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们还会相见的。”
“您。。。您。。。您”赵默笙抚摸着狂跳不止的心,对这位胸前挂满了功勋章的老人说“您怎么会是我的亲友团?这太不可思议了。”
“哈哈。。”老人笑的爽朗大方,他看向赵默笙的眼里充满了欣赏之意“自从那次在安远县碰上之后,我就加入你的亲友团了,我一直在等你唱你那天写的那首歌,怎么迟迟不见你唱。
难道是用来夺冠的?”
赵默笙在这位老人面前难得的腼腆了起来“对的,我很喜欢那首歌,所以准备留着夺冠用。”
“好,那我等着。
你写的这些歌没一首是拖后腿的,尤其是你刚刚唱的这首《万疆》也是古风与戏腔的结合,且立意深远。
是少见的精品。
最主要的是你开创了流行音乐的一个新流派。
古风与戏腔这两种几乎没有干系的东西被你恰如其分的融合起来了。
真的很了不起。
乐坛需要你这样的年轻人。
但是我还是最喜欢你那天写的那首歌。
你知道的,我虽然没有生在那个炮火连天国家动荡的岁月。
但是我好歹上过战场。
那些人也是我孺慕的对象。
我今天能坐在这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
因为在这盛世太平里,太多人已经忘了这山河无恙是谁带给他们的。
当然还有一部分的原因在你。
小姑娘真的不错。
现在的年轻人少有你这么沉得住气且忧民忧国的。”
赵默笙深深的给这位老人鞠了一躬,说“谢谢您,您这样的人和您孺慕的那群人才是值得华夏千千万万儿女尊敬的。
与您相比,我不如多矣,但是我会传承您的精神,勇敢的走下去,为国为民贡献我微薄的力量。”
底下掌声雷鸣。
为赵默笙,更是为那位老人。
老人的经历很传奇。
73年,老人参加了西沙群岛反击战,实现了他保家护国的梦想。
但是在那场战争里他的一条腿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
不能继续在部队上发光发热。
为了不拖累部队,他退伍了。
退伍后他捡起了他唱歌的爱好。
经过钻研两年后他被他所在地的文工团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