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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第1页)

这次的捕猎,每一户人家都分得了十斤肉。大家省些吃,也够一个月的用量。毕竟,现在这个时候,能够每天喝肉汤,就是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了。

猎人队受到了大家的追捧,可是当大家出实情的时候。白虎顿时成了村子里最受欢迎的人。。。额,最受欢迎的老虎!

白貌似很喜欢这种感觉,大家敬佩的目光让它极为享受。故此,生活在村里子,也渐渐没有了生分,反而时常与村里的孩子玩闹。

不得不,白的智商也就差不多这个阶段。按照鸡哥的估算,五阶灵兽智商大约五六岁,六阶大约十五六岁,七阶大约二十五六岁。所以,到了七阶段的妖兽,就知道自己要化形了...

一旦化形,啧啧,那智商应该跟爱因斯坦差不多才对...

鸡哥的坑爹推算不知道有没有道理,不过白最近活得很惬意,也很奉献。因为,村子里的猎人队的工作,被它给抢去了。

每隔三四天,白便会飞到山里,抓那么四五只野鹿、山羊之类的动物回来。村里人惊喜异常,见到白都跟见到亲人似的,上去夸奖几句,不定白便一口咬下一大块肉,直接送给大家。

甚至,有几次,陈老爹都想和萍儿商量,让白加入猎人队...咳咳,这就有些扯淡了,萍儿摇头拒绝。因为,白它就是个猎人队!

由于大雪封住了道路,赶集的事儿被推迟了。周围的两个村子也有人来,大雪一过,天寒地冻的,路上不是很安全,打算三个村子结伴,同去大余县。

陈老爹想想也对,村里派去赶集的人也就那么四五十个人。安泰村和太保村这两个村子,与陈台村不过一山之隔,来回不要一个时辰。

可是,距离大余县却足足有两三百里地。大雪突至,路道不好走,三四天的路程,很可能就要六七天了。如果遇到了山贼什么的,大家互相照应,也较稳妥。故此,陈老爹也接受了另外两个村子的邀请。

再鸡哥,这一个多月来,鸡哥过得白还要惬意!白天没事和村里人唠唠嗑,扯扯淡。午吃过饭的时候,大家就都坐在村里的晒场听鸡哥教书。

这一个月的时间,村里的人“字”学会的不多,可是诗歌倒是背了不少。其实,鸡哥也不知道怎么教大家。于是索『性』把一到十,十到百,百到千,教了半个月,然后就是教会大家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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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教材的日子,鸡哥总算体会到了老师的辛酸。

“额...这教书好像刚开始都是学《三字经》和《百家姓》入门的吧?咳咳,这个字多,又好上口,记得快。要我冷不丁的教大家,我倒还有些懵头了。”

鸡哥蹲在村子人为他新建的院门口,低着脑袋在地上划拉着泥土,“《三字经》我就会人之初,『性』本善;《百家姓》我就会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唉,这些可不够hold 住场面的。嘿嘿,这次去城里,就把这两本书买来,额...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这两本书。对了,纸笔也要买一些,不然那些孩子天天用炭头在衣服上写字,洗都洗不掉!”

鸡哥较关心村里孩的成长。虽然青年接受能力快,可是平时太忙了,他们来学习,那村子的事情谁来干?所以,鸡哥对他们的要求,就是能认字就足够了。而这些孩子才是村里人的未来!

“先生,先生!”憨厚的声音在鸡哥耳边响起。

鸡哥猛地抬头,慢慢站起身来,“哟,陈虎,怎么了?”

“先生,父亲请你去家里事儿!”陈虎嘿嘿地挠了挠头。

“那走吧!”鸡哥呵呵一笑,拍了拍陈虎的肩膀,“昨天教你的诗背得怎么样了啊?”

“额,先生,我已经背会了。离离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先生,是不是这样的?”

鸡哥一愣,“嘿,你子可以啊!”

村里最让鸡哥惊讶的就是陈虎这个憨厚的大子了,每天教一首诗,只有陈虎能够坚持全部背下来。这一个月,鸡哥来来回回教了二十首,虽然都不是很拗口难学的,可是村里可没什么人能够全部都学会啊!

“孺子可教,孺子可教!”鸡哥与陈虎并肩走向陈老爹家里,心赞叹不已,“陈虎这子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适合读书。啧啧,有前途!”

来到陈老爹的家里,却发现厅里坐着四五个陌生人。

“慕容,来来来,过来坐!”陈老爹见到鸡哥来了,立马起身欢迎。

鸡哥一愣,心里喃喃,陈老爹跟我都熟的不得了了,怎么今天搞得这么热情?

“呵呵,慕容,来!”陈老爹微笑地拉着鸡哥,来到厅里,为那五个陌生人介绍,“张村长,李村长,这位便是我们村里新请的教字先生!”

“哦,来是太保村和安泰村的两位村长,学生慕容,见过二位。”鸡哥和陈老爹眉来眼去,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很快反应过来,对着坐在木椅上的两个老头一拱手。

那两个老头也是动容,非常恭敬地还礼,“慕容先生,不敢不敢。我二人还道陈村长在唬弄我们呢!来,还有其事。呵呵,不知先生平时可有空下,不妨去我们村里坐坐。”

“哼,去你们村里,岂不是就回不来了?”陈虎在一旁叨喃了一句,虽然声音,却都被大家听进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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