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娃娃看起来好漂亮。”雷圣从来没看过那么精致还会唱歌的娃娃,他绝对肯定,就连城里的小恶霸纳甲家里,一定也没那么特别的东西。
这大哥哥一定很有钱,否则怎么舍得把这种东西卖出去,而且还一脸不在乎。
“垃圾。”这两个字朔华说的很轻,雷圣也没听清楚。
那个娃娃是父亲带著姑姑的女儿来看妈妈时留下的东西,他没忘记他的堂妹抓著娃娃随手就往旁边扔,然后跟父亲哭著这里有多无聊,什么东西都没有,父亲只好早早带人离开,让妈妈露出失望的眼神。
那时候,他本来想把这个娃娃直接往垃圾桶丢,是妈妈说它很漂亮,放在客厅里装饰也好,他才放过它一马。
后来被迫离开出生的小岛到城市居住,客厅里的东西是仆人帮忙包裹的,等到了公寓他才发现这垃圾,想起母亲爱惜东西的眼神,他一直没扔掉。
现在他也没扔掉,他不过是卖给另外一个也许会懂得珍惜的人而已。
“小子,你怎么也在这!”
他才想带雷圣找个位置坐定,不远的地方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朔华抬头一看,果然那个大呼小叫的人就是扎克,而身边那个胖子不是清督是谁?
“有规定这地方我不能来吗?”
“是没有,不过你来这里做啥?买东西?你有二十个金币?卖东西?这个倒比较有可能,你们这三个人莫名其妙的,说不成有一堆的怪东西可以卖。”
扎克摸摸胡子没剃干净的下巴,也不管雇主还在旁边,就陷入沉思猜测起来。
不过,他所猜测的方向挺准就是了。
“没想到你可以用的地方,不只是下半身而已。”朔华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转眼仔细打量整个拍卖会的场地。
这里跟地球上音乐会会场或是巨蛋根本没得比,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勉强可以挤下四百个座位的演讲厅而已,不过以这个时代的科技跟需要来看,的确算是一个不错的场地。
整栋会场建立得美轮美奂,一边的柱子每根都刻有无数精美的雕像,头顶上所挂上的吊灯也都经过仔细设计,除了造型优雅,也不容易有燃油的异味,场地固然是密闭式,不过通风十分良好。
这时,底下已经陆陆续续不少人找好位置坐下,至于楼上的包厢,通常都是有权有财,和能卖出高价商品的卖主所拥有。
扎克很悲哀的觉得,好像在心里深处,自己开始习惯被虐待了,对于朔华一点都不像是赞美的话语,除了苦笑,也很难找到其他办法应对。
“难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就剩下这样?”他明明记得,之前也很威风地在他面前杀敌,那种满身鲜血的残酷,应该是比什么风流往事还更令人难忘吧?
朔华很想回答是。
不过想想,接下来若真的要和这家伙成为同一队伍的伙伴,还是不要太伤他脆弱的心灵。
所以朔华没回答,拉著雷圣的小手,走到其中一个屏风隔著的小包厢坐下。
被拉著小手的雷圣,看看自己脏脏的手指头,再看看朔华干净修长又优雅异常的手,眼睛眨了眨,瞧见一旁小茶几上的手巾,赶紧拿过来把自己的手跟朔华的手擦了干净,然后再怯怯地伸了过去,握住。
瞧见他的动作,朔华没说什么,就这么让他握著自己的手,露出微微的浅笑。
一边的扎克嘴巴张了又合,眼睛转了一圈,咂咂嘴,大手拍拍脑袋,再拍拍连话都没机会说上半句的清督的肩膀,示意他可以找另外一个位置坐好。
这小子,冷淡归冷淡,不过……
他喜欢……
树海坐在城镇广场的大树下,已经忘了有多久的时间。
塔尔玛也许是身为艺术之都的关系,就连市镇的风景也修饰的美轮美奂。
许多来往游客会经过的地方,尤其是建筑物两旁,一律只能建盖白色房子,白色房屋的门口是美丽红砖道,砖道中央每隔一段距离就会铺上一些彩色石头,组成各式各样的几何图形。
但是树海最喜欢的,从来就不是这些人工的建筑。
他喜欢街灯与街灯之间,那一棵又一棵蓬勃生长的行道树,这些树的名字,菲嘉国的人叫紫舞。
因为每到了开花时节,这些树会开出一朵一朵、怎么也不可能数得清的紫色垂挂小花朵,像结实累累葡萄般连接垂著的花朵,在季节之风吹来时,紫色的花瓣满空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