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崽子。”宋老根忍不住骂道,“吃了包子,吃了肉,还想吃弟弟的,你看看桌子上的肉是不够你吃吗?”
一家人都在训他,二宝低着头不说话了。
方氏已经夹了一块猪蹄放在嘴里,尝了一口后,一脸称赞,“这猪蹄做的真好吃,二宝,来吃吃猪蹄。”
二宝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二婶,笑嘻嘻的开始吃猪蹄。
“是二叔做的呢。”宋甜甜笑眯眯,“二婶你真有福气,寻常人家媳妇可吃不到男人做的饭菜呢。”
方氏闻言,看了一眼旁边的宋世书,见他正凝视着自己,略有些粗糙的脸上露出一丝羞红,不自觉低下头“你这孩子”
这是替她二叔说话呢。
甜甜的聪慧总之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人身心都觉的舒坦。
明明这么小,心思却这么玲珑。
宋老根吃完了红烧肉,又开始吃猪蹄,吃着都忍不住赞道,“今天这猪蹄和红烧肉真是比那些酒楼里都丝毫不逊色。”
“都是二叔做的呢。”宋甜甜赞道,“二叔好棒,做菜这么好吃。”
“点子是你的。”宋世书觉的自家侄女真会说甜话,听的人都心里舒畅,“如果不是你的主意,这肉做不出来这么好吃。”
大家估计都是直接吃白切肉,哪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肉。
“就这菜,我都感觉能开个饭馆了。”宋世程由心道,“就凭这一道红烧肉生意都差不了。”
可不是吗?
宋家人都十分认同的点点头。
太好吃了,酒馆都比不上呢。
“可惜啊!”宋世青边啃着猪蹄边道,“咱们家现在买不起店铺。”
宋甜甜不由失笑起来,“四叔,你还想让二叔开酒馆啊。”
“不行吗?”宋世青一脸茫然,“这么好吃,不开酒馆都浪费了。”
“哈哈!”宋甜甜笑了起来,“二叔,你以后要改做厨子了。”
宋世书却深邃一笑,“甜甜,开了酒馆,也是你三叔做厨子,我呢,肯定是打理酒馆的大小事务。”
对哦。
家里做吃的好吃还有一个人呢,那就是三叔呢。
宋甜甜觉的有生之年二叔都不可能做厨子,而且二叔这样有脑子的人,就适合当老板和掌柜这种。
“我们家要开酒馆吗?”五宝睁着懵懂的双眼,“那我是不是以后每天都有肉吃。”
童言无忌,这话一出来,宋家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宋老根吃了一两根猪蹄就没吃了,这些猪蹄还是让老伴,大儿媳,二儿媳,三儿媳他们多吃一些。
宋老根的筷子夹向了猪血。
这一吃,猪血的滑软美妙味道让他老眼都瞪大了。
“这猪红居然这般好吃。”宋老根道。
宋甜甜笑了笑,圆脸都是得意,她就知道这个猪血做起来,肯定受欢迎。
宋家当家人说了好吃,其他人也去夹了吃,一吃之下,个个脸上也有一些吃惊。
宋世书大概没想到,这猪血味道如此好,道,“看样子以后去买肉的话,可以让那屠户赠送猪红给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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