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言笑着点点头。
看向客栈,不知道为什么,隐约间,嗅到一丝异样的气息。
“来,客栈,里面请,楼上有雅座。”
刚来到客栈门口,就有小二热情的迎了上来。
“好。”
钟言带着苗妙妙上了楼,看看楼梯,光可照人,那叫一个一尘不染。相比楼下,楼上显然是清净了许多,但也是坐了许多的宾客,能看的出,这里坐着的,都是修士,一个个身上有修为,似乎都是在荒野中狩猎凶兽妖禽,采摘灵药的人。
钟言两人的进来,衣着打扮上,就明显和很多人有区别,上楼时,也引起极大的关注,一双双眼睛,都下意识的瞄了过来。
“有什么招牌菜,尽管端上来,有什么好酒。”
钟言坐下后问道。
“我们长宁客栈最好的酒就是长宁酒,是我们客栈自己酿造的好酒,里面加入了不少的灵药,喝下去,口感极佳,而且,还能让人更加容易入眠,还能快速恢复消耗的精气神,让人在第二天,迅速恢复状态,更加有精神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客官要不要来一壶。”
小二十分健谈,很自然的就开口介绍起来。
言语中,极力的推荐自己的酒水,这长宁酒虽然不是真正的灵酒,也已经算得上是半灵酒,酒中还是蕴含着灵气,喝下去,对于修士有好处。
价格自然不低,推销出去,小二是有奖励的。
“那就来一壶。”
钟言笑着说道。
“好嘞,小的这就去安排。”
小二连忙答应道,脸上很是欢快。
毕竟,这客人吃的越多,他们也有好处。
“听说没有,最近这边可是出了一个奇闻,大为轰动。”
楼下有人大声说道。
声音都直接传到楼上了。
“在附近不远,有一座大城,叫做连云城,城内有一位书生叫做锦涛,一次和好友外出郊游踏青,意外的救下了一名女修,女修因为在荒野中狩猎魔物,凶兽,意外受伤昏迷,被他给救了下来。”
“在锦涛的照看下,女修很快就醒了,女修名叫朱珠,本身长得很漂亮,但却因为融合了妖魔精血,那妖魔的血脉蕴含剧毒,虽然没有死,可却让脸上长满了脓包,平日里人见人恶,唯恐避之不及。这次朱珠受伤,也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外出组队,单独面对各种危险,才会受伤昏迷。”
“这锦涛没有嫌弃朱珠一脸的毒疮,恐怖的面孔,每日照看的无微不至,各种关怀不断,又长着一幅好皮囊,让朱珠对他动了情。一颗芳心就落在了他的身上。朱珠因为自己的样貌,不敢表露感情,锦涛也只是一贯的关怀,各方面一如既往。两人之间衍生出一种特别的情愫。”
“有一天,锦涛突然唉声叹气,朱珠听到后,就开口追问。最终锦涛说自己实在是太过蠢笨,有负父母亲朋的期待,先后三次参加科举,都被刷了下来,名落孙山,这辈子,只怕在科举之路上,再也没有希望了,只能选择继承家业,做一个整天和钱打交道的商贾。无法再为官一任,造福百姓,为民请命。”
“当时,朱珠姑娘也是不断安慰,当时锦涛情绪低沉下,说要是能有和孙家大才子孙有才一样的麒麟天香玉就好了,有了麒麟天香玉,可以提高悟性,才思敏捷,增加文运,学习起来,如有神助,必然可以一举高中,光宗耀祖,将来为官,也可以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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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楼,钟言和苗妙妙也是侧耳倾听,故事其实并不复杂,只能说,人间多是这样的情况。
后面的,只是更加可笑而已。
朱珠为了锦涛去盗取了那件麒麟天香玉,但却在盗取时,被重创,连手臂都断了一只,锦涛依靠麒麟天香玉一路顺风顺水,来年果然高中,随后就步入官场。
故事到这里,似乎就已经告一段落了。
“你说,这锦涛。。。。。。该杀吗?”
就在这时,整个客栈先是一静,跟着,楼上楼下,一名名修士,一双双眼睛,几乎同时转头看向钟言这边,更是同时发出一道让人不寒而栗的质问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