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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17(第1页)

在戴安娜那个可怕的派对上,有一位扮成玛丽·安托瓦尼特的女士没有穿女王的衣服,而是扮成了一个拿着手杖的牧羊人。我听到她对一位客人说(这位客人把她错当成一首儿童诗里的牧羊女小波比了),玛丽·安托瓦尼特在她宫殿的花园里造了个小木屋,让她的朋友都扮成仙女和庄稼汉在里面玩耍。我来奎尔特的第一周便有些难过地想起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自己就很像玛丽·安托瓦尼特,从我穿上围裙为弗洛伦丝打扫房屋和做饭的那天起。第二天我做家务时更觉得自己像她了。然而到了第三天——我在街上等着那个水龙头流出浑浊的水,给壁炉和炉子添煤,擦地板,洗厕所——我简直想扔下我的牧羊人手杖,回到宫殿里去。当然,宫殿的门已经对我关上了,现在我必须努力工作。我干活的时候,这个婴儿不是在我怀里扭动,就是在地上打滚,用头撞家具,或者在楼上的婴儿床里尖叫,想要面包、牛奶和黄油。要不是我跟弗洛伦丝许诺过,我就给他喝琴酒了,如果家里有琴酒的话。为了干家务干得更起劲一点,我想我会给他喝酒的,或者我自己喝点。但是家里并没有琴酒,西里尔总是很闹腾,家务活又很难做。但是我没有抱怨,哪怕是跟自己抱怨,因为我知道这里的家务虽然劳累,也比我离开贝斯纳尔格林、孤立无援地跑到冬天的大街上要好。

所以我没有抱怨,但我经常想起费里西蒂。想起那里有多安静,多漂亮,戴安娜的别墅有多壮观,卧室有多舒服,总之,与弗洛伦丝这个坐落于城里最贫困、最喧闹地段的家相比,费里西蒂的一切都是光明、温暖、锃亮而充满香水味的。弗洛伦丝的家在城里最贫穷吵嚷的一区,只有一个昏暗的房间,同时被用作卧室、餐厅、书房和客厅,窗户嘎吱作响,烟囱被熏得漆黑,还有那扇门不停地开开关关,要么就是被推得摇摇晃晃。在我看来,这整条街就像是天然橡胶做的,人们的喊声、笑声、气味还有狗,都会从一家滑到另一家。我不应该感到奇怪,毕竟我也是在这种街道上长大的,我家里也是表兄妹楼上楼下地大声喧哗,客厅里每天都会有人喝啤酒、打牌,有时还争吵。但我现在已经无法忍受这些了,这一切只是让我疲惫。

另外,还有很多人过来做客。比如,弗洛伦丝的家人,她的哥哥嫂子还有他们的孩子,弗洛伦丝的妹妹珍妮特。她哥哥是那张全家福里的大儿子(中间那个去加拿大了),是个屠夫,有时会给我们带肉来。他很爱吹牛,因为自己搬到埃平了,便认为拉尔夫还待在从小长大的奎尔特街真是愚蠢。我不是很喜欢他,但立刻就喜欢上了经常来家里的珍妮特。她十八九岁,骨架很大,面容俊俏。看全家福的时候我觉得她天生就是个酒吧女郎,因此当我了解到她果然在城里的酒吧卖酒,并且和老板一家一起住在酒吧楼上的时候,便笑得很开心。弗洛伦丝对此直皱眉头,她们的母亲在她俩还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母亲去世之前几年,她们的父亲也早已去世),弗洛伦丝一手把妹妹带大,就像别家的大姐姐一样,她担心珍妮特会被第一个牵她手的男人带入歧途。“她肯定想都不想就结婚了。”我搬进来后的珍妮特首次来访,弗洛伦丝在她走后就疲惫地对我说,“她会生好多孩子,很快就不再年轻漂亮,然后四十三岁就累死了,像妈妈那样。”珍妮特如果来吃晚饭就会住在这里,睡在弗洛伦丝的床上,我在楼下能听到她们的低语和欢笑。这声音让我无法入睡。但是珍妮特看到我在餐桌上盛鲱鱼,或者在洗衣服的日子把她哥哥的衬衣放在轧布机上时,并不觉得奇怪。“干得好啊,南希。”她会说。她从一开始就叫我南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的眼角还有瘀青,她看见了,吹了个口哨说,“我猜是个女孩干的,是不是?女孩喜欢打眼睛,小伙子就会打牙齿。”

房子里不是珍妮特的脚步,就是弗洛伦丝女友们的争论和笑声,她们经常来喝茶,带来书、小册子或者八卦。我觉得她们都挺有意思的。她们都有工作,都和卫生检察官安妮·佩奇差不多,而不是那种无聊乏味的工作,比如做帽子、填羽毛或者当店员。她们为福利机构工作,或者在家工作,她们要帮一大群残疾人、移民和孤女找工作、找房子,帮他们融入社会。她们说的事情都差不多,比如:“今天办公室来了个女孩……”

“今天办公室来了个女孩,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她妈妈把她的孩子带走就不见了……”

“我办公室今天来了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从印度来当女佣的,但是那家人不给她钱回去……”

“今天来了个女的,被一个男人给毁了,那男人把她打得……”然而这个故事并没有讲完,因为讲故事的女孩看到我靠在弗洛伦丝旁边的椅子上,就脸红了,喝了口茶就转移了话题。她们都知道我的故事——我编的那个故事——从弗洛伦丝那儿听说的。当她们不喝茶掩饰脸红的时候,就把我拉到一边,悄悄问我现在还好吗,还给我推荐了能帮我打官司的律师,告诉我可以用蔬菜疗法缓和脸颊上的伤口。

