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很容易同通讯报道混淆。写短篇小说时,就像画画一样,要色彩鲜明,要刻划出人物形象。所谓刻划,并非指花红柳绿地作冗长的描写,而是说,要三言两语勾画出人物的性格,树立起鲜明的人物形象来。
一般的说,作品最容易犯的毛病是:人物太多,故事性不强。《林海雪原》之所以吸引人,就是故事性极强烈。当然,短篇小说不可能有许多故事情节,因此,必须选择了又选择,选出最激动人心的事件,把精华写出来。写人更要这样,作者可以虚构、想象,把很多人物事件集中写到一两个人物身上,塑造典型的人物。短篇中的人物一定要集中,集中力量写好一两个主要人物,以一当十,其他人物是围绕主人公的配角,适当描画几笔就行了。无论人物和事件都要集中,因为短篇短,容量小。
有些作品为什么见物不见人呢?这原因在于作者。不少作者常常有一肚子故事,他急于把这些动人的故事写出来,直到动笔的时候,才想到与事件有关的人物,于是,人物只好随着事件走,而人物形象往往模糊、不完整、不够鲜明。世界上的著名的作品大都是这样:反映了这个时代人物的面貌,不是写事件的过程,不是按事件的发展来写人,而是让事件为人物服务。还有一些名著,情节很多,读过后往往记不得,记不全,但是,人物却都被记住,所以成为名著。
我们写作时,首先要想到人物,然后再安排故事,想想让主人公代表什么,反映什么,用谁来陪衬,以便突出这个人物。这里,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写人呢?还是写事?我觉得,应该是表现足以代表时代精神的人物,而不是为了别的。一定要根据人物的需要来安排事件,事随着人走;不要叫事件控制着人物。譬如,关于洋车夫的生活,我很熟悉,因为我小时候很穷,接触过不少车夫,知道不少车夫的故事,但那时我并没有写《骆驼祥子》的意图。有一天,一个朋友和我聊天,说有一个车夫买了三次车,丢了三次车,以至悲惨地死去。这给我不少启发,使我联想起我所见到的车夫,于是,我决定写旧社会里一个车夫的命运和遭遇,把事件打乱,根据人物发展的需要来写,写成了《骆驼祥子》。
写作时一定要多想人物,常想人物。选定一个特点去描画人物,如说话结巴,这是肤浅的表现方法,主要的是应赋予人物性格特征。先想他会干出什么来,怎么个干法,有什么样胆识,而后用突出的事件来表现人物,展示人物性格。要始终看定一两个主要人物,不要使他们写着写着走了样子。贪多,往往会叫人物走样子的。《三国演义》看上去情节很多,但事事都从人物出发。诸葛亮死了还吓了司马懿一大跳,这当然是作者有意安排上去的,目的就是为了丰富诸葛亮这个人物。《红日》中大多数人物写的好。但有些人就没有写好,这原因是人物太多了,有些人物作者不够熟悉,掌握不住。《林海雪原》里的白茹也没写得十分好,这恐怕是曲波同志对女同志还了解得不多的缘故。因此不必要的、不熟悉的就不写,不足以表现人物性格的不写。贪图表现自己知识丰富,力求故事多,那就容易坏事。
写小说和写戏一样,要善于支配人物,支配环境(写出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如要表现炊事员,光把他放在厨房里烧锅煮饭,就不易出戏,很难写出吸引人的场面;如果写部队在大沙漠里铺轨,或者在激战中同志们正需要喝水吃饭、非常困难的时候,把炊事员安排进去,作用就大了。
无论什么文学形式,一写事情的或运动的过程就不易写好,如有个作品写高射炮兵作战,又是讲炮的性能、炮的口径,又是红绿信号灯如何调炮……就很难使人家爱看。文学作品主要是写人,写人的思想活动,遇到什么困难,怎样克服,怎样斗争……写写技术也可以,但不能贪多,因为这不是文学主要的任务。学技术,那有技术教科书嘛!
刻划人物要注意从多方面来写人物性格。如写地主,不要光写他凶残的一面,把他写得像个野兽,也要写他伪善的一面。写他的生活、嗜好、习惯、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态度……多方面写人物的性格,不要小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
当你写到戏剧性强的地方,最好不要写他的心理活动,而叫他用行动说话,来表现他的精神面貌。如果在这时候加上心理描写,故事的紧张就马上弛缓下来。《水浒》上的鲁智深、石秀、李逵、武松等人物的形象,往往用行动说话来表现他们的性格和精神面貌,这个写法是很高明的。《水浒》上武松打虎的一段,写武松见虎时心里是怕的,但王少堂先生说评书又作了一番加工:武松看见了老虎,便说:“啊!我不打死它,它会伤人哟!好!打!”这样一说,把武松这个英雄人物的性格表现得更有声色了。这种艺术的夸张,是有助于塑造英雄人物的形象的!我们写新英雄人物,要大胆些,对英雄人物的行动,为什么不可以作适当的艺术夸张呢?
