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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第1页)

温氏在水管四周围的菜地转了几圈,这些菜都还在生长期,就这么推掉她心疼得紧。其实不止她这么想,大家伙看着绿油油的菜地,长势那么好,心道谁舍得就这么推掉呀?

陈六声道:“东家,前院那还有一些空地,不妨移栽一些过去,剩下的,就移栽到靠果园的地边上,差不多能放得下。”

温氏想了想,也只有这么办了,当即大伙拿来工具,一部分人去前院松土,一部分人去果园地边上松土,温氏从作坊叫来几个村妇一起,小心翼翼地挖移菜。

直到傍晚时分,才将三畦菜垄的菜全部移植完毕。趁着天色还早,大伙儿又一鼓作气,铁铲锄头铁锹全上场,在月牙儿爬上天空时,挖出一个大坑来。

温氏要进屋取工钱,一个在作坊干活,过来帮忙的媳妇说道:“慧娘,大家一条村的帮工,算那么仔细做啥?这天都晚了,你就招呼大伙吃顿晚饭得了。行子,你们说是不是?”

被点到名的汉子就笑着点点头,其他人亦纷纷出声,说不要工钱,吃顿饭就行。

好儿看着这些村民的笑脸,此刻那里面没有精打细算,没有眼红嫉妒,有的只是淳朴热情和善良。前世的京剧脸谱在脑海浮现,好儿也跟着微微笑起来。

吃过晚饭后,大家伙踩着清亮的月色,各自家去。田野里,河岸两畔,山林中,路边,秋虫奏鸣一片唧唧,好不热闹。

萤火虫在月色下飞,身上的荧光也变得淡了许多,偶有飞进院子来,仿佛天幕的星星不慎坠落人间,在空中悠悠飞舞,一点也不紧张害怕。

夜风微凉,温氏和付秀梅闲话,陈小安时而插话几句,陈六声和龚桂子每隔一个时段就去巡查园子,陈小福有时跟去,有时逗汤汤圆圆玩耍。

好儿躺在竹椅里静静观望这一切,目光停留在温氏柔和的脸庞,温馨宁静在心中无声流淌,就这样慢慢长大,守着家人,守着这份浓浓亲情和爱,就这样一辈子在此生活到老,直至有一天化为虚无。

九月,好儿家买下二菜园边上的十亩荒地,准备建造青砖大院。

蔡家嫂子带着女儿秀云来温家玩,得知买地起房,赶紧恭喜。两个已婚女人唠嗑,秀云便跟好儿说话。

秀云今年十二岁了,面相长得很像蔡家嫂子,容易博人好感。她给好儿带来一个荷包,荷包上绣了两尾小鲤鱼,绣工挺不错。

“秀云姐,你绣得真好,像真的一样。”好儿夸赞道,立即就把身上携带的荷包取下来,把里面的二十来个铜板转到新荷包里,把旧荷包收起,塞进衣柜里。

秀云见自己送的荷包这么受重视,心里非常高兴,对好儿更添喜欢。“好儿妹妹,你去过北封县吗?”。

☆、128北封县

“没去过,在哪里?”好儿抚摸着荷包上的小鲤鱼问道。

秀云道:“出了江东县,往西北边走,就是北封县了。我大伯一家在那边,九月她们那有一个菊花节,可漂亮好玩了,我娘说过两天就带我去住几天,赏菊花节。我娘这次就是过来想叫你们一起去。”

菊花盛会啊,好儿听得心动,就转头去看温氏。

“以前你是忙得脚不沾地,如今也都请有人料理了,你也该忙里偷闲,放松下自己。”蔡家嫂子正在劝说温氏。

温氏望着院里的菜畦,青葱翠绿给人无限期盼。

“上一次去彭城好几天,是没办法的事,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担心家里一切,回来后几个地方都跑一趟,看到都井井有条的,我心里才松口气儿。虽然不必我去事事亲为,也不能老离家几天不见人影,万一有个啥事儿,他们找不着我,不得着急……”

说到这,温氏手指院墙周围,笑道,“你看我家院子的墙下,那些小菊花也挺美挺好看的,我就在家看它们得了,北封县的菊花节啊,今年我就不去看了,等以后真正空闲下来,我再跟你去赏玩。”

蔡家嫂子比温氏年长几岁,两人坐在一块,她容色虽无温氏的秀美,却胜在肌肤白如瓷玉,穿着打扮很贴合自个的年龄和身份,是典型的小富人家媳妇,无生活压力和思虑。而温氏常年一身暗沉衣裳,帕布裹发,除了耳垂上两枚简单的银耳钉,周身上下无一处亮点,再加上四处奔走劳碌,看上去反倒比蔡家嫂子还要大个三五岁。

好儿眼望两人,心里有些黯然不是滋味,温氏绝对是个贤良淑德的好女人,心地善良淳朴,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除了没能身怀琴棋书画,出身官宦士族,在这个时代堪称完美。

好女人难道就真的都落不到一个好下场吗?好儿的目光从温氏脸上又移到蔡家嫂子脸上。

记得在前世曾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说,一个女人婚后是否幸福,看她的气色和精神状态就能知道。

温氏才二十二岁,这在前世,是如花的大好青春啊!

这一刻,好儿在心里有了决定,不能让温氏的青春,一直埋没在暗沉的没有色彩的世界里。也许做起来会非常困难,不管怎么样,她都要去试一试争取。

“你呀……劳碌命儿就算了,那让好儿跟我们去。”蔡家嫂子无奈地说道,看向好儿,将她拉过来揽到怀里,笑道:“好儿,蔡姨带你秀云姐去北封县看菊花,你也一起去好不好?”

“我娘愿意我就去。”好儿抿嘴笑道。

秀云就在旁央求道:“娘,我想好儿妹妹一块去。温姨,你让好儿妹妹跟我们去吧,我跟娘一定照顾好好儿妹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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