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正意义上只是作为楼里的招牌,以此来招揽生意罢了。
她作为杀手,唯一的弱点,大概就是长了一张招摇的脸。
小餐馆在京城的西城区,是真正的平民窟,亦或是贫民窟。
这里许多人连日子都过不下去,哪里还有银钱去踏足有钱人享乐的场所?
至于那些有钱的世家公子哥儿,他们根本不屑于踏足京城的这片区域。
他们觉得,在这里连呼吸都是脏的、臭的,哪里肯纡尊降贵来这种小餐馆就餐?
老板一边收拾桌子,一边忍不住给玉笙烟解释了几句。
“姑娘啊,那位小姑娘跟你一起来的吧?你赶紧去劝劝她,让她别管这桩闲事儿。
这些人呐不好惹,他们上头有人,在此地横行霸道惯了,惹着他算是完了!”
玉笙烟依旧没有动。
只是轻笑一声,道:“哦?上头有人?有侯爷的官儿大吗?有王爷的官儿大吗?”
老板直接被她问愣了。
他就是一普通老百姓,哪怕是个捕快,对他来说都是大官。
更别说什么侯爷、王爷了!
那更是他们惹不起的大人物!
“额。。。那倒是没有,但咱们就是一群普通老百姓,怕是惹不起那些人啊!
尤其是那小姑娘,长得水灵灵的,万一被那些人惦记上了。。。后果不堪设想呐!”
玉笙烟耐心地为他解答。
“那老板您不用担心了,你口中那位水灵灵的姑娘,可是如假包换的侯府千金。”
老板“这这这。。。”了半天,也没回过味儿来,不知道自己该给个什么回应才好?
侯府的千金,自己一普通老百姓,是不是也应该跪一跪啊?
也没人告诉他们,见着侯府大小姐,应该怎么个流程啊?
林幺幺见这些人拿着个棍子就是不动手,彻底没有耐心跟这些人在这儿耽搁时间了。
她瞧见狗蛋儿这小屁孩儿脸都冻得青紫了,再不赶紧给他暖和暖和,指不定要冻出什么毛病来!
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小孩子。
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她已经率先一步动了手。
不对,是动了脚。
她在一只手还拎着一个孩子,且手无任何武器的情况下,将几个拿着棍子比她高壮了好些的男人,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给撂倒了一片。
“还要继续动手吗?还是他偷东西了吗?还有谁不服的,可以站起来我们继续对打。”
林幺幺轻蔑地看了他们一眼,仿佛在看什么死尸一般。
“当然,你们如果嫌麻烦,也可以一起上,咱们速战速决就可以。”
那几人趴在地上半天也没爬起来。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反应过来自己遇到了硬茬。
他们哪里还敢继续动手,只想以最快的速度跑路。
再不跑,怕是就不止是被打趴在地上了,缺胳膊断腿儿都有可能了!
“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啊!是小的有眼无珠,您大人有大量饶过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