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我女儿明明说你们和她签订了合同,马上都要出唱片了,还垫资了两百五十万呢!”康红难以置信地反驳道。
天王传媒的人,立刻给她展示了林佳倩亲笔签下的赔款承诺书,有些讥讽地道:
“出唱片?那是不可能的,你女儿来公司报到的当天就被识破,是假冒了别人身份和我公司签的约。现在我们已经宽限她很久了,违约金再不交上,我公司就要选择报警了!她这是欺诈罪,要是不赔钱,就得去坐牢!”
康红仔仔细细地看着那张赔款承诺书,签名的字迹确实是女儿的。
女儿竟然真的被识破了?那她为什么还要问家里拿两百五十万?她心慌意乱,好不容易才抓住问题的关键,试图胡搅蛮缠地抵赖:
“欺诈?那怎么可能!我女儿的歌唱得那么好,明明是你们主动求着来签约的!”
虽然她心里明知道,自己女儿这份合约到底是怎么来的。但无论怎样,违约金是绝对不能交的。
五百万,全家倾家荡产都交不齐!
“我公司要签的是《忘忧曲》的原唱者,她明知道自己不是,还要冒充和我公司签约,这不是欺诈是什么?”
“好了,废话少说,赶紧联系你女儿交违约金,或者代她交了这钱。不然,她这样一声不吭地消失,我们就只能报警处理!”
“我哪里联系得上她……她之前明明说了,是去参加你们公司的封闭集训了,现在人找不到,我还要来找你们负责呢!你们到底把我女儿弄到哪里去了?你们赔我女儿!”
康红扭着法务人员的衣领干嚎着。
她咬死了不承认自己知道林佳倩是冒充了林夕露身份的事情,只想靠着倒打一耙,把事情糊弄过去。
法务人员被她这耍无赖的行径气笑了:
“好!我公司已经仁至义尽,既然你们态度如此恶劣,那就让你女儿去坐牢吧!”
这种经济案件,只要受害者不报警不起诉,虽然涉及到的金额巨大,一般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若是受害者要追究,后果就是比较严重的。
法务人员当场报警,当地警方就对林佳倩发起了通缉。
在警察面前,康红态度老实多了,但她虽然不像先前那样嚣张,却还是依然坚持自己不知道女儿欺诈签约,并且认为是天王传媒搞得鬼,让她女儿失踪。
于是,涉及到人口失踪的案子,警方对此十分重视,觉得天王公司嫌疑很大。
法务人员被倒打一耙,自然是不肯让公司吃这个亏的,于是直接打了电话给公司。
没多一会,他手机里就接收到一份音频文件:
“我有证据,是她女儿欺诈,她的失踪和我公司没关系,只是畏罪潜逃!”
这是当初在录音棚里,音乐总监,钟维,柴黎明三人拆穿林佳倩时的对话,当时录音设备没关,于是所有对话全都被录了下来,后来工作人员问起是否保存,钟维干脆让人作为证据将其保留下了。没想到在此时,竟然就派上了用场。
听完录音,警方态度大变,而康红也讪讪地没话说了。
因为欺诈罪,合同金额重大,在天王传媒施压下,A城警方很快对林佳倩发起了通缉。
*
林佳倩的事情,林夕露并不太关心,听家族群的人说,林佳倩面临警方通缉,便没再插手。
她最近忙于推广前的准备工作。
由于先前办理工商税务执照的速度远远超出她的预料,所以现在她的先期准备工作几乎都还没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