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散是缘分,本无需强求,但让我感到悲哀的是,短暂的合租生活却让我失去了太多的东西……
萌发在外租住的念头是去年九月份的事,在大学校园里生活了将近一年的我再也不想挤在集体寝室里了。我的愿望其实很容易满足,只不过需要一隅属于自己的小空间,自由自在地保持个性而已。想来想去,只有在校外租房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可是周末,我将兰州大大小小的房屋中介差不多跑遍了,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其实原因不外乎两个:中意的房子租金贵,租金便宜的房子又处处难如人意)。正当我失望之际,无意中抬头发现眼前的电线杆上贴着一张广告,上面写着:“双阳小区‘二居一’住房,特求女性合租者,价格优,可面议。”
虽然我对这“二居一”多有不解,但仍有心问个究竟,俗话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何况“双阳小区”离学校这么近,而且我的条件又比较吻合,为什么就此放弃呢?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我将对方留的传呼号抄了下来,回到宿舍,拨通了广告上的传呼,谁知回呼的却是一位男士。
想到对方竟然不是女生,当时我颇为踌躇了一番,但是最后还是想通了:无所谓,碰了面再见机行事吧,实在不行咱就撤!
来到约定地点,一个20来岁很“酷”的大男孩朝我迎面走来,笑着问道:“哈,你就是李晓吧?”得到证实后,这个自称叫王征的男生将我领到一间咖啡厅,坐在我的对面开始大方地侃侃而谈。
经过他的一番解释,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二居一”的原始含义是“现有二居,出租其中一间”。嗨,说白了,不就是合租嘛!绕了半天弯子,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他可能猜透了我的心思,随即“打开天窗说亮话”,表明自己找女性合租是出于两点原因:第一,女孩子讲究卫生,可以帮忙打扫房屋;第二,因为经常有学校的女生缠着他,与女孩合住,可以帮忙解围。最后,王征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李晓,如果你愿意尝试的话,我可以保证你的私人空间绝对不受干扰!”
我犹豫了,一方面是对自身安危的担心,毕竟我对他的人品并不了解。万一遇上陷阱,碰到“色狼”的手里,那可就糟了。另一方面我也考虑到,其实和男生合租也有一定的好处,一来男生不像女孩子那样心眼小,爱计较;二来和男生合租只要对方正直诚实,还可以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再加上租金每月才二百元,而且房屋让人较为满意,最最重要的是他这个人看上去还是挺老实的。
“我回去再考虑考虑吧,会尽快给你答复的。”为了避免一时头脑发热作出错误决定,我点着头对王征说。
“好的,你慢慢考虑!考虑好了打我传呼,或者手机也可以!”说完他从兜里抽出一张卡片,迅速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回到学校之后,本想找个人商量商量,但考虑到这种事不便说出口,免得成为他人话柄,于是只好作罢。思前想后,我认为只要自己保持住足够的理智,再加上一定的防备意识,想来也是不会有问题的。
可能是我犹豫不决的态度引起了同寝室小姝的注意,她疑惑地问我:“咦,李总管(这是她们对我的爱称,怎么听怎么别扭,没事儿干吗给我整个太监的名号啊?本人在此表示强烈抗议),美少女思春了?在想什么呢?”
合租绝对不好玩(2)
“你才思春了呢!”我佯装要打她,她嬉笑着避开。我轻描淡写地说:“小姝,我想最近搬出去住!”
“搬出去住?和谁呀?男朋友?”她大惊小怪起来。
“什么呀,别瞎嚷嚷了!你不觉得丢人我还觉得呢!你呀,什么都好,就是小小年纪一肚子的男盗女娼,以后没有我管着你,自己也要长点记性,改改啦!是这样的,我们家一亲戚让我到他家住去,舍不得你,正在犹豫呢。”我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合理的谎言。
“嘻嘻,我才不信呢!是不是宿舍住腻了,所以为自己找了个借口?我可不想干涉你的自由,想搬那就搬吧,不要因为我耽误了你的幸福生活!”小姝倒是想得开。
说实在的,小丫头虽然有时候疯疯癫癫的,不过对我的心思还是蛮了解的,居然猜了个七八分,不过我对此是拒不承认的,她也无可奈何。
……
扫清所有障碍之后,我再无后顾之忧了,随即决定接受王征的“邀请”,于是拨通了他的手机。
“啊哈,是你啊?终于想通了?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我都帮你把那间房子收拾好了!”他的语气中满是兴奋之情,“什么时候搬啊?”
“就明天吧。”我脱口而出。
于是第二天,我将自己的大包小裹从宿舍搬到了合租的小房间里。从此,也开始了和王征的“同住”生活。
开始几天,彼此之间因为陌生而处于试探阶段,所以日子过得小心谨慎,大家都在小心翼翼地坚守着自己的地盘,真正做到了互不干涉,所以一切倒也过得风平浪静。我最崇尚的生活就是简约而不麻烦——我知足了。
通常我早上爬起来去上学时,王征的房门依旧紧闭,这家伙尚在熟睡之中呢——唉,由此可见,他不可能是什么三好学生啊!晚上回家两人见一面后就各自关上门呆在属于自己的房间里,互不干扰。
虽然我和王征没能如愿以偿地成为互帮互助的好朋友,然而,对此我却处之坦然。毕竟我们俩原本就是互不相干的一对陌生人,只是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缘才碰到一起,只要能够和平共处就是万幸了。至于能不能成为好朋友,那要靠造化。
原本以为我们俩的生活会一直如此波澜不惊地滑行下去,可惜的是故事的发展跟想像中的完全两样,后来发生的几件很尴尬的事儿,让我不得不下定决心结束这段让人伤心的“同住”生活。
那是一个周末,王征带回一帮哥们儿,这六七个家伙一起动手,在厨房里鼓捣半天,原来他们饿了,想弄点东西吃。可想而知,一群大男人做菜,手忙脚乱的,自然是把锅碗瓢盆弄得山响,后来又在客厅里喝酒狂欢,一直闹到凌晨四点才罢休。
他们嘟嘟囔囔、吆五喝六的倒是开心,可我怎么能够睡得着呢?不过考虑到他这是初犯,我也不便过于计较,免得让人觉得我心胸狭窄。大家都是年轻人嘛,偶尔疯狂一下也是极正常现象。
意外发生在第二天早上五点多的时候,我起来上卫生间,发现这几个家伙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客厅地板上。唉,真拿他们没办法!面对满地乱七八糟的酒瓶子,我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轻八成都是喝高了!你闻闻,弄得满屋子酒气熏天的,我捏着鼻子进了卫生间,心里巴望着天快快亮,好离开这儿。
当我打开卫生间的门出来时,却被吓了一跳,一个满嘴酒气的家伙,正直直地杵在门口望着我傻傻地笑呢!我“啊”的一声尖叫,急忙冲回自己的房间插上门紧张得半天睡不着,这家伙不声不响的,差点儿没把我吓死。
这一夜总算过去,我也放下心来。好在王征还有点自知之明,第二天把客厅、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涎着脸问:“李晓,没打扰你吧?”
“没有!”我违心地照顾着他的面子。
“那就好!”他笑眯眯地拄着拖把,说,“都是些不懂事的哥们儿,你可别计较啊!”
合租绝对不好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