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黑暗中。头顶被盖板齐刷刷切成半月形的光依然什么标记似地孤单单悬浮着,但地上的光深不到井底。
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睛逐渐适应黑暗。可以凑近看见——尽管影影绰绰——手的形状了。周围诸多物件开始慢慢现出依稀的轮廓,恰如胆怯的小动物一点点对对手放松警惕。但是,就算眼睛习惯了,黑暗终究是黑暗。每当我要定睛看清什么的时候,它们便倏忽间隐身敛形,悄然化人无明。或许不妨以“幽暗”称之。然而幽暗亦有幽暗的浓度。在某种情况下,反而比完全的黑暗更含有深刻的内涵,于中既有所见,又一无所见。
就在这内涵奇特的幽暗中,我的回忆开始带有未曾有过的强大力度。那些每遇时机便在我心中唤起种种图像的记忆断片,此时竟是那般鲜明真切,几乎可以巨细无遗地捧在手中。我闭起眼睛,回忆差不多八年前第一次见到久美子的情景。
碰见久美子,是在神田一所大学附属医院的患者家属休息室里。我当时因一桩遗产继承事项每天每日去见一位在此住院的委托人。委托人六十八岁,是一位拥有主要分布在千叶县的很多山林土地的有产者,名字曾一度出现在巨额纳税人排名栏里。伤脑筋的是其嗜好之一(之二之三我自然无由得知)是定期改写遗嘱。看情形他从此种繁琐至极的行为中觅得了常人无可估量的乐趣。事务所的人全给此人的为人和怪痛弄得有些不胜其烦。但对方毕竟是数得上的富家,且每改写一次都有一笔绝不为少的手续费进来,加之遗嘱改写手续本身又不特别难弄,所以作为事务所不便说三道四。于是直接负责的差事就落到我这个刚进所的新手头上。
当然,因我不具有律师资格,所谓负责也比跑腿学舌强不多少。专业律师听取委托人所希望的遗嘱内容,从法律角度提出务实性建议(正式遗嘱有固定格式和规定,如不合乎有可能不被承认为遗嘱),决定主要条目,据此将遗嘱草稿打印成文。我则将其拿到委托人那里朗读。若无异义,这回由委托人将遗嘱亲笔重写一遍,签名盖章。所以如此,是因为本人写的遗嘱法律上称为“亲笔目征遗嘱”。如这名党所示,全文必须由本人亲自笔书。
顺利写毕,装入信封加封,我如获至宝地拿回事务所。事务所放入保险柜保存。按理至此即告结束。然而此人却没这么简单。因其卧病在床,一次写不了多少,且遗嘱又长,写完要一个星期左右。这期间我须天天去医院答疑(我也算是基本学过法律之人,常识范围内的可以回答)。回答不出的,每次便给事务所打电话请示。此人性善嘤孩,对小事百般计较,甚至一个个字眼都纠缠不休。尽管这样,每天多少总有进展。而只要进展,这令人生厌的作业便总有完的希望。岂料,每当好歹熬到透亮当口,此人笃定想起前面忘说了什么什么,抑或一举推翻前面业已定好的事项。若是细小变更,不妨以附录形式处理;而若事关重大,势必重新折腾。
总之就是如此过程永无休止的周而复始。加之在此期间又有手术又有检查等等,即使按约定时间去了医院,也未必能马上同他见面商谈。甚至有时他吩咐几时见时前去,而去了之后又说心清欠佳叫改时再来。等两三个小时方得见面亦无足为奇。这么着,两三周时间里我差不多每天都必须死死坐在医院的住院患者家属休息室的椅子上打发仿佛永不消逝的时光。
我想任何人都不难想象,医院休息室绝非温情脉脉的场所。沙发的塑料皮面硬如恒尸,吸口空气都觉得不出片刻就会大病一场。电视上总是不三不四的节目。自动售货机里的咖啡一股煮报纸味儿。人人都一副阴沉沉死板板的面孔。倘若蒙克为卡夫卡小说插图,料想必是如此场景。但我反正在此见到了久美子。久美子为照料住院做十二指肠溃疡手术的母亲,每天利用大学课间课余时间来医院一次。她大多身穿蓝色的牛仔裤或爽快利落的稍短些的裙子,一件毛衣,梳着马尾辫。时值11月初,有时穿风衣有时不穿。肩上一个挎包,总挟着几本大约是大学教材和素描册样的书本。
自我第一次去医院那天下午,久美子就已经在那里了。她坐在沙发上,并着穿低跟鞋的脚专心看书。我坐在她对面,每隔5分钟看一眼表,等待同委托人会面时间的到来。不知何故——何故不至于告诉我——拖延了一个半小时。久美子几乎没从书上抬起眼睛。记得她的腿异常漂亮。看见她,我心情多少开朗一点。年轻,长相也给人以好感(至少显得非常聪颖),又有两条动人的腿——我不由暗想,这些将给她带来怎样的心境呢?
