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身穿暗红色格子衬衫的男子名叫余夏迪,是个华侨,从小就在国外长大。他是洪非梵的好朋友,徒手搏斗比不上洪非梵,但枪法很好,还是个电脑高手。
他曾经是一个黑客组织的成员,在一次任务中被袭击,差点一命呜呼,是洪非梵救了他。他和洪非梵臭味相投,哦,不对,应该是一拍即合,成了好朋友。
洪非梵在他的心目中,不单单是朋友那么简单,还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虽然不属于“神剑兵团”的人,但在洪非梵的影响下,帮“神剑兵团”做了很多事。
他喜欢撩美女,可泡妞技术较差,经常失败。
在洪非梵的朋友里面,余夏迪的战斗实力算是中等。他看似没头没脑,实际是大智若愚,善于筹谋划策,经常为洪非梵出谋献策。
“怎么突然回华夏?上次受得伤好了没?”洪非梵一坐下,就问道。
“伤势好得差不多了,但是想要完全恢复,还差一样药物,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获取那种药物。”余夏迪说道。
“什么药物?”洪非梵有些好奇。
“千年人参。”余夏迪表情严肃道,“据我得到的消息,在武当山的藏物阁有这种人参。只有找到千年人参,我的伤势就能完全恢复,元气得到大补。以目前的我来说,如果与别人动手,恐怕连一半的力量也不能顺利的发挥出来。”
余夏迪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平淡,可洪非梵看到他的眼神有些暗淡。
洪非梵了解余夏迪,他是个乐观的人,凡事都看得很开,但此时此刻,洪非梵却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余夏迪对他伤势的完全恢复抱有不乐观的心态。
洪非梵干咳一声,转移话题,打趣道:“你小子伤势没完全好就想着把妹了,就不怕那些女的把你给榨干了?哈哈!”
余夏迪呵呵一笑道:“我还希望有机会被个美女给榨干了,我们华夏不是有句俗语说得很好吗,叫做什么毛蛋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不是毛蛋,也不是鸡蛋鸭蛋。”洪非梵笑道,“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噢!我之前就觉得这句话怪怪的,原来是牡丹不是毛蛋。”余夏迪挠挠头。
洪非梵无奈的笑了笑。
“非梵哥,有个问题请教。”余夏迪接着说道。
“说。”洪非梵盯着他。
“为什么我刚才叫女的小姐,她会不高兴?”余夏迪问道。
洪非梵哈哈一笑,说道:“在华夏,小姐一词已带上了某些特殊的含义,以至于要遭人白眼,遭人摒弃。特别是在华夏的酒吧里面,随便叫女的为小姐,会令人产生误会。”
“误会?”余夏迪感到疑惑,“误会什么?”
“小姐往往会被误认为是在某些娱乐场所做不道德交易的女人,俗称就是鸡。”洪非梵解析道。
“啊?”余夏迪若有所悟,“什么时候连小姐的意思都改变了?”
“这个年头,小姐不能叫做小姐,要叫美女。总之,你见到跟你同年代的女性,不管她长得美丑,都统称美女,见到比你大很多的女性,就叫做美女姐姐。这样的话,那些女的自然不会马上排斥你。”洪非梵说道。
“有这样的技巧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余夏迪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