞣皮风。皮革经过鞣制以后的效果大家都看了,有没有经过鞣制的皮革简直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差别,鞣制皮革的舒适是显而易见。而且不必孙志新有任何多言,凡是看到它的人都能想像得到它在冬天的保暖意义。因此鞣皮迅速成为营地的主要活动,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都参与鞣皮的活动,连猎人们都不例外,只要一得闲就会去帮鞣皮那边的忙。想要在寒冷的冬季穿上这种柔软暖和的皮革,他们一起来动手鞣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孙志新这种家庭式的简化鞣皮法非常适合目前部族的实际情况,结果便导致了全民大鞣皮的风波。虽然不及烧瓷一样来得盛大,但影响的波及面却要广得多,会成为部族生活发展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反观孙志新,他现在倒是闲了,因为鞣皮的工作被纳鲁和泰格,还有布库和奥格接手过去,他反倒无事可干,顶多是向族人演示一下鞣革剂、浸酸剂的制做方法而已。就像现代的某些专家叫兽,只动口不动手……
几样东西的原理很复杂,实际操作也繁琐,但难度其实则不难,包括整个鞣皮过程,几乎看一遍就会。连智力有问题的哈里斯同学都能在干多了后学会鞣皮,其它人还能学不会?所以孙志新当了几天的鞣皮老师以后实在是闲得不行,就算他想鞣皮都发现自己手里无皮可鞣,全叫其它人把这活儿抢了去。
不是说孙志新没皮,若要论起整个部族的皮革拥有量,目前谁也不能和他比,就算包括纳鲁、泰格和奥瑞克在内都是。史前人野是慷慨大方且感恩知谢的,孙志新无私的把鞣皮的方法告诉大家,他便收到了更加丰厚的回报。前来答谢的人大多都是以皮革相报,赠送这些皮革中大多数是没经过处理的原始皮革,也有他们自己学着鞣制后拿到孙志新这里来让他检验成果,最后又转手送给了他。被这样送来送去的结果就是孙志新的帐蓬成了一个搞笑的皮革仓库,推了一大堆的皮革。在这些皮革里,光是鞣制完成的就有近三十张,其中有一些竟比孙志新自己的鞣的还要好些。
所以说史前人类其实是很聪明的,他们只是缺一个领路人。而孙志新出现了,就大大的缩短了大家用时间和经验去换取知识的过程,所带来的就是猎人部族和海风部族这两个部族的飞速发展。虽然这种发展在目前看来还有些不显山露水的,但随着时间的累积,它必然会引起质变。
孙志新其实是闲不住的人,总想着找些事情来干。在这史前时代又无任何娱乐,特别是他现在还是个哑巴,想找个人聊天都办不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他闲着还不如让他跟大家一起鞣皮过得舒服。
可身边有着纳鲁和泰格这两个强势的男人,很多事孙志新便身不由已。
打猎,他们不准。孙志新自己想硬行插进去参与猎人队伍都办不到,因为那是一个严格配合的团队,其能力只与整个团队相关,和个人作用的效果很小。如果他硬要插进去,结果便会影响猎人们的效率,让大家分心来照顾他,反而会导致效率低下,说不定还会引起什么危险,危害到其它人的安危。孙志新不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只得服软不参与打猎。
鞣皮,他们也不准。理由是孙志新现在喉咙受伤,必须得花大量的时间来养喉咙。那两个二货无论怎么都不肯信孙志新永远也不能讲话,只固执的认为这只是一时的不能恢复,只需好好养伤,孙志新总有一天能回复自己的声音。
好吧,孙志新接受他们的好意。其实……他心里挺温暖的。虽然那两个家伙很霸道,但背后的温柔他懂,那种关怀和呵护,还有误伤他给他造成残疾的内疚他也懂。这便就孙志新一边臭美的同时一边又很郁闷的主要原因。
不就是哑巴了嘛,手没缺脚没残的,凭啥不让做事情?会让人闲得发霉的好不好……
在这时,孙志新无比怀念齐格力。那是一个温柔稳重的大哥型人物,他做事缜重而周全,会根据你的能力及实际情况给你安排任务,而不是像纳鲁和泰格一样,只因为误伤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什么温室的小花一样给供起来养着。
小花?去你姥姥的!真是恶心人。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想冲到齐格力那里去,跟他一起砍桄榔。省得在这里闲得蛋疼!
可是孙志新又争不过那两个二货,他们的方法很简单,在目前大家谁与不理谁的情况下,他们的办法就是把能鞣的皮革全拿去鞣了,就是让你手头无事可做!
这真是一种甜密的处罚。孙志新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无可耐何;一边心里觉得甜蜜,一边心里又觉得苦恼;一边想靠近这两人,一边又觉得这两人全是天大的麻烦,离得越远越好。种种思绪,条条烦愁;千百个念头回转,万千个思量翻涌,真就像那诗词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