几次见面之后,我同久美子开始聊些轻松的日常闲话,交换自己看过的杂志,分吃多余的探病水果。说到底,两人都百无聊赖,需要年龄相近而又地道些的谈话对象。
久美子问我可是自己亲人在这里住院,于是我开始绵绵不断向她述说遗嘱委托人乖戾扭曲的脾性。我对这工作早已忍无可忍,早就想找个人一吐为快。话很长,色调又全是灰的,但久美子静静听着。偶尔自己担心对方听得无聊而突然止住时,她便浮起安详的微笑,意思像是在说没关系听着呢接着讲好了。
“他太太去世六年了,四个子女。儿子两个女儿两个。四个子女哪怕有一个像那么回事的也好,偏巧个个都压根儿提不起来。长子迟早继承父业,但这人简直好滑透顶,脑袋里除钱没别的。不知是气量小,还是光是小气,因几个小钱马上火蹿头顶。性格怕最像老子。可父子两个又冰火不同炉,动不动就吵得对抓起来。在医院倒没大动干戈,到底顾忌外人笑话。
“第二个儿子搞不动产交易。光是嘴巴说得天花乱坠,最喜欢沾尖取巧。五年前惹出一起诈骗案,闹到警察署,老子用钱压住而不了了之。可眼下仍不干正经勾当。大概跟地产方面的地痞无赖不清不浑,总有一天蹲四面墙。不料不知什么缘故,子女里边好像只这个儿子最合老头子的意。
“大女儿十六岁时跟父亲手下一个男的私奔了。当时把老头子的钱偷去许多。如今在横滨经营两家美容院,活得有滋有味。论经营才干四兄妹里边倒好像首屈一指。五年前偷的钱也还了,总算同父亲言归于好。不知受的什么家庭教育,别人不愿听的话她硬是大声喋喋不休。小女儿不到三十岁,独身一人,在夏威夷买了房子,高尔夫球成天打个没完。除了买衣服打高尔夫球,脑袋里什么也没有。这么说或许不礼貌,长相个个一塌糊涂。倒也不一定是丑,总之属于看着叫人心情晦暗那种类型。”
“四个你都见了?”
“因为事关遗产继承,全都正儿八经地领着老婆孩子前来探望。要是不常来报到,遗嘱上写的什么就不晓得了嘛。来时赶上我在场,老头子就特意把我介绍一番,说我是法律事务所里的,好让子女们神经紧张,还告诉说眼下正修改遗嘱。”
“病情怎样?遗嘱一定得那么火急火燎的?”
“怎么说呢——,详细的我不知道。听说是肝脏不好,像是切除了什么的。心脏也怕不大正常,心律不齐。不过,以我的预感,此人至少还能再活20年,遗嘱估计要改写150遍左右。”
“有钱倒也够折腾人的。”
“因人而异,”我说,“有钱过静心日子的人也有,那些人可不怎么到法律事务所来。”
我们在医院附近简单吃了几次饭。离开医院不能太久,所以吃饭也无非在麦当劳吃汉堡包或比萨饼之类。但总比医院食堂里浑如死尸的烤鱼好得多。起初她很沉默,很少开口。但在我半开玩笑地讲过几个趣闻之后,开始一点点放松下来。每当我长长地说完一揽,她便回报似地谈几句自己的事。她在东京一所女大读书,学的是社会学专业,爱好是绘画。参加了学校里的美术沙龙,较之油画更喜欢线条画和水彩画。可能的话,想搞服装设计什么的。
“我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手术。”一次久美子边用刀削苹果边兴味索然地说,“十二指肠溃疡也是很小一块,不过是及早切除为好那个程度。问题是生来第一次住院,本人就像死到临头似的。所以我哪怕一天不露面都大发脾气。妈一大发脾气,爸就跟着大动肝火,我只好每天都来这儿一次。她属完全护理,大凡需要的无不齐全,我来也没什么可干,况且眼下正忙着应付考试。”
但她对自己的家庭不愿再多谈下去。我问起什么,她总是浮起模棱两可的微笑,支吾过去。那时我在久美子家庭方面得到的知识,仅知她有个哥哥,父亲是官员,以及她无论对父亲还是对母亲都抱有一种较之采情更近乎一种无所谓的心情。、我想象她大概是生活相当充裕的富家女儿。因为她衣着总是那么整洁得体,母亲(没见过)住的又是单人病房。听人说这家医院的单人病房是要相当一笔费用和门路才住得进的。
我和久美子之间,一开始就好像有某种息息相通之处。那不是一见面就麻酥酥强烈感受到的那种冲动性的、强有力的东西,性质上要安稳平和得多。比方说吧,就像两个微小的光点在无边的黑暗中并排行进时双方都不由自主渐渐向一起靠拢那样的感觉。随着同久美于见面次数的增多,去医院便不再那么难以忍受了。意识到这点,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感觉上较之碰到一个新朋友,更像是同梦绕魂索的老朋友不期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