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这张画儿可并不干净,你应该知道,钱小湄因为它吃上了官司,在你手里捂着,你不怕吃挂落儿吗?”
这句话,点到了穴位上。韩默有点儿含糊了。不过,他实在舍不得撒手。
“她吃官司碍着我什么了?这幅画儿是我花钱买的,又不是我偷的抢的,也不是她白送我的,何况中间还过了一道手呢。”
程立伟又将了他一军:“虽然是你花钱买的,可是它腻歪人呀!钱小湄要是官司打输了,有个好歹,你拿着这幅画儿,心里膈应得慌不?再者说,眼下书画市场的行情看涨,正是‘牛市’,你现在出手,肯定有赚儿,即便赚不着大钱,也亏不了你。你何必要留着它呢。把它卖了,再买别的,不一样吗?”
这几句话,把韩默说得心眼儿活泛了:“好吧,我听你的,上你们公司的‘秋拍’,也算帮你壮壮门面。”
他把画儿拿出来,展给程立伟看。别瞧程立伟是搞书画拍卖的,但他对书画并不懂眼。不过,在韩默面前,他不能当外行。
“嗯,确实是一幅精品。”他点了点头。
“当然,不是精品,我能借钱买它吗?”韩默说。
“你放心,我保证让这幅画儿上拍卖图录。”程立伟对他许愿说。
“你怎么死盯上这幅画儿了?”跟程立伟临分手时,韩默问程立伟。
“干我们这行的,好东西当然会咬住不撒嘴了,你说是不是?”程立伟跟他打了个马虎眼,没有深说。
程立伟并没食言,韩默跟公司签了拍卖合同以后,很快“秋拍”的图录就印出来了,这幅齐白石的《葫芦》被放在了头几页,而且拍卖底价标的就是韩默花钱买这幅画儿的数:一百二十万元。
程立伟挺能张罗,拿出他当年在月坛邮市呼风唤雨的劲头,征集到十多件元明清三代的官窑瓷器和不少大名头画家的画儿,书画拍卖专场以两幅八大山人和三幅清代“四王”的作品,包括那幅齐白石的《葫芦》,成为主打的拍品,把这次“秋拍”搞得挺热闹。
正式开拍之前,在京城的一家五星级饭店搞了三天预展,而且在各大报纸上做了宣传,书画拍卖专场挑了个好日子,按冯爷的主意,程立伟把京城有头有脸儿的鉴定家和大玩儿家,以及有名儿的几位“画虫儿”都请来捧场,包括钱大江。
钱大江接到程立伟送来的请柬,原本不想来,别瞧他经常给各拍卖公司搞书画鉴定,但是拍卖会却很少露面,当然这也是搞书画和古玩鉴定的人的一种忌讳。可是这场“秋拍”,他却不能不去。为什么?因为上拍的拍品有钱家的那幅齐白石的《葫芦》。
那位陈律师收了冯爷的十万块钱,不能不办事儿。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真是一点儿不假。他本来是为钱大江作辩护的,拿了冯爷的钱以后,却扭过脸来,对付钱大江了。他的心眼儿没有钱大江多,但嘴皮子却比他利落,何况他是律师,懂得“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道理,知道如何拴扣儿,如何解扣儿。
“钱教授,你妹妹手里有你父亲的遗嘱,按“遗产法”来说,这幅画儿属于老人家生前的赠品,不应算是遗产。”他对钱大江摊了牌。
“她手里真有遗嘱吗?我怎么不知道呢?”钱大江是死钻牛角尖的人,不会轻易地束手就擒。
“假如钱小湄不卖这幅画儿,你知道她手里有这幅画儿吗?”陈律师反问道。
“她手里有这幅画儿,就说明她也有遗嘱吗?你别轻信她的话。”
“不是我轻信她的话,是我亲眼看到了你父亲的遗嘱。”陈律师在钱大江面前虚晃了一枪。
“什么?你看到遗嘱了?”
“你以为我像您似的相信自己的猜测和推理吗?我们打的是官司,可不是打理由,法律强调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你有一千条一万条理由也无济于事。我们老家有句俗话说,欺山莫欺水,理正不怯官。钱先生是教授,是有地位的人,我不希望看到您在法律面前栽跟头。这样做,不但毁了您的声望,伤害了您和妹妹的亲情,也毁了我的名声。我以后还怎么在律师界混饭吃呢?”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希望您撤诉,申请庭外调解。”
“这么说我们的官司不打了?我们认输了?眼睁睁地看着她拿走一百多万?我父亲的遗产让她一个人独吞了?”
“您看,我说这半天,您还没弄明白我要说的意思。首先说这幅画儿不属于遗产,是您父亲生前送给他女儿的,有遗嘱为证,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非要起诉,法院也会不予受理。”
“他们不是受理了吗?”
“受理并不意味着要开庭审判,现在通过调查取证已经找到了证据,您就没有理由再打这个官司了。如果您一定要较这个真儿,非要打这个官司,那么您另请高明吧,我是准备撤出了。”陈律师把钱大江逼到了死胡同。
到了这份儿上,钱大江再一根筋,也拉不直弦子,弹不出曲子来了。他夜里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