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皮肤娇嫩,本就受不得一点疼,一晚上过去,那些指印更明显了,黑紫黑紫的,看着很是可怖。
洛长青心底咯噔一下,随之就是密密麻麻的疼。
“对不起。”除了道歉,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笨拙地帮盛黎娇擦拭眼泪,反而把她的皮肤搓得更红。
盛黎娇难免喊疼,躲开他,抱着膝盖委屈极了:“你打我。”
不等洛长青说话,她又道:“你掐住我的脖子,你想杀掉我。”
比起对话,她更像在自言自语,抠着手指,默默掉眼泪。
洛长青受不了这种气氛,更看不得她难受的样子,掌心成拳,手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
“对不起,可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吗?”
盛黎娇看看他:“你可以说来听听,但我不一定接受。”说完,她又垂下头,慢吞吞地抠手指。
“此事说来话长——”洛长青抓住她的双手,疼惜地揉了揉被抠红的指肚,按了按眉心,方才缓缓道来。
“你应该听说过的,我是几年前回来的,一直没跟你讲,回乡之前,我一直在边塞。”
“前些年边疆不太平,朝廷于各地征兵,我虽是家中独子,却也怀有一腔热血,那时不知天高地厚,瞒着家里人去了战场。”
“边塞……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打打杀杀,大漠黄天,怪我承受能力太低,才经历了几场战争,便受不住了。”
三分真七分假,洛长青面色一如往常。
盛黎娇张大嘴巴,显然是被他的说辞镇住了,又或者怎么都没想到,那个外人口中不求上进的懒汉,还有这样一段过往。
她鼻尖红彤彤的,眼尾带着水珠,看上去憨憨的,但又莫名惹人怜惜。
洛长青顿了顿,在她身侧坐下,安抚地拍了拍她后背,这才继续。
“边塞战争太常见了,兴许是睡梦里,兴许是吃饭时,敌人说来就来,没有能放松的时候,在军营里待久了,好多人都染上坏毛病,多梦失眠,敏感暴戾,总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我也不例外,刚回来时,我晚上没办法安眠,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惊醒,总觉得敌人杀过来了,昨天晚上……对不起,我魇住了,没能认出你来。”
“卸甲归乡后,我许久都走不出战场上厮杀的阴影,变得浑浑噩噩,甚至想——”
最后一战,他率部下追击千里,大败敌寇无一伤亡,这本是天大的喜事,谁知回程时,他被副将背叛,三万敌军围剿,他手下三百将士,拼杀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等援军抵达,山谷里全是尸骸,洛长青倒在血泊中,随行军医抢救了半月才救回来,后来他亲自斩杀了叛徒,当日围剿的敌军也无一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