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个坏人!
……
“小子,你这样都没事,真是怪。”
“怎么可能没事!!我忘事了!血流了这么多!”
这是一间酒馆,七八人影,里面桌椅散乱,地面瓶瓶罐罐洒满了一堆,伴着刺鼻酒精味以及浓烈的血腥味。
“忘事?”
“自家小娘们忘了没有?”
“嘿哈哈哈哈。”
“笑你他娘的,我真的忘事了!”
“你们谁来说说,谁来告诉我怎么回事?”
蒂姆·贝克尔叹息一声,他盯着眼前的七八人影,这些人个个一脸凶相,手持滴血利刃,并且衣着穿的跟他一样。
不用说了,他肯定是这些人的同伙!
这也是他敢大声说话的原因。
他也必须要大声说话。
这就是一群坏人!那刺鼻的血腥就是明晃晃的证据!
“管你是不是忘事,现在我们要走了,你没事就自己跟上来。”
说完,他们真的不再管“蒂姆·贝克尔”,自顾开始收拾起的钱货,离开这里。
蒂姆·贝克尔无奈,只能柱着刀刃,强撑身子跟了上去,哦是了,他现在叫“蒂姆·贝克尔”了,家乡人的名字不能叫了。
只能这样了,而且前面那群七八团伙也是这样称呼他的。
走出酒馆,蒂姆·贝克尔环顾四周,这里是一条商道,除了商铺还是商铺。
现在已经没有行人了,空空荡荡的,安静的只有刀剑厮杀声。
蒂姆·贝克尔跟着人群走,行动拉扯住伤口,那里的疼痛,疼的他脸色白的不能再白。
他不知道,现在这具身体里面还有没有血液在流动,毕竟原身是血流干了,他才穿越过来的。
出来后,他们很快就汇合了三队人马,合起来看着有三十多人。
此时他们正商量着要不要先去赌场。
毕竟那里现金流最多。
他没有参与他们的谋划,他退到了一边,坐在商铺的阶梯里,对着鸡腿猛啃。
他真的饿坏了。
身体极度渴望食物。
现在别人是大包小包金银,他是大包小包食物。
就这样,他啃着,身体暖着,他们商量着,最后争执着。
“赌场有枪,我觉得我们应该再等等其他人,等人多了,再一起行动。”
“不行,再拖下去,赌场会做好防范,到时候会更难,我们必须抢时间。”
“不错,就是这样。”
“再拖下去,事情就会传出去,我们应该抓紧时间,先把最大的吃了。”
“其他的先不管了,返回来再说。”
“别吵了,其他的人不去,我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