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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路狂奔(第1页)

最近这段时间,高空坠物的事件变得非同寻常般频繁,而且掉下来的全是些匪夷所思的玩意儿。比如说,一个女教师被路边楼顶坠下的一条藏獒砸成截瘫;又比如说,一支坠地的晾衣竿直接戳入一位卖水果的大姐的头盖骨;更有甚者,两个企图报复社会的坏人,将尚未启封的煤气罐从高楼掷下,砸死两个路人后,还引起爆炸。

据报纸上说,一个月前又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对夫妻在家里争吵,男人提出离婚,为了昭示决心,他摘下手指上戴着的一枚钻戒,扔出窗外。那天风很大,再加上重力加速度,从空中坠下的钻戒到达地面时的速度,已不亚于一颗冲出枪膛的子弹。那枚钻戒正好砸在一个路人的头顶,当场血溅三尺,就连路过的公交汽车,玻璃窗户上都沾染上了死者的脑浆。

在城市繁华的街道上行走时,李修元也变得越来越小心,不时朝头顶上的天空张望,担心有什么不祥之物从天而至。但老朝天上看,却往往会令李修元忽略稍矮一点儿的地方。所以在这一周里,他丢了两次钱包,还有三个手机。

于是,李修元开始愤恨起小偷,每天走在路上,他不再留意头顶,而是注意观察四周是否有小偷出现。读书时,李修元曾练过几年跆拳道,又学了些散打套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对付两三个小蟊贼。为了悼念他被偷走的钱包与手机,李修元决定替天行道,教训一下看到的街头小偷。

那一天,李修元在路上溜达的时候,忽然看到两个贼眉鼠眼的家伙站在公交车站旁东张西望,眼神不住在等车乘客的裤兜衣袋附近来往游移,一看就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好东西。正好一辆公交车来了,挺挤的,乘客一窝蜂地朝前门拥去,那两个小偷也跟着挤了过去,伸出手浑水摸鱼,转眼间,其中一个人就攥着一个小巧玲珑的手机退了出来。

李修元看得很清楚,手机是小偷用一柄很长的医用镊,从一个打扮时髦、戴着墨镜的年轻女人的挎包里夹出来的。他冲上前去,一把将那女人从人堆里拽了出来,问她:“你的手机是不是不见了?”那女人很漂亮,一双丹凤眼水汪汪的,听了李修元的话后,连忙朝挎包看了一眼,才发现挎包的拉链被拉开了。

李修元转过头,朝那个正想溜走的小偷抬腿就踹了一脚,将他踹倒在地上。另一个小偷想上前帮忙,李修元给他迎面来一个连贯的后踢腿动作,他也被踹翻在地。

李修元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从小偷身上寻出被窃的手机,交还给那个漂亮的年轻女人,正准备打电话报警,突然后背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回过头来,他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面相凶恶,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刹那间,李修元明白了。原来在车站游弋的,并非只有两个小偷,他们还有一个潜伏在暗处的同伙。而正是这个潜伏在暗处的小偷,从背后狠狠给了他一刀。

刀口相当深,鲜血汩汩地从后背的伤口涌出,想必伤到了血管。三个小偷见状后,冷笑一声,便一溜烟向背街小巷跑去,转眼就没了踪影。而李修元则受伤倒下,等巡警赶到后,才把他送进了医院急救。待包扎好伤口,李修元问巡警:“我这算是见义勇为吧?听说你们警方设立了一个见义勇为基金会,会为我这样的好市民颁发奖金?”

巡警却苦笑一声,说:“小偷逃走了,那个丢了手机的女人,拿回手机后就走了。而当时你又没找在场的人留下联系方式,所以没人为你见义勇为的事作证。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判断你究竟是不是做了好事,所以没法给你颁发奖金……”拿警察的话来说,虽然李修元确实受了伤,但谁又能证明他是为了帮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夺回手机而受伤的?这年头,为了女人争风吃醋在街上群殴,受了伤也是件很平常的事。

听罢此言,李修元只好狠狠吐出一句“三字经”,自认倒霉。就连在医院包扎伤口的钱,都是他自己出的。他发誓,以后见了这样的情况,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从医院出来,已是下午了。李修元这才发现巡警竟将他送到一家郊区的医院,他对附近一点儿也不熟悉,医院外很荒凉,马路上连公交车都没有。现在他的肚子叽里咕噜地叫着,饿坏了,又错过了饭口,他只好回到医院,在食堂里买了一斤高价包子,出了医院边走边吃。吃到还剩两个包子的时候,李修元觉得有点儿噎住了,赶紧摸出零钱想要买瓶矿泉水。

朝四周望了望,却发现街边连个小摊都没有,只在马路尽头有一幢独门独院的小平房,还围着围墙。

既然有人家,讨口水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毕竟李修元觉得自己还算眉清目秀,并非面相凶恶之徒。

他走到这户院子的铁门外,却看到门被推开了,一个戴着墨镜的时髦女郎低头走了出来,正好与他撞了个满怀。李修元的后背还包扎着棉纱,在这一撞之下,或许又有鲜血溢出,立时感到一阵疼痛。他正想再骂一句“三字经”时,却突然笑了。

李修元发现撞着自己的女人,正是今天上午那个被偷走了手机的年轻女人!

这下可好了,只要她愿意为自己作证,李修元就能从警方那里拿到一笔见义勇为的奖金。

于是他一把拽住了女郎的手,说:“姑娘,我可算是找到你了!”

女郎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甩开了李修元的手,大叫了一声:“你干什么?非礼呀!”

李修元赶紧解释:“你忘了吗?今天上午你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两个小偷窃走了你的手机,是我帮你把手机拿回来的。我还被小偷的同伙刺了一刀……”

年轻女郎却骂道:“神经病,你认错人了吧!我今天根本就没乘坐什么公交车!”

李修元敢肯定,他绝对没认错人。但他立刻就明白了,这个女人一定是担心被小偷报复,所以拒不承认自己的手机曾经被偷过。李修元理解她的想法,他也无法强迫别人成为自己的证人。

于是李修元松开了手,耸耸肩膀,说:“好吧,就算我认错人了,只要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怕以后做噩梦。”他转过身,正想走的时候,却臂弯一紧,那年轻女郎竟将身体靠向了他,紧紧挽住他的手臂,李修元几乎能感受到那纤瘦的身体所散发出的温柔热度。

李修元懵了,不知道女郎这是在干什么。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车突然出现在道路一端,并发出一声尖锐的急刹,停在李修元面前。车门打开了,一个剃着平头戴着一根拇指粗金项链的男人下了车,满面怒容地看着李修元,眼里几乎喷出火来。

李修元还没搞清楚出了什么状况,挽着他手臂的女郎蓦地挣开了手,大声朝那“金项链”叫道:“东哥,是这个男人逼我和他在一起的!他说,要是我不跟他走,他就会杀了我全家!”她说这话的时候,手指一直指着李修元。而这个叫东哥的家伙,则冷冷看着他,说:“你真敢杀死曼丽全家?”

东哥的一只手伸进了车窗,几秒后,他的手伸了出来,在他手里,竟多了一把滑膛猎枪。

就连傻子也看得出,东哥准备拿猎枪射杀李修元。而李修元不是傻子,有时他甚至还会认为自己的智商很高。

所以不等东哥端起猎枪,李修元就猛一蹬地,朝他冲了过去。在靠近东哥之前,李修元将手里的两个包子砸了过去,正好砸在东哥的脑门上。趁东哥分心的一刹那,李修元已到他身旁,侧身抬腿,一脚踢在他的手腕上。滑膛猎枪应声而落,李修元则弯下腰,准备拾起猎枪。

可当手指刚触到冰冷的猎枪时,李修元的太阳穴也猛然感到了一股凉意。

他的动作陡然顿住,抬起头,他看到了一把匕首,正握在东哥的手里。只要东哥将手朝前送一点儿,匕首的锋刃就会直刺入李修元的太阳穴中。

李修元明白了,东哥一直将匕首藏在衣袖里。因为刚才离自己太远,匕首不好使用,所以才从车里拿出了滑膛猎枪。当他手中的猎枪被李修元踢走后,他立刻将衣袖里的匕首握在了手中。看得出,他是一个打斗经验很多的狠角色。

“趴下!手摊开,脸朝下,趴下!”东哥恶狠狠地叫道。

李修元只好照他的吩咐,脸朝地趴下,颤抖着声音说:“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其实以李修元的智商,他早就猜出了是怎么回事。

这个叫东哥的男人,有如此多的打斗经验,很有可能是混江湖的亡命之徒。而那个叫曼丽的女人,一定就是他的相好。不过,曼丽背叛了东哥,到郊区这幢平房来见自己的情人。东哥察觉到曼丽的出轨后,开车跟踪到这里,但曼丽为了保护情人,所以挽着李修元的手,让东哥误以为她的情人是眼前这个陌生男人。

其实李修元想要摆脱现在的困境也很简单,只要趁着东哥还没丧失理智,立刻告诉他,他想找的人就在旁边那幢小平房里,自己跟他只是一场误会而已,他就可以放过自己。不过要是真这么做了,就很有可能会让曼丽真正的情人死于非命。虽然曼丽在为自己见义勇为作证的事上对他不仁,但他也不能对曼丽不义,毕竟这会令另一个人丧身枪口之下。

于是李修元变得有些犹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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