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她那神情,元素就想一脚给她踹到爪哇国去喝冷风,冷厉地狠瞪了她一眼,才转过头来向着白慕年。
“不好意思,白先生,无功不受禄。”
这个人于他,谈不上好恶,但也不反感,因为没必要。
不想去猜度他这么做事儿的心思,且不说这衣服价值过高,哪怕就是不值什么钱,她也不能无缘无故的接受。
打定主意,一把从颜色手里抢了过来,直直走到他面前,双手递给他。
可他却不接,声音平稳,没有任何起伏,一脸的淡定,说:
“好马配好鞍,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它适合你,不要你就扔了吧。”
说完,白慕年目光艰难的从她脸上移开,转身就走。
扔了,这人和那姓钱的一样,真懂的暴殄天物!
她不可能扔,可她从来做人的原则就是,绝不占人一点便宜,拿人手短这话可是哲理名言,也许这些有钱人不在乎,可她在乎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
“等一下!”
冲着他的背影叫了一声,她尽量轻描淡写的说:“这钱我会还你。”
没错,其实她还有一笔钱,就是没敢花掉的那70万,也不知道为什么,相比之下,她宁愿欠着那姓钱的,也不能欠着这姓白的。
“不用,我会直接找钱老二报销。”没想到白慕年突然转过身来,凑近她耳边这么低语了一句。
看着那个迈着优雅的脚步离去的男人,元素觉得这话里的意味儿咋就这么深长呢?
……
提着那件价值不菲的连衣裙,元素真是欲哭无泪,长这么大,她就没穿过一件超过200块的裙子,当然,似锦园那大衣橱里的不算,那些衣服都没有牌子,她大概也知道价格不菲。
出了时尚春天,程菲儿就先开车走了。
见她半晌没动静,颜色围着她转了一圈,又开始用那不正经的小眼神儿打量她,看得她头皮发麻。
“你是回我那,还是回他那儿?”
“我先去你那接大象,然后去那边。”
她想至颜色那儿,但又实在没有勇气去挑战那个男人的坏脾气,不是让她等么,那就等好了,反正照这情形看来,他有了那个新欢,不对,应该可能是旧欢……
管他什么欢,离他腻味儿也用不了多久。
这样,她也就自由了,彻底摆脱这种强迫包养的命运。
一想到这,两种心情就开始交织,半是忧伤半是糖,那偶然涌起的烦躁,刚露出苗头,就被她掐死在萌芽状态,然后开始对自个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各种鄙视。
对她的遭遇,颜色一向是喜大于忧,何况她本身性格大大咧咧,也没有再多问什么,开着那辆二手小毛驴就载着她回了家。
接了大象,再回到似锦园已经接近傍晚了,也没心思弄吃的,幸好那几天自己一个人住时嫌麻烦买的方便面还剩下不少。
给大象弄了吃的,把它安顿好,自己才泡了一碗老康家的师傅吃掉,洗漱完,吹干了头发,这一折腾就是晚上九点。
倒床上,脑子里却总是晃动着那男人的脸,很清晰,想来今晚上他不会回来了吧,拉过被子闷闷地蒙上头。
翻过去,覆过去,周公就是不找她!
坐起身扒拉扒拉头发,心烦意乱。
起身,去书房,打开电脑,登录QQ,一大片头像灰的,也不知道找谁聊,又能聊什么。都说网络让人心零距离,让人心更充实,可实际上人心又岂是虚无的网络能够填补的?
百无聊赖地上了会网,临出书房门时,墙上一字排开的四幅装裱得非常精致的楷体字画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记得这四幅字以前也是挂在这的,不过她从来没仔细看过,今天不知道咋回事,突然觉得它和这书房的布置有些不太协调。它不是名家作品,笔端略显隽秀,一看就出自女性之手,内容很是春心荡漾,少年心事,少女情怀,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