拉尔夫和弗洛伦丝的圈子如此善良而诚恳,他们对这类事情总是很认真。我很快就发现班纳一家十分热衷于当地的工会运动,他们手头总是有紧急的项目,有什么计划需要议会法案通过或者反对,因此客厅总是挤满了人,不是召开紧急会议,就是进行无聊的辩论。拉尔夫是一家丝绸工厂的剪裁师,也是丝绸工会的秘书。弗洛伦丝除了在斯特拉特福德的孤女之家——弗里曼特尔之家工作,还是什么女工合作协会的志愿者,是协会的工作让她在我来的那天晚上忙到很晚(并非如我所想在忙孤女之家的事情)。当然,那之后接连很多个夜晚她也在为协会算账、写信。之前我也会偶尔看看她在忙什么,但是我看到那些便皱起了眉头,“合作是指什么?”我问过她一次。我在费里西蒂可没有听说过这个。

在奎尔特街收拾茶杯、卷烟、照看孩子的时候,听到别人的争论和笑声,我会想象自己仍在戴安娜的客厅,穿着束腰外衣。在那里没有人会问我任何问题,因为她们觉得我不会有什么值得一听的观点,但至少她们喜欢看我。在这里根本没人看我,更糟糕的是,他们觉得我一定和他们一样善良而充满活力。因此我一直害怕他们会突然不喜欢我了,害怕有人会问我对SDF[57]或者ILP[58]的看法,那么我就不得不说,我不仅分不清SDF和WLF[59],分不清ILP和WTUL[60],也从来都不知道每个首字母代表的是什么。我搬进来六周之后,有一次害羞地承认自己几乎弄不清保守党和自由党之间的区别,他们把这当成了一个俏皮的玩笑。“你说得对,阿斯特利小姐!”一个男人说,“根本就没区别,如果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清楚,我们的任务就容易多了。”我笑了笑,没再说什么。然后我收起茶杯,把西里尔带进厨房。等水烧开的时候我唱了首音乐厅的老歌,他听了一边踢腿一边笑。

然后弗洛伦丝过来了。“唱得真好听。”她心不在焉地说,揉了揉眼睛,“我和拉尔夫要出门了,你能帮我们照看一会儿西里尔吗?街北边有一户人家家里来了法警,我们得过去以防他们动粗……”总有这样的事,总有邻居惹麻烦,或者缺钱,或者需要帮忙,需要写信或去警察局,他们总是来找拉尔夫和弗洛伦丝。我来了还不到一周,就看到拉尔夫没吃完晚饭就卷着袖子跑到街上,安慰一个失业的男人,还给了他几个硬币。我想他们这么做简直是疯了。我们在惠特斯特布尔对邻居也够好了,但善良也是有限度的,母亲可没时间去管那些软弱的妻子、懒汉和酒鬼。然而弗洛伦丝和拉尔夫谁的忙都帮——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哪怕是那些整个贝斯纳尔格林都讨厌的懒惰的父亲、邋遢的母亲。此刻我听说弗洛伦丝要去那个来了法警的家庭,便酸溜溜地说:“你们真是一对圣人啊,你们俩。”我一边洗碗一边说,“你们简直没有一分钟留给自己。你们住着漂亮的房子——现在我把家里收拾得很舒服了——但是没有一刻钟在里面享受。你们挣得一份体面的薪资,但都给别人了!”

“如果我想关上门,一晚上都盯着漂亮的墙,”她说,“我就搬去汉普斯特德了!我有生以来都住在这栋房子里,我们小时候生活很困难,这条街上每家每户都多多少少帮过我母亲。你说得对,我和拉尔夫确实挣得不少,但是隔壁的蒙克斯太太要用十个先令养活她的女儿们,街对面肯尼太太的丈夫病了,她整晚整晚地做纸花,天天盯着那东西,眼睛都快半瞎了才挣三先令,你叫我怎么能安心享受我的三十先令呢?”

“好吧!”我说。她总是发表这样的言论,听起来就像关于东区生活的感伤主义小说里,为人民代言的女孩。玛丽亚·杰克斯就喜欢读这种小说,戴安娜总是取笑她。然而我没对弗洛伦丝说这些。我什么都没有告诉她。但是当拉尔夫和他们的工会朋友走了以后,我在客厅的靠背椅上重重地坐了下来。实际上,我讨厌他们的慈善。我讨厌他们的善事,讨厌他们的使命,讨厌他们要照顾的孤儿。我讨厌他们,因为我就是被他们救助的人之一。我曾经以为弗洛伦丝让我进她的家门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但是当我发现她和她哥哥经常看到一个在街上颤颤巍巍碰运气的老傻子就把他请进来吃饭,我便不能这么想了。并不是说他们不在乎我。拉尔夫简直是我认识的最温柔的男人,任何人跟他住在一起都不可能不喜欢上他,哪怕是伦敦城里脾气最坏的女同性恋。我曾经以为自己不是个很温顺的人,但也很快就爱上他了。弗洛伦丝对我也算相当友好,虽然她总是疲惫而心不在焉。尽管她吃我做的晚饭,让我给西里尔洗澡、穿衣服,让我抱他,尽管过了一个月,她同意我继续住下去,让拉尔夫从阁楼给我拿下来一个小矮床,说这样会比在客厅里摆两个靠背椅更舒服——尽管她做了这么多事情,但也从来不像是专门为我这么做的。她这么做是因为我帮她做晚餐还有照看孩子,这样她就有更多时间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她给了我一份工作,就像一位小姐对一个刚从监狱里出来的、走投无路的女孩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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