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何皎皎吓到了,他支支吾吾,“我、我也是为了你好,要是牛棚的人离开大队的事情别外面的人知道了,身为带着他离开的人,你也吃不了兜着走。”
那人解释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何皎皎在怒气冲冲的说回来要撞他一百遍之后已经骑了老远,听不见他说话的声音了。
好像觉得速度不够快,何皎皎还站起来使劲蹬着两个踏板,整个人恨不得马上就能骑到医院。
何皎皎不该这么紧张的,她明明有生命精华,明明能保证司瑾年的腿好了之后没有丝毫影响,不会瘸也不会跛。
可她心中还有一个更好的计划,且生命精华太过逆天,她不能直接给司瑾年用,只能先去医院把他的腿固定好了,带回家之后再用生命精华缩短司瑾年痛苦的时间。
司瑾年见媳妇这么紧张自己,心中是开心的,但他没有恃宠而骄,而是抬手抱住何皎皎的腰,“媳妇,我没事,你这样太累了,坐下来正常骑就行了。”
何皎皎听到他的声音也冷静下来,“我没事,你的腿最重要。”
若是耽搁了最佳救治时间,骨头没办法接好,就算她有生命精华,司瑾年也要多受一次苦。
“可我为了找出口现在已经很累了,我想睡一会儿,以坐下来让我靠着睡一会儿吧。”
林山大队离市里本就不远,照何皎皎骑自行车的这个速度,应该不用半小时就能到市里,听出他语气中的疲惫,何皎皎也没有一意孤行,坐下来让司瑾年抱着她的腰身,头靠在她肩膀上,没一会儿还真睡着了。
听着背后传来平稳的呼吸声,何皎皎从知道司瑾年就开始不安的心也终于彻底静了下来。
还好司瑾年没死,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她渴望亲情、渴望爱情。
她很喜欢司瑾年,希望能和司瑾年安安稳稳的,她觉得,总有一天她和司瑾年的婚姻能称得上真正的爱情,毕竟他们都很爱对方,也会很培养感情。
他们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也互相支撑。
是的,支撑,末世的每一天她都会想八百遍死了算求了。
但来到这里后,她觉得每天的生活都是鲜亮的,甚至手扇张淑华,拳打王素芬的时候她都能觉得世界很美好,居然有这样的弱鸡天天送上门给她找畅快。
暮色降临,何皎皎从空间中翻出了手电筒,加强版手电筒,照亮你黑暗的世界,你值得拥有!
这可是末世的时候人手必备的东西,毕竟在野外的时候夜晚可没有亮光,不带着照明的,丧尸循着气味咬上你脑袋了都不知道。
反正这里没有人,她把手电筒打开,一瞬间,路上哪里平坦哪里坑坑洼洼看得一清二楚。
何皎皎也不是个没脑子,她自然不会心大到路上没人就一直开着这么亮的手电筒,手电筒只开三秒,她记清前路什么地方是平坦的之后就把手电筒关上了。
过了会儿,一段路走完,她又把手电筒拿出来打开三秒,这样,即便运气不好被人看到,别人也只会以为是错觉,怀疑自己出现幻觉了。
如此反复几次,快到市里的时候何皎皎松口气,她应该没花多长时间。
果然踩地图很重要,上次来城里没机会把市里逛完,这会儿医院在哪个方向她都不知道。
好在这会儿虽然天黑了,但也不算晚,才八点过,路上还有人。
何皎皎随便喊住了一个婶子,“婶子,我想问问,市里的医院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