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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二十一丑媳妇终须见公公(第1页)

“冥王大人的生辰?”明白过来自己又被这个蛇精病作弄了,我还没来得及找他秋后算账,注意力随即被凤渊后面的话给吸引了。

我一边被他抱着往外走,一边仰着脖子不确定的问:“我,也要去?”

“怎么,不乐意?”听我这样问,原本还勾着嘴角的人眸光顿时冷冽了几分,眼帘一垂,低低的朝我扫过来。

“不是不是!”我莫名觉得脊梁骨凉,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赶紧否认,“我只是觉得,冥王大人生辰,我一个小丫头去好像不大合适。”

就算没有见过猪跑,好歹我也吃过猪肉。那种上流社会,皇亲国戚的宴会场景,电视剧里演的还少吗?

即便稍有不同,但作为冥界主宰的冥王,他的生辰,排场能差到哪里去?而凤渊又是冥王最器重的小儿子,带得力助手小白去也就算了,带我这么一个生火丫头去,算几个意思?不存心让冥后和闫重烈他们那帮人,看凤渊的笑话么?

“呵,有什么不合适?”我话落,凤渊这才嘴角一松,略微眯起来的双眸里,极快的闪过一丝狭促,“毕竟,丑媳妇,终归还是要见公公的。”

“见公公!”我去,这货难不成是想带我正式见家长?虽然没什么不好,而且我们也是两情相悦,可这节奏,也忒快了点吧?

我情不自禁的吞了下口水,心里有些忐忑,生怕他又是在作弄我:“那个,凤渊啊,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你看我的样子,是像在开玩笑么?”脸上的笑意敛去,眸光深沉,严肃的不能再严肃,还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我摇摇头,表示不像,但依然有些难以置信。总觉得这一切来得太快,快的不真实。

“小时候,我母亲曾经对我说过:遇到喜欢的女孩子,要先下手为强。”洞悉我的想法,抱着我的人复又笑了。将视线从我的脸上收回,慢悠悠的落到了不远处,那朵正兀自开得皎洁的雪莲花上。

略带戏谑的声音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孤寂:“她还说:若这个女孩子不答应,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死缠烂打。”

“但前提是,必须确定,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

“凤渊……”听到这番话的一瞬间,我感觉心窝上好像中了一抢似的,整个人都是懵的——还记得当初作为叶小鱼的我,刚认识凤渊没多久,死缠烂打的他,赖在我家里不肯走的时候,也对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当时,我还以为这些话是他自己胡编乱邹,用来诓我的。却不曾想到,原来还真的是凤渊母亲说的。虽然已经无从考究,作为一个母亲,为什么要对自己还那么小的孩子说这样的话。但如今回过头来仔细想想,不可否认,我真的爱死了这个“先下手为强”,“死缠烂打”,又霸道专制的蛇精病了!

“而现在,这个人好不容易叫我遇上了,我又怎么可能……”就在我既感动,又感慨,心头悸动不已之际,头顶上方再度传来了凤渊的声音。

这么说着,还故意顿了一下。随即眸光闪烁的凑在我的耳边,低咬了一句:“我又怎么可能,轻易叫你逃脱呢?”

“呃……”不知怎么的,心头的悸动因为他的这句话,一下子浇熄了。明明是这么温馨的表白时刻,为什么我却偏偏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更何况,似乎有人,已经开始对你虎视眈眈了。”完全不理会我的愕然,在做完一番“深情”的主权告白之后,凤渊最后又别有深意的补充了一句,“作为你未来的夫君,我又怎敢,掉以轻心?”

“有人”和“虎视眈眈”几个字,语调被刻意拉长了几分。这么说着的时候,那隐藏在浓密的睫毛下,如墨色一般深沉的眸光里,极快的闪过了一丝萧戾之色,叫人看了不寒而栗。

我垂着头没有接话。尽管凤渊没有指名道姓,但隐隐约约的,我好像有点知道,他说的“有人”具体指的是谁。

“不必太过担心,若是会觉得无趣的话,到时候你可以带个熟识的朋友,一同前往。”见我不说话,凤渊也不在意。一边继续抱着我往前走,一边好像怕我会因为关于冥王生辰的事,感到心里不踏实,看似漫不经心的宽慰着:“假如还是不放心的话,我让小白带着阿贪,一起过去陪你。”

“入宴时,也无须在意旁人,只当那些都是木头摆设便行了。”

“嗯,我知道了。”耳边听着凤渊难得耐心的宽慰,我嘴上顺从的答应,心里却不禁在想:我的胳膊是五天以后好,接着七天以后脸也能恢复,紧跟着十天以后就是冥王的生辰了。别说,这时间还真是紧凑的很。

倒不是觉得这三者之间会有什么阴谋,而是突然意识到,为了让我能以最好的状态出现在冥王的面前,博得他的欢心,那位老者在背地里肯定承受了凤渊施加的巨大压力。否则的话,他又何必在凤渊面前,几次三番的强调我能康复的时间?感情是,要不在规定日期里完成任务,某个蛇精病就要给他颜色开染坊了。

不过话说回来,哪怕没有痊愈的希望,我一辈子都会这个样子,凤渊也绝对不会嫌弃我。之所以如此在意冥王对我的看法,无非是想让我能够名正言顺的成为他的另一半吧。

就这样,因为断了胳膊,而迫不得已当残障人士的日子,在凤渊他们的陪伴下过的飞快。眨眼间,距离老者离开,已经整整过去了三天。也就是说,只要再过两天,我的胳膊就能完全康复了。

这里不得不说他的膏药神奇,哪怕还没有到规定的日期,但我的手臂已然好了大半。虽然还不能提重物,不过像抬手,抓握等一些简单的动作,根本不在话下。

在这期间,府上担水,买菜,煮饭一系列原本属于我的活计,如今全都落到了小白的肩上。呃……还有阿贪,它负责叼菜篮子。

就此事,小白也不是没有请求过凤渊:“凤王,我们可以不吃饭,为什么还要天天买菜做饭?”

“比较有家的味道。”某人眼皮也不抬的说道。

干净利落的一句话,堵得小白无言以对。只能背地里苦哈哈的冲我吐舌头,还佯装悲惨的用口型跟我无声的诉苦:“小红叶,为什么凤王他越来越有人情味,我却觉得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呢?”

“呵呵!”有人情味,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面对小白的抱怨,我只能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

至于我,自从被凤渊从闫重烈那里救回来以后,就俨然成了这个府上大家心知肚明的女主人。虽然整个府里上上下下,也就我们仨人外加一个阿贪。但我如今的待遇,绝对不是当初刚进府时,可以比拟的。

这样说吧,从前凤渊连看都不大乐意让我多看一眼的雪莲,现在却会在浇花的时候,舀好水,主动提出让我来浇。美其名曰,假如他老妈能感应到的话,见儿媳妇这么勤快,一定会很欣慰。说的神叨叨的。

而我见他心情好,也趁机提出来,说想要回忘川河一趟:“我家里那边都还不知道我的下落,我怕他们会担心。”

这么说,其实主要是因为我莫名其妙的失踪,怕青雪会胡思乱想,想回去跟她交代一下自己的近况。同时也不愿意刻意隐瞒,想把我和凤渊的事,光明正大的告诉她。尽管很残忍,但也总比藏着掖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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