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来的时候也很害怕。”午饭时,许清如咬着芹菜如此说。“后来就习惯了……真的习惯就好,我还得在这里为我的学位奋斗,它可不会管我害不害怕。咦今天居然有苦瓜!老爷子太棒了我们爱你啊!”
小心地尝了一口后,锦书的反应不是很积极:“哦。”
她想起沈斯晔前几天对她抱怨,他因为上火,被母亲勒令连吃了十天苦瓜。那个完全受不了苦味的家伙,不知道是怎样的眼泪汪汪着吃下去的?她记得他连黑咖啡都不喝,黑巧克力都不怎么爱吃。想到那个在公众面前永远冷静从容的人其实也有这种颇为孩子气的癖好,锦书不由得默默微笑。
话说回来,她和沈斯晔目前到底算是什么关系?
恋人肯定不是,她不记得自己答应过什么;若说是朋友,关系又似乎过于密切了些。现在隔几天用邮件与他联系已经成了她的乐趣之一,她也没有第二个可以晚上发短信骚扰的异性朋友,同样,亦没有哪位朋友愿意打将近一个小时的越洋电话,与她讨论其实颇为无谓的话题。对这种理性关系的珍重,让她无意去打破目前的平衡。虽然有时心里会浮现起类似思念的情绪,但这种偶尔的低回总是在次日就被忙碌工作甩到脑后。
你喜欢他么?有时偶有闲暇,锦书会无聊地看着窗外的绿树深深这样想。
……或许,是有一点吧。
这里没有雏菊,所以撕花瓣占卜什么的也可以免去了。
但无论如何,这种交流相当愉快则是事实。某一次锦书向他抱怨触景生情却只能背诵英文诗,沈斯晔于是建议她每天背诵唐诗三百首。如此坚持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对着月亮感慨“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持续不断地通信,让她不仅对于帝国政经现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就连中文写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虽然听起来很好笑,但的确是真的。就在精神世界得到升华、感情逐步稳定加深的过程中,锦书的实习走进最后一个月。
太阳正在逐步从北回归线移向赤道,影子慢慢变长,天气的炎热和本地人的激昂情绪却丝毫未曾减弱。远在千里之遥的燕京长安宫,沈斯晔忧虑的注视着榄城的局势,但却束手无策毫无办法。
有时候,锦书莫名的会觉得,倘若今天的皇室还有过去那样的至高权力,只怕沈斯晔早就亲临榄城把她拎回去了。他虽然气场温和,然而大概不是排斥强势手段的人。
不过倘若他真的有这种权力,只怕事情就不只是带她回去这么简单。
想到这里,锦书不由后背一凉,觉得从未如此感谢那位确立了立宪制的皇帝。
她天生性格好静,失去自由的生活并不会带来多么实质的影响,但自由意志的丧失却绝非她所能忍受。至少,她不必被迫参加王子妃人选的损害人格尊严的选拔,不必趋奉于宫廷之间,不必去为贵族担任伴读或是高级侍从。而几百年前这都是臣民的义务。甚至以沈斯晔如今的储君地位、他的这种执念,她或许得被迫入宫。
有些事情,虽然现在会让人觉得不可理喻荒谬之极,但却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事实。
在锦书的实习期进入倒数第二周时,一个年轻的师范生、独立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年仅二十三岁的物理系学员,在与警方的大规模冲突中不幸丧生。
至少在当时,没有几个人觉得这是一场暴乱的导火索。
辛格某天上午出去一趟,足足到了傍晚才得回来,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脸色一片铁青,倒把留守实验室等一项关键数据的锦书吓了一大跳。他一声不吭的走到水池边,把头伸到龙头下冲了会水,哗啦一声抬起头:“酒精棉。”
他的胳膊上有一片擦伤,血渍沙石一片模糊,看的锦书太阳穴一跳。辛格面无表情的拧开酒精瓶,伤口遇到酒精本来会极尖锐的刺痛,他却只皱了皱浓密的眉头,手上毫不迟缓。这个过程他一言不发。锦书回头找到消毒棉纱,再回来时他已经收拾干净了。
看到锦书不忍的表情,辛格只淡淡的解释道:“摔了一跤。”
锦书微敛起秀眉,咬住嘴唇忍住了没有询问,只是小心而轻柔地包扎起他还在渗血的伤口。好在虽然看起来可怖,但并未伤及骨头。一般人不太容易往一侧倒下而摔到上臂外侧吧?除非他是被外力推倒的,那么……
看出锦书的惊疑,辛格扯了扯嘴角,微微冷笑。
第二天他就穿了件长袖衬衣来工作,是以别人都没发现他受了伤。锦书心存疑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却不知道该如何相询,只得把疑惑留在心里。
傍晚结束实验后,辛格照旧步行送她回去。他一贯不爱说话,锦书自言自语几次之后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也只好保持安静。两人沉默的往宿舍区走去,金红色的夕阳透过橙树浓郁的枝叶斑驳地落在水泥路上,无限寂寥的安静中,偌大的校园里人迹杳然。
望着高悬在教学楼上凌乱刺目的手写悼念横幅,锦书有些恻然。
“无论如何,需要死亡的事是不对的。”锦书的理念和觉悟仅限于此。这些天她虽然埋头在实验室,走在路上却也能感觉到本地学生不怎么友好的目光。甚至曾有激进的学生试图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