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长有大半人高的龙虾,挥舞着两个大钳子,杀人如屠鸡宰羊,凌厉异常,虎爷杀过人,对于血腥场面抵抗力不小,可委实不曾见过这妖怪。
虾兵将那一船人统统杀掉后,并未跃船而来,只是沐浴着鲜血,面朝这边,一动不动。
虎爷这条船上的人皆望向虾兵之际,张顺爬上甲板,两脚把两人踹到了湖中,又用手上匕首从一人背后扎了过去,直抵腹心,另外一手则一把夺过朴刀。
捱了张顺一脚,跌入湖中的两人被水蚌以蚌壳夹住脑袋,割了下来。
虎爷回过神来,望见水面飘起来血花,意识到除了虾兵外,水下还有敌人潜伏。
再一瞥,见到张顺拎着朴刀,露出一双猎人眸子,瞧了过来。
张顺本可以将这条船摇翻,在水中轻易击杀虎爷,之所以没这样做,是寻思着好不容易有一位武师练手,恰好厮杀,增长经验。
虎爷一双眸子死死盯着张顺,咬着牙,从牙缝里逼出两句话,“原来萝藕水域是你干得,原来你是武师,原来你和妖怪狼狈为奸!”
虎爷想起上一任渔霸常大,有关常大死亡之事,众说纷纭,此刻见了虾兵,哪能还不知其中关联,“常大之死,也是你所为?!”
张顺嘴角一笑,“不错。”
虎爷攥紧刀,“你杀了我,难道不怕鱼龙帮?我家帮主可是内劲高手,你这些臭鱼烂虾,帮主弹指可灭!”
张顺大笑一声,拧动浑身上下的气血,缓举朴刀,睥睨一视,左臂一挥大雪纷飞的湖面,迎着朔风,鬓发飞扬,大声道:
“千里野泽之中,区区内劲,在我眼中不过土鸡瓦狗,又有何惧?”
以他在水中的水性,在加人类潜入水中实力消减数成,内劲高手入水,恐怕便如