为了写好人物,可以把五十万字的材料只写二十万字;心要狠一些。过去日本鬼子烧了商务印书馆的图书馆,把我一部十万多字的小说原稿也烧掉了。后来,我把这十万字的材料写成了一个中篇《月牙儿》。当然,这是其中的精华。这好比割肉一样,肉皮肉膘全不要,光要肉核(最好的肉)。鲁迅的作品,文字十分精炼,人物都非常成功,而有些作家就不然,写到事往往就无节制地大写特写,把人盖住了。最近,我看到一幅描绘密云水库上的人们干劲冲天的画,画中把山画得很高很大很雄伟,人呢?却小得很,这怎能表现出人们的干劲呢?看都看不到啊!事件的详细描写总在其次;人,才是主要的。因为有永存价值的是人,而不是事。
语言的运用对文学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作品文字色彩不浓,首先是逻辑性的问题。我写作中有一个窍门,一个东西写完了,一定要再念再念再念,念给别人听(听不听在他),看念得顺不顺?准确不?别扭不?逻辑性强不?……看看句子是否有不够妥当之处。我们不能为了文字简练而简略。简练不是简略、意思含糊,而是看逻辑性强不强,准确不准确。只有逻辑性强而又简单的语言才是真正的简练。
运用文字,首先是准确,然后才是出奇。文字修辞、比喻、联想假如并不出奇,用了反而使人感到庸俗。讲究修辞并不是滥用形容词,而是要求语言准确而生动。文字鲜明不鲜明,不在于用一些有颜色的字句。一千字的文章,我往往写三天,第一天可能就写成,第二天、第三天加工修改,把那些陈词滥调和废话都删掉。这样做是否会使色彩不鲜明呢?不,可能更鲜明些。文字不怕朴实,朴实也会生动,也会有色彩。齐白石先生画的小鸡,虽只那么几笔,但墨分五彩,能使人看出来许多颜色。写作对堆砌形容词不好。语言的创造,是用普通的文字巧妙地安排起来的,不要硬造字句,如“他们在思谋……”,“思谋”不常用,不如用“思索”倒好些,既现成也易懂。宁可写得老实些,也别生造。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我们是语言的运用者,要想办法把“话”说好,不光是要注意“说什么”,而且要注意“怎么说”。注意“怎么说”才能表现出自己的语言风格。各人的“说法”不同,各人的风格也就不一样。“怎么说”是思考的结果,侯宝林的相声之所以逗人笑,并不只因他的嘴有功夫,而是因为他的想法合乎笑的规律。写东西一定要善于运用文字,苦苦思索,要让人家看见你的思想风貌。
用什么语言好呢?过去我很喜欢用方言,《龙须沟》里就有许多北京方言。在北京演出还好,观众能懂,但到了广州就不行了,广州没有这种方言。连翻译也没法翻译。这次写《女店员》我就注意用普遍话。推广普遍话,文学工作者都有责任。用一些富有表现力的方言,加强乡土气息,不是不可以,但不要贪多;没多少意义的,不易看懂的方言,干脆去掉为是。
小说中人物对话很重要。对话是人物性格的索隐,也就是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一个人物的性格掌握住了,再看他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就可以琢磨出他将会说什么与怎么说。写对话的目的是为了使人物性格更鲜明,而不只是为了交代情节。《红楼梦》的对话写得很好,通过对话可以使人看见活生生的人物。
关于文字表现技巧,不要光从一方面来练习,一棵树吊死人,要多方面练习。一篇小说写完后,可试着再把它写成话剧(当然不一定发表),这会有好处的。话剧主要是以对话来表达故事情节,展示人物性格,每句话都要求很精炼,很有作用。我们也应当学学写诗,旧体诗也可以学学,不摸摸旧体诗,就没法摸到中国语言的特点和奥妙。这当然不是要大家去写旧体诗词,而是说要学习我们民族语言的特色,学会表现、运用语言的本领,使作品中的文字千锤百炼。这是要下一番苦功夫的。
写东西一定要求精炼,含蓄。俗语说:“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这话是很值得深思的。不要使人家读了作品以后,有“吃腻了”的感觉,要给人留出回味的余地,让人看了觉得:这两口还不错呀!我们现在有不少作品不太含蓄,直来直去,什么都说尽了,没有余味可嚼。过去我接触过很多拳师,也曾跟他们学过两手,材料很多。可是不能把这些都写上。我就捡最精彩的一段来写:有一个老先生枪法很好,最拿手的是“断魂枪”,这是几辈祖传的。外地有个老人学的枪法不少,就不会他这一套,于是千里迢迢来求教枪法,可是他不教,说了很多好话,还是不行。老人就走了,他见那老人走后,就把门锁起来,把自己关在院内,一个人练他那套枪法。写到这里,我只写了两个字:“不传”,就结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说,让读者去想。想什么呢?就让他们想想小说的“底”——许多好技术,就因个人的保守,而失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