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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3页)

“早晚复相逢?好!”

“好诗啊!”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真是妙极!妙极!”

整个秦王府的花园都鼎沸起来了,红灯如火,燃赤半边夜色,我站在众人中间,笑着接过不知道是谁又敬来的酒,来者不拒,而先前为我斟酒的阿九却不知道到那里去。

“素先生,来,我敬你一杯。”一杯酒到了我面前。

这酒虽然入口平平,后劲却是不小,我现在觉得太阳穴有点发热,但感觉脑子却很清醒,只是人有些亢奋,心里隐约觉得应该推开些酒杯,手却不自觉的接了过去,口中不停:“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素先生,这是我的。今天能认识先生真是……荣幸。”又是一杯,既然已经接了那么多人的酒,也不防多再喝一杯,我有点晕晕的想。

念到后面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念了多少首,喝了多少杯,感觉口齿都有点模糊了。可后面还有很人,很多酒呢!

哼,说不了,我就做不了诗了吗?推开众人,我拿过一张宣纸按在墙上,手中杯一扬,“啪”的一声,酒便将纸上端吸附在墙上,正是“墨正浓,酒正香”。心情不禁大好,笔在砚中胡乱染了许多墨,左手牵袖,在纸上写下:“古木阴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叫好声阵阵,我得意的一笑。向那边又看了一眼,虽然视线已经模糊,只看见一个身影,那也够了。

换一只手,再次挥毫而下。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我退了一步,歪着头打量自己写的字,不知道撞在谁身上,也懒的回头,自顾自的欣赏一下,还算满意,点点头。

视线到一边的案上,走了过去,奇怪,感觉怎么有点走在棉花堆里一样,难道我真的醉了?我又取了一只笔蘸了浓墨,已经看不清楚周围人的脸不知道她们现在什么表情,也不想去管她们什么表情,她们怎么看我此刻放肆的举动又关我鸟事,此刻我只想顺着自己的心意而动,反正也无人来拦。

双腕齐下。

右手是:

“东城渐觉春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卿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左手却是: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长叹一声,终于舒畅了,只觉得倦意袭来,沉入黑甜之乡。

第28章

宿醉的感觉是很痛苦的。

我头痛的不得了,赶紧写了一个方子,让书童帮我去买醒酒汤的材料,煮好后喝下去,才好了。

躺在绿荫下面,我慢慢想起昨天夜里情形,才缓解下去的头痛感又上来:我到底在做什么呢?用书盖了脸,我鸵鸟的钻进盖在身上的毯子里——今后我看我还是少出门的好。

转念想到明天就可以见到萧雪衣,其他所有烦人的念头又立刻烟消云散,心中一阵阵欢愉,不禁缩起身子把脸埋在毯子里偷偷笑起来。

穿什么去见他呢?我雀跃的想。貌似除了清书送我两件衣服外,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漂亮衣服。而且昨天那件染了酒气,今天肯定是已经拿去洗掉了。只有穿另外一件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萧雪衣的时候的那件衣服,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记得。

只不过以后不能总只有这两件衣服去见他吧。我发愁的想,看来还是应该再去做两件了,正好常家有绸庄,做两件衣服应该很快吧。

想到绸庄我便联想到前日来找我的常清宁。

虽然有时候我会根据对象在需要的时候绕弯子说话,不过不代表我就喜欢说话绕弯子的人。虽然我有一半原因是看在春姐的关系上收下清书,但清书本身直爽坚毅的个性,也是我所喜爱的。尽管我也不喜欢卤莽没大脑的人,可是认为对自己亲近的人应该畅开心扉,不应该掺进算计的。

清书资质平平,而当初向我拜师的时候坦白而固执,却正好投了我的好,才入我门下。你常清宁又算什么东西——敢在我面前暗示你是我的衣钵传人!!

十岁之前我一直和师傅住在一起,除了六位师姐,其他人很少见到我。一天我偶然出门寻找草药,见到门中长老的女儿欺负新进入的弟子,便一脚把她的腿踢断。

第二日长老找上门来,师傅下令罚我杖责三十下,禁闭十天。我出禁闭第二天便找上长老的女儿将她另一条腿打断,接下来受了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我再出禁闭的第二天将那厮两只胳膊都废掉,长老用担架将自家女儿抬到师傅面前,气势汹汹的要师傅对我处以更严厉的责罚。

师姐们都为我说情,劝我认错。

我跪在地上说:“欺辱同门,恃强凌弱,理应受到惩罚,所以我打断她的腿无错。身为长老,对自己女儿教导无方,本应该自我反省,却来自恃身份来报复。我是晚辈,不能以下犯上,所以师傅之罚我并不反抗。但是这三十杖责和十日禁足不是我应受之罚,自然要从原主身上找回来。三十杖责和十日禁闭是一条腿,杖责五十下禁闭一个月是两条胳膊。长老若认为我应该继续受罚,还请做令媛做好接受我下一次所受之罚的回报的心理准备。”

长老被我气的几乎要昏过去,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带着她的宝贝女儿灰溜溜的走了。从此门中那些据说有所依仗的弟子见了我是神色恭敬有礼的很,而那个被我弄断四肢的家伙,看见我总是绕着道走。

我当时只有十岁,再聪明在十天之内被打了八十杖,屁股也是会开花的。在后面接下来一片太平的养伤日子里,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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