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往冰山餐厅的路上,陈法拉和杰森·陶德都分别对对方有了初步的了解。甚至因为陈法拉表示自己想要在这个城市停留一段时间的时候,还得到了杰森·陶德的调笑。
“原谅我,毕竟在外人眼里,哥谭实在不是一个便于生活的城市……我想这一点你应该小有体会。”杰森·陶德意有所指的说道。
对比被披上了一层纸醉金迷面纱的纽约,哥谭近些年的口碑可以说是节节败退,更遑论旁边还有一个市民被称之为“阳光之城”的大都会,对比更是惨烈。
“我可不这么认为。”陈法拉侧头看向飞速掠过的建筑物,“我觉得哥谭是个非常具有魔幻色彩的城市。”
毕竟真要说乱的话,哥谭还是比不过的曼哈顿的克林顿区,她之前因为一个委托去过一次,对哪里印象深刻。而哥谭总是灰蒙蒙的天空,高楼林立的哥特式建筑,又总会让她想到曾经的伦敦。
作为一个畅销书作家,抛开她今天遇到的倒霉事,整个哥谭对于陈法拉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灵感宝库。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座城市非常对她口味,就算有点小倒霉,也不碍事。
杰森·陶德听完陈法拉对于哥谭的评价,吹了声口哨。
“相当,嗯,独特的见解。所以,这就是你成为畅销作家的原因?”
“也许。“陈法拉笑着耸了耸肩。”比起麻烦,我更头疼没有灵感。你不知道,写不出一个字来有多痛苦。”
少女皱着脸做了个鬼脸,眼睛却是亮晶晶的。先前的遭遇真的没有给她留下任何阴霾。
杰森·陶德跟着陈法拉一起笑了起来。
“那么,欢迎来到哥谭。”
顿了顿,青年又补上一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找我。”
杰森·陶德并不是大善人,但是对于有勇有原则但弱鸡了点的作家小姐,他不介意给于对方庇护。
陈法拉看了看青年递过来的手机,镇定自若地接过,输入号码,回拨,挂断,掏出自己手机,输入杰森的名字——鉴于本人就在旁边,陈法拉没好意思写什么太过露骨的备注。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老家有句俗话叫,出门靠朋友……认识你真的很高兴,杰森·陶德先生。”
陈法拉絮絮叨叨地说着。
其实她平时不是这样的,主要是身边这位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还是衣品都非常赞的帅哥太过美好,人对于自己审美上的生物,总是会予以更多的偏爱。陈法拉也不例外。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陈法拉小姐。”
杰森·陶德嘴角的笑容更深。
友善、和谐的交流让两人迅速熟稔起来。平时对阅读还算感兴趣的杰森·陶德对于作家有着天然的好奇,陈法拉对杰森·陶德自然是有问必答,顺便还讲了许多她的奇妙经历。
等到冰山餐厅的时候,聊开了的两人已经像是多年老友一般了。
不管是陈法拉还是杰森·陶德,一个一身休闲装还带点灰,一个一身皮衣,怎么看都属于要被谢绝用餐的人士。但冰山餐厅不愧是冰山餐厅,面对他们这样穿着的客人,侍者依然保持着应有的服务态度。
穿着黑色休闲西装,身形消瘦的青年百无聊赖的坐在候客厅,大拇指和食指捏着一部银色的直板手机,边缘嗑在桌子上,一上一下的转着圈。
青年已经在这里坐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没有一个侍者敢凑上去。
他那过于苍白的面容好似一个标志,一个让他们完全不敢轻举妄动的标志。
陈法拉普一进门,就看到了某个眼熟的人影。
“科波特,这里!”
陈法拉对着今天的冤大头抬手打招呼,完全忽略了侍者和她身侧的杰森·陶德的异样神色。
科波特一扭头,就看到陈法拉那头无比抢眼的粉毛,然后就是她身边穿着棕色皮夹克的壮硕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