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出奇地,温琅并不反感这只手。
这只手修长,干爽,有力,没有一点点恶意。
英生拉着温琅的手,在洒满清辉的夜色里奔跑起来。
速度带起的风拂过两人脸颊,带起发丝,迷离了温琅的眼。
倘使,就这样一直跑下去,也是好的,在跑进五光十色的夜色里之前,温琅这心里这样淡淡想。
第二十六章
英生带着温琅,一路逆着人潮,向鼎沸散去的地方奔去。
“英生你要带我去哪里?”温琅小小声问。她已过了不问缘由,天涯海角都随他去的年纪。总需权衡,再难冲动。
这一点上,痴长她五岁的英生,却还仿佛是一个心怀赤诚的孩童。
他始终满世界游走,在陌生的地方,结识陌生的人,然后,成为莫逆之交。他仍愿意将一颗心,毫无保留地展示于人。
这样说起来,温琅其实是羡慕英生的。
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天涯羁旅,喜欢的,便不顾一切地喜欢,不喜欢的,亦毫不犹豫地抛弃。
反观她自己,当初不喜欢父亲再娶,不过是尽量少回家去,面对继母;受了委屈,顶多在心里恨恨诅咒,该人出门踩狗屎;前夫一声不吭,着人送上离婚协议书,她也仅仅是不吵不闹,痛快签字下堂……
回想起来,她二十五年快二十六年的人生里,竟然不曾畅快淋漓地放肆过。
真是悲哀。
可是此时此刻,被英俊的男子紧紧拽着手,奔跑在汹涌人潮里,温琅忽然很想放声笑,然而那样想放肆地大笑,也只是在嘴里嘟囔,“英生,你跑慢点……我、我吃不消了……”
“叫我一声‘哥’,我可以背你跑到目的地。”英生边跑,边回过头来,对温琅说。
温琅浑身汗毛管子都竖起来,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脑海里自动浮现乔妹伏在宪哥不算宽厚的后背上,清泪涟涟,鼻尖通红,软软地叫“欧罢……”的场景。
然后摇头,“英生你不晓得我和小丁早已不看韩剧,转投美剧怀抱了么?”
啊——英生另一只手摸了摸鼻尖,好罢,他的消息有些落后了,不过不要紧,“横抱着跑过整条街区?”
温琅终于哈哈大笑起来,太克拉谢客了,不不不,会给本就拥挤的交通造成致命的打击。
英生在温琅看不见的角度,温柔微笑。
温琅,你知道么,这样大笑着的你,是多么美丽。
终于在温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处滨江公园,人潮已经散去七七八八,只留许多工作人员,与一地有待收拾的残骸。
温琅挑眉,她知道公园今晚有焰火表演,可是——时间已过,英生带她来看什么?
英生将温琅拉到一条长凳边上,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
“你等我两分钟。”说完,变魔术似地,自背包里取出一支玻璃瓶子来,“喝一口,我去去就来。”
温琅不由自主地接过玻璃瓶子,拧开上头的真空盖,即刻有甜蜜馥郁的味道,窜入鼻腔之中,引人攫取。
温琅轻轻抿了一口,然后眯起了眼睛,全身心都仿佛为之舒张开来。
那是一种陌生的,浓郁的酸甜味道,浓烈得仿佛是盛夏开得最盛的一捧栀子,滑下喉去,却又不教人觉得甜腻,真是奇怪。
温琅籍着公园里的灯光,看了瓶子一眼,然后,心的一角,被那幽蓝色液体,浸润得酸软甜馥,难以形容。
这是她曾经听说过的,阿拉伯游牧民族,用沙漠里,极少有极珍稀的蓝色野浆果,酿制的果子酒。
伊斯兰教义,不得饮酒,所以,这蓝浆果果子酒,介于果汁与酒之间,有着果汁的甘甜,与酒的芳醇,兼之产量少极,所以是十分珍贵的,并不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