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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福尔摩斯(第2页)

鼓上蚤谋财害命?冯过自是不信的,并没有打算深究,只让冯七去起时迁的底。但次日却有一位妇人张刘氏来告状,哭诉说有人把她丈夫张三杀死扔到了深沟里,张三外出做生意赚的钱也都被人抢了。

咦,要不要这么巧?那边厢时迁刚刚疑似抢劫杀人,这边就有人来报案,且案发地点高度相似?

虽说无巧不成书,冯过却是不大相信所谓巧合的,但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一面差人去将时迁带回衙门,一面率人随那张刘氏去案发现场。经勘查后发现尸体衣衫褴褛,没有头颅。

无头案哪,冯过默默的推敲揣测。话说经过这段时日的磨练,他发现自己还真有断案听讼的天赋。嗯,可以叫他为“福尔摩斯冯”。

时迁被带至衙门,过堂时得知自己成了杀人嫌犯,惊愕之余大呼冤枉,恳请冯青天查出真相还他清白云云。

冯过好生打量了时迁一番,不由暗叹那首关于其的赞诗真是写的绝了:

骨软身躯健,眉浓眼目鲜。形容如怪族,行步似飞仙……

这身姿样貌,太有个人特色,实是令人过目难忘哪。

在那个时空,“鼓上蚤”时迁这个人物,因为其独特的出身,在梁山中连天罡星都排不上,只能算是个不入流的角色。作者对这个小人物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关注,连写到他的死,也只是一笔带过,没有多话。

但是,令作者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着墨不多的小偷,却在老百姓中间获得了良好的口碑,竟然大名远播,被老百姓津津乐道,名声胜过了天罡星中的许多英雄豪杰。

细细推理起来,这种似乎偶然性的名声其实并非毫无道理,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高大全的英雄很难长期获得读者青睐,而带有缺点的战士却常常因为其真实性而令老百姓信服,时迁这个人物大概就是这样被老百姓记住的。

分析时迁其人其事,大概有以下几点可述:一、真正的草根性:小偷出身,身份卑微,梁山中和他相比的,大概只有燕青,原来只是一个奴仆;二、有小恶而无大害:上梁山之前,时迁只是一个偷鸡摸狗的小贼,最常见的谋生手段就是盗盗墓,混点饭吃,没有杀过人,似乎连拦路抢劫这样的事也未曾做过。三、相貌平平,身材矮小——这个倒适合于他的职业,没有梁山英雄一般都拥有的令人羡慕的威猛身体和翻江倒海的本事;四、职业很不入流——小偷小摸,只为混口饭吃,没有大弄,没有杀人的勇气,也没有抢劫的胆量。五、职业素养极高——飞檐走壁的本领出神入化,这点极富有传奇性,现在有跑酷这一运动,在年轻人中已逐渐流行开,他的创始人大概要追溯到时迁这里。六、入梁山后,成为梁山的第一侦察英雄兼攻城奇兵,屡建奇功,屡受嘉奖,历次难攻之城,他的消息往往是攻城的前奏、胜利的保证,他的神出鬼没、深入敌后、放火捣乱、配合正面部队作战,常常成为胜利的突破口,时迁远非庸庸碌碌、滥竽充数之辈。

这样的小人物,人们可以仰望他,可以平视他,也可以俯视他,且有点喜剧色彩,这就难怪读者会喜欢了。

但在这里嘛……他挥挥手打断时迁的表演:“你是否杀人,本官自会查清。但你即便未谋财害命,这数年来入室盗窃近千起,便足够杖责流放的。先在狱里好生呆着,若是逃狱再被捉,性质可就不同了。”

冯过并未怀疑是时迁杀人,谁是真凶?查查就知道了。

他又开始询问张刘氏案情的相关事宜,比如与张三结婚多久了,张三做何买卖,没有头颅又无胎记的尸身何以认定是张三,等等。

楚楚可怜、颇有几分颜色的张刘氏一一回答,在为何认定尸体是张三时稍有支吾,只道夫妇共同生活多年自是认得出。

冯过不动声色,令人张贴告示悬赏寻找尸体的头颅。

第二天,与张三同村的李四来衙门报告说他找到了尸体的头颅。

据李四禀告说,他是在发现尸体的深沟不远处发现头颅的,因是本村人,自然认得那正是张三的头颅。

张刘氏也哭哭啼啼的证实了此事。

冯过却是冷笑一声,喝道:“来呀,给我拿下这对奸夫淫妇!”

张刘氏与李四大惊失色,喊冤不止。

冯过只一一说出了推断——

尸体在深沟里又没有头颅,且全身并无胎记伤疤,张刘氏怎么能确信是自己的丈夫张三呢?唯一的解释必定是先知道丈夫死在这儿了。而且衣服破烂,怎么能有那么多的钱呢而遭致被人谋财害命?尸体的头颅在哪儿,李四为何如此熟悉,又这么着急地来报呢?必定是二人有染,所以下了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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