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硬足民山丘族多斯,代表全体族人发誓,进入长城后必定严格遵守《三方租借协议》。
用我父亲的脚,向所有南方国王发誓:绝不带人劫掠北境,坚决反对并主动阻止违规偷入北境之自由民。”
长城城门之下,搭建一座两米高的木台,其上放置两把木背靠椅,龙女王与史坦尼斯并列而坐。
在他们二人身边还有巴利斯坦、梅丽珊卓与守夜人一干领袖,木台下,矮个的赤脚族族长带领他的族人与国王和守夜人结下神圣誓约。
回到长城后,丹妮第一时间便开始转移野人。
长城之外太危险,时不时就可能有异鬼过来袭营。且不提异鬼肯定会想方设法阴死龙女王和她的龙,只论战损率,在长城上防守异鬼也比在城外短兵相接低太多。
所以,放野人进长城已经成了必须的选择。
唯一的问题是,野人会不会遵守神圣誓约。
在这件事上,丹妮没有独断专行,她马上就得离开这儿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鹿党会成为长城最强势力,二鹿的军队也有能力镇压背誓的野人。
她得让二鹿参与此事。
在看到鬼娃之前,史坦尼斯坚决不同意此事。
他不信任丹妮,不信任野人,不想看见丹妮把野人收纳己用,更不想承担放野人入关的骂名——七国贵族和百姓知道此事后一定会破口大骂,因为他们感受不到异鬼危机,却深深仇恨了野人八千年。
鬼娃让他改变了主意。
别说二鹿了,任何活人在见过鬼娃之后,无论他之前多么痛恨野人,也不得不承认,把野人留在塞外等于为异鬼提供兵力。
要么接受野人,用野人的力量对付异鬼,要么让野人投靠异鬼。
怎么选?
不过史坦尼斯也有要求:第一,野人战士与强大矛妇得留在长城,或者成为临时守夜人,或者去赠地种地,不能加入龙女王的麾下,随她征战狭海对岸;第二,龙女王必须发下神圣誓言,不能将招揽野人入侵七国;第三,龙女王不得干涉野人改变信仰,投入光之王的怀抱。
用一句话概括之:限制野人投靠龙女王,阻止龙女王借野人的力量争夺铁王座;鼓励野人加入鹿党,允许史坦尼斯借助野人的力量参与权游的游戏。
呃,很无耻。
史坦尼斯自己都不好意思对龙女王说这些话,谈判是在亚赛尔·佛罗伦爵士与白骑士之间进行的。
亚赛尔·佛罗伦是赛丽丝王后的叔叔,光之王信徒,后党领袖。他大哥便是亮水城艾利斯特伯爵,因主张与泰温公爵和谈,被献祭给拉赫洛——活活烧死。
说实话,史坦尼斯和他的一干幕僚们,压根没想过丹妮会同意如此不平等的条约。
一些人甚至还摩拳擦掌,准备了诸多说辞与理由,就等龙女王反对时,站出来,来个口灿莲花,舌战群儒。
却不想龙女王压根没多考虑,直接就同意了。
丹妮没打算在维斯特洛多折腾。
打过异鬼,捕捉了异鬼,研究过异鬼,她就会离开北境。
在维斯特洛收纳野人只有一个用途,征服北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