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虎毒食子我们立刻回到了上面去,站在船上就见整个海边七七八八的停了好几辆警车。“这船十分破旧,想要进去需要小心点。”老钱大声的提醒议道。队长点了点头,就看见队长扭过去叫法医。没一会儿就看见法医带着一个助手走过来。法医身手矫健的爬上来,紧接着拉了助手上来。“带我们下去看看吧。”
法医戴上手套脚套说道。我点了点头,拿着手机走在前面。又一次进了现场。法医不愧是法医,毫无反应的接近那个,让我恶心了半天的人头。他看完之后,皱着眉头说道:“这地方阴暗潮湿,白天又极热,很容易腐烂,现在烂成这种程度,估计已经是半个月以上了。“所以你想的没错,按时间判断,这里很可能是分尸的地方,头就直接扔在这里了。”
法医分析道。我点了点头。法医又看了一会儿,就清理了一下脑袋上的虫子,把它放进了裹尸袋里。接着法医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老钱领着技术部的同事们下来,我们在鱼舱里面把能取到的证据,全都采集了一遍。等再回到警局的时候,天都已经是后半夜了。把刀给了法医对比伤口。这个时候又有群众打电话说发现了尸块,也是黑色塑料袋包裹着。我因为检查钢筋上面的血迹,就没有跟着去现场。把钢筋上面的血迹处理下来,开始和现有的嫌疑人的DNA进行对比。我又对现场取到的血液进行化验,对比显示血的浓度确实高,其中也有不少盐分这都很正常。检查完这个,我把这些血液先行同许娇娇的DNA进行对比。等着结果出来的时候,我又从柜子里拿出许娇娇的日记,里面写了大量的母亲比较宠妹妹许菲菲,所以导致她很痛苦最终通过叛逆来吸弓母亲注意的内容。我一页页的翻过去,看到日记的最后,竟然被撕了几页!我皱着眉头想到,这日记本是谁撕的?为什么要撕这个日记?从余留的边缘来看,大概撕掉五六页,而且撕的非常干净,看前面的内容看得出来,许娇娇写字一般会在后一页留下印记,但被扯掉的这一页显然没有什么印记。也就是说,连那一页都被人撕掉了!日记的最后,难道记录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我抱着试试的想法,从被撕掉部分的前后两页分别取指纹,没想到真的取到了指纹!我赶紧把这个同现有指纹库进行对比,很快,这两页上的指纹,竟然都是许菲菲的!我顿时有些想不通了,这最后两页是许菲菲的指纹?她为什么要看自己姐姐的日记?又为什么要撕掉最后这几页?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DNA的两项比对都双双出来了结果。那钢筋上面的血液DNA正是肖爱梅的!而现场地上的血液也正是许娇娇的!这足以说明肖爱梅就在分尸现场!我有些疲惫的猛的往椅子上面一靠,整个人瘫在椅子上。这种直接证据足以说明一些问题了,只是我心情有些沉重,虎毒不食子,这母亲对付女儿的手段也有些太狠。我之前对肖爱梅母性的信任,一下降到冰点。这个时候异常安静的实验室突然发出叮咚的一声声音,像是消息提示音,突然的声音吓得正在深度思考的我的心脏蓦地一紧,我下意识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不是我的手机。那是谁的?我环顾了一下周围的桌子,上面都没有手机的影子。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刚刚声音发出的方位,好像是……物证柜里?方向确认了我蓦地一下想起来,那里面有许娇娇的手机!我立马站起来打开物证柜,把手机连着它外面的物证袋一起拿出来。按开界面,弹出来一条短信提示。我下意识点开看了,是T宝一家电子产品店发来的短信,请求好评。电子产品?我想了一下又打开T宝,待付款里面放着一个商品,我点开,蓦地睁大了眼睛,在林家发现的那个收音机!看了看购买日期,竟然是我们拿到这个手机之后!我一下诧异的瞪大眼睛,有人用许娇娇的T宝买了收音机!这手机好好的放在警局,肯定不可能是用的这个手机,如果同时用电脑登录并且用电脑买且手机上面的可以操作吗?我有些不确定的想着。坐在我电脑前,尝试着找这个T宝账号登录的登录地址,很快就发现曾在许娇娇大学附近的网咖登录过!时间恰好就是收音机下单的时间!我猛的拍了一下桌子,这个故弄玄虚的人全都用的许娇娇的账号,必定和许娇娇非常熟悉。只是我有些不懂这只收音机的作用,里面只放了许娇娇哼唱的一首歌而已,单纯吓吓人还可以,要非说什么实际用途或者与本案有什么关联,我却是一点都想不到。我摇了摇头,既然和本案的关系不算大,我还是先去确定一下肖爱梅脚上有没有伤口,才能确定那血确实是肖爱梅自己弄的,而不是被人陷害。这么想着我大致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去找队长,说明了一下情况,队长和我一起去医院看肖爱梅。肖爱梅在定市立医院精神科住院,我们到的时候正巧是病人们的活动时间,但是肖爱梅没在外面活动,而是在病房关着,据说是有暴力的倾向。我和队长被护士领着到了病房门口,从门玻璃看进去,肖爱梅在床上躺着,打着吊瓶,双眼盯着房顶,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什么,明明面无表情,却一脸疯癫的样子!护士无奈的说道:“她现在这个样子你们也问不出什么呀。我摇了摇头,说道:“麻烦您让我看一下她的脚底。’护士一脸疑惑,但是手上的动作却利落,把肖爱梅的袜子一脱,肖爱梅虽然抗议的发出一些声调,却没怎么挣扎。先是左脚,上面没有。接着是右脚,在脚掌心的位置赫然有一个洞状的血痕,伤口应该很深,血痂还没掉,看伤口的形状也很符合那个钢筋。看来确定是肖爱梅没问题了。这个时候我盯着那个伤口,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肖爱梅当时有没有穿鞋?如果说肖爱梅穿鞋了并且就是红色的高跟鞋,但伤口这么深,红色高跟鞋底部并没有破损!也就是说,红色高跟鞋当时很可能是别人穿到现场的!更能佐证墙上那样形状的血痕是有另一个人在场!两个。。。。我心里猛的一个闪光,会不会是买收音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