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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林晋在看到陈阵的左手时就有了新的想法,闻言笑了起来,笑得很是愉悦:“我杀骨子是为民除害,为狼卫的声誉着想,你们不能阻止我。”

说罢他提高声音,朗声说道:“那只珍兽,是我要送给齐小姐的礼物。”

豹侍的食指立即搭在了钢弩的扳机上。

陈阵听到后停下步子,转头看着林晋,淡淡的说道:“和你一样,我不会在乎豹侍的死活。”

“哟喝!这么狂妄?我倒要看看是谁死谁活,你这样的珍兽是我最喜欢的,那条胳膊我要定了,你要是愿意砍下来给我,我倒是可以考虑饶你一命。”林晋笑着说,他占了理,豹侍的人数占优、场面占优,他自然很得意。

对于很多人来说,骨子就是最上等的珍兽。

“我欠他的。”周鼎叹了口气,解下背上的钢弩,扯脱身上的长襟,拔出长刀。

长襟和钢弩都是城卫的象征,解弩脱襟,意味着他要以私人身份介入此事,不牵扯狼卫,之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自己承担。

第十一章 珍兽(下)

同行一个月,狼卫多多少少都对陈阵有了一些了解,这人的行动远远多过言语,一旦决定了某件事就很少会改变,虽然不是一味的固执,但从他此时的语气可以听出来,至少在变异犰狳这件事上,他会坚持到底。

周鼎脱下了城卫的长襟,准备以私人身份介入陈阵与豹侍间的战斗,秦山脱长襟的速度不比周鼎慢,可其余狼卫就没他们那么熟练了,长襟扯到一半,陈阵已经抬手制止了他们:“我自己解决。”

狼卫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向周鼎,等他拿主意,周鼎皱着眉,看了一眼变异犰狳,轻轻叹了口气,又收起长刀。

齐云晓很着急,她知道在这件事上自己不应该多嘴,大概也劝不动陈阵,可他被十多把钢弩围在当中,无处藏身。

刚要张口,陈阵忽然看向了她,说道:“我做出了承诺,没有道理可讲。”

他一句“有道理”将众人护送到这里,这时一句“没有道理可讲”,表明了自己的决心。

听到这句话,齐云晓也只能微笑着说道:“小心些。”

“小心?”林晋着看了齐云晓一眼,冷笑道:“面对这么多豹侍,还能怎么小心?要怎么做才能算是小心?还自己解决,如果他今天不死,我脑袋……我重金聘请他守卫兖城,奉为上宾。”

想到了周鼎的话,为保险起见,他没有说出“脑袋摘下来给你当球踢”这句话,临时改了,改得有些狼狈。

陈阵缓慢的原地转了一圈,记住那些豹侍的位置,最后再将视线移回变异犰狳伤口上。

它仍在看着他,目光冷漠,像是在嘲笑这个年轻人的不自量力。

抬头举步,弦响。

扣动扳机的正是陈阵正前方那名豹侍,他的目光与陈阵交汇,隐隐感觉到了陈阵眼中的默许与鼓励,不由自主就扣下了扳机,感觉到弩身的剧烈震动才回过神来,微微一愕。

几乎是在弦响的同时,弩矢已经到了陈阵面前,却和曾康的“针”一样,再也无法前进半寸,被那只白色的骨手牢牢握住。

力量可以影响速度。弩矢快是因为弩弦有很大的弹力,子弹快是因为火药有很大的爆炸威力,陈阵的左臂拥有“力”这个能力,可以快到肉眼无法看清,可以完全挡住弩矢的冲击力。

当然,要接住弩矢,除了速度和力量外,还需要精准和判断力,精准来自于长期的锻炼,不仅仅是静止不动或慢动,还有在“前世”学到的一些东西;判断力也是一样,他自己不用枪,但没少和用枪的人打交道,判断出弩矢射来的方向和大概位置,和判断子弹的没有太大区别。

弩矢同样是钢制的,表面有断断续续、弯弯曲曲的凹槽,方便涂抹和携带“杀虫剂”,也方便陈阵抓握,随后,他把弩矢扔了回去。

弩矢旋转着飞了回去,速度不比来时慢多少,“嘭”的一声,矢杆横着击中了那名豹侍的胸口,直接打碎骨头嵌了进去,并带着豹侍的身体撞在后面的树上。

死一般的寂静,就连嗡嗡作响的钢弩掉在地上后也变得沉默起来。

所有人都在回忆着刚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有人震惊于陈阵能够空手接住弩矢,有人震惊于弩矢被扔回去的威力,有人震惊于一个骨子居然真敢如此随意的杀死一名豹侍。

骨子在很多地方是人人喊打的恶魔,城卫无论在哪里都是受人尊敬的英雄,要动手也得考虑再三、犹豫再三,他为什么杀得那么干脆?

林晋皱起了眉,他不在乎陈阵抓住弩矢靠的是实力还是运气,也不在意死了一名豹侍,陈阵总不可能把所有弩矢全部抓住。

陈阵确实不可能抓住所有弩矢,所以他动了起来,和以往的静与慢不同,动作灵活得像只捕兔的山猫,迅捷得像是捉雀的游隼,身体伏低冲向右边的豹侍。

正前方的弩矢能抓住,可是从侧面、后方射来的没办法,而且只有左手能抓,同时来两支就不行了,因此必须争取主动,刚才那一下其实很冒险,并不是为了装酷或显示自己有多厉害,只是想让那些豹侍进入惊讶的状态,毕竟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用手去抓弩矢的人,大概也是唯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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