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就这几个字,也是费了她好一会的时间,好不容易写出来,也是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你写的字你都认识吗?”他一边饮了茶,问她。
明显的有讥讽之意。
她假装听不出他的讥讽,说:“这些个字我倒也全都认得,就是难解其意。”
“大哥,你讲给我听一听吧。”
看她现在充满了求知欲,不是那随时都能和他撕咬的野猫了,倒是让他心情愉悦了几分。
霁月没有立刻给她讲这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这豆蔻之年的人,读这些书是不是早了点。
又想这首诗和之前她问的那首不同,这一首说一说也是可以的。
稍微思量过后,他也就逐句讲解了一番。
朝歌跪坐在他面前洗耳恭听。
霁月长的可真好看,眼睛又黑又亮,像寒星,透着丝丝的冷漠。鼻子像个山丘,真想爬上去。薄厚适中的嘴唇看起来很软。
公子端方人如玉。
不知道究竟是哪方明玉失落在沈家。
霁月微微皱眉。
沈朝歌这一脸诡异的表情,直勾勾的瞅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别拿书朝脑袋上拍了一下。
朝歌一惊。
他把书合上说:“我倒觉得还是《女诫》比较适合你,建议你多读多学。”
朝歌点头,顺着他的话说:“我也知道女诫是本好书,我会看的。”
“大哥,你对我的字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丑。”
“……”这就是他对她字的评价,一个字,直接又明了,让她一听就懂。
丑就丑吧,她倒也没因为他这样直接的批评生气,晃了晃手里的笔。
“你教教我,如何个写法才会比较好看。”
霁月便扫她一眼。
“坐姿要头正,身直,臂开。”
她忙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坐得端正些。
“握笔的姿势不对。”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一直这般用笔的。
虚心求教:“那要如何个握法?”
过了一会,他朝她移了过来,手臂从她背后圈了过来,握住她的小手,在她面前的宣纸上写下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朝歌有几分惊讶,霁月的手可真大呀,握得有几分用力,令她有些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