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汉奴嘴巴十分硬,属下拿刀在他身上划了十几道才逼得他开口,宋军派兵骑兵两万、步兵三万前来攻打长兴城,先头兵马已距城十余里。”
“什么,已距城十余里了!”安海达儿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边慌忙的去拿佩刀盔甲,一边焦急地对这名蒙兵喊道,“快去城上看看动静。”
“将军!不好了,城外东、南、西三面发现大量兵马,看样子是想包围这里。”安海达儿脚没迈出门口,便见一蒙兵气喘喘地跑过来禀报,脸上一片惊容。
“快,传令下去,全体从北门撤离!”安海达儿听到禀报后脑袋里再也不去考虑其他问题,催着这名士兵去召集人马从北门逃离长兴,自己更是迫不及待地带着几十名近卫先行策马向北门奔去。
城里的蒙兵听闻主将已经先行策马从北门逃离了,顿时乱成了一团,一个个手忙脚乱的带上些值钱的东西上马奔逃,当然,他们还不忘顺手在老百姓手里抢砸一番,一时间弄得整个城鸡飞狗跳。
“启禀将军,长兴城头的蒙兵全数撤下,城里一片喧吵,不知发生什么事。”一名被天犬派出去探查消息的弩骑兵回来禀报。
“这些王八蛋还真他妈的胆小呀,还真让老子给吓跑了。”天犬阴阴地露嘴一笑,“召集所有人绕城而过直奔北门,一起打落水狗。”
蒙兵个个还在庆幸顺利从北门逃出时,一波箭雨从天而阵,强劲的穿透力使许多蒙兵连人带马被贯穿而过,有些则被弩箭带落马下牢牢钉在地上,本就惊吓未过的蒙兵见后面风尘飞扬,许多骑兵追赶而来,更是吓破了胆,只知道拼命的策马狂奔,甚至恨不得胯下战马能飞起来。
远远逃离在前的安海达儿听闻后方的士兵遭遇追击,更是丢下那些士兵拼了命的策马狂奔,主将的举动让蒙兵仅存的一丝士气消失贻尽。跑得动跑得快的拼命跑,跑不动了的自动丢弃武器滚马跪伏,祈求得饶一命。可惜他们美好的愿望根本无法实现,追击时天犬便已经下了不留一人绝杀令,丢盔弃甲只是加速了他们的死亡。
至天犬带兵回到长兴城时,三千蒙兵守军仅逃走二百余骑,其余二千七百多人全被射杀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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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人下柬来请,恐怕不会只是为了请老夫品茶吧?”柳风廷见华国忠一直品着茶不吭声,便决定先入为主,直截了当地问道。
“相爷莫急,下官此番请相爷过府,实是有件东西想请相爷鉴赏。”华国忠笑着放下手中的茶盅,从怀里掏出一枚精致的金印,双手捧着递给柳风廷。
从入手的沉重劲便可知道此印章乃纯金铸就,状如姆指般大小的金印背上雕着双龙戏珠,龙的模样栩栩如生,印章上刻着的是“景兴风华”四个字。
“这是……”柳风廷光看到印章的外形时脸上便已开始变色,再仔细一看上面刻着的字样后,双手竟不自然的颤抖,连鼻息也变得沉重起来。
“相爷乃三朝重臣,想必不曾忘却此物吧?”华国忠看到柳风廷脸上凝重而略带紧张的表情,淡淡地笑道。
“如若老夫没记错,此乃前朝太子徽代执朝政时,景帝特意命人为太子刻制的金印。”柳风廷从口中吐出这句话来时似是异常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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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越来越近的广德城,天牛的心情逐渐不安起来,思绪仿若被风吹乱的枝叶,飘荡不定。
二十五年前,一个新的生命在这座城里诞生,在他成长的历程里,家族仇恨成了他的全部,十年沙漠非人生活,让他的身体变得强壮,让他的心变的硬如钢铁,不过这一切就在他遇见了那个人之后全都改变,就是那个人,粉碎了一直以来视为生存目标的仇恨,也是那个人,让他真正明白了武学中的修心意境,也是那个人,给他铺上一条叱咤风云的大道。这么多年了,他甚至都忘了家这个词,不知道他们现在都过的怎么样。
“禀将军,距广德城仅余三里路程。”
一名负责前方探路的弩骑兵禀报声,将天牛的思绪从遥远的空间拉了回来。
“留两个编组在此看守战马,其余人改扮成平民模样,分批夹在进出城的百姓中混进城里,等待我的命令。”天牛深吸了一口气,借此来清醒一下自己的头脑,而后迅速下达命令,自己也将惹眼的武器独脚铜人交给身旁的弩骑兵,开始动手乔装。
记忆中街道两旁秃秃的小槐树已经长得枝高叶茂,再也看不到少年时常摆街旁的那些小吃,昔日热闹的街面也显得异常冷清。转过两个弯,一座红砖绿瓦的大院跃然入目,破旧不堪的横匾上,“陈府”两字尚依稀可辨。
天牛不知道自己的手举起又放下重复了多少次,敲门声终于在这扇油漆剥落的大门上响了起来。
“谁呀?”苍老的声音随着慢慢打开的门缝里传了出来,一名独臂的老人在门后探出身来。
“大伯,您老人家还好吗?”天牛强按着跪地嚎哭的心情,紧紧地把住老人的独臂,热泪夺眶而出。
“你是……你是东遥?遥儿!”独臂老人睁开有些昏花的双眼,仔细地盯着天牛看了一会儿后,激动地叫唤出来。
“是我,我回来了。”陈东遥“卟嗵”一声跪拜在地,任由泪水在脸上无声的流淌着。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起来,快起来,进去见见你娘,这么多年了,她天天上盼着你回来。”老人忙用不住颤抖着的独臂去扶天牛。
第六十二节 连取三城(二)
跟随着华书晴的那二百名秘战一个个心里都郁闷无比,个个心里直叹自己倒霉,怎么会摊上跟着这样一位小姑娘。人家出去打仗都是风风火火的,没看过像她这般的,眼看着昌化城就近在眼前,她却指挥着众人去附近的村里的猎户手中大肆购置猎来的野兽,还把每个村的猪鸭牛羊之类的牲畜全都给买了下来,更让他们感到难受的是,锋利的钢刀还没沾上一滴蒙兵的血,就被这些牲畜的污血给染的不成样子,两百名秘战不但充当屠夫的角色,还要抬着这些死畜牲上路。要不是秘战经过叶思凌的残酷训练及天火后来的忠诚训练,这些人恐怕早就扑上去臭扁华书晴一顿了。饶是他们的忍耐力再强,也难从中找出一张好脸色。
而这位始作俑者的华大小姐却还一个劲的要求众人摆出笑脸来,又把自己改扮成一个丑村姑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走在众人的队伍前。
“将军,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