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关门声传来。
将正在熟睡的王渐一下子惊醒过来。
抬头看了一下床头的闹钟,“7点40分。”
他叹了口气,慢慢套上衣服,走进了卫生间。
看着卫生间的镜子中完全陌生的自己,他默然无语。
这副身高180、身材匀称、模样清秀的身体,目前看来,应该是穿越的唯一福利了。
一个月前,他还在国内上着三班倒的流水线工作。
可一觉醒来,就来到了1995年的纽约城,成了一个名叫王渐的17岁华裔少年。
想着原主的记忆,他不禁感觉一阵头大。
从小被父母抛弃,辗转于多个寄养家庭之间。
又由于性格、环境等问题,始终不能正常融入社会,终于在不久前,因盗窃罪被判50天的社区劳动。
并且,在社区劳动的过程中,还认识了现在的合租室友,艾尔。
一个跟着布朗克斯区,某不知名的嘻哈歌手混的黑人小伙。
自己上辈子连派出所都没去过,怎么就穿越到这种人身上了?
这也就罢了,可穿越到美国算怎么回事?
自己上辈子,可从没关注过美利坚有什么发财机会啊。
“嘿,王,这是新开的那家饭店的地址,你去试试。”一个满头脏辫,身材瘦小的黑人探出头来,对着王渐说道,“就说是艾尔介绍来的。”
“谢了,”王渐和艾尔碰了碰拳,说道:“最近够准时的啊,每天早晨七点半回来。”
“没办法,我跟着的大佬快要出道了。”艾尔说道:“现在在各个夜店打人气,混人脉。”
“行了,我睡去了。今晚还得去。”
说罢,就摇了摇手,打着哈欠朝卧室走去。
王渐看着手中的纸条,轻轻的晃了晃。
在以黑人、拉美人为主的贫民窟,身位华人的自己,连找个服务员的工作,都得找人帮忙。
要不是上辈子的父母现在最多也就是个中学生,他都想偷渡回去了。
王渐一边瞎想,一边来到客厅。
在草草的吃完了两片面包后,他穿上外套,走出了阴暗的公寓。
纽约四月份的天气,依然有点寒冷。
不远处的空地上,一些醉汉坐在几根水泥管上,喝着不知是昨夜剩下的,还是今天刚买的酒。
在一些小胡同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流浪汉,他们中有瘾君子、婚姻失败、投资失败的各色人等。
男人居多,女人也有几个。
连贫民窟里的帮派分子都懒得抢他们,他们主要是互相抢劫…
在街角尽头,有几辆凯迪拉克的suv,里面传来了王八念经的声音。
他们才是贫民窟的主人,真正的帮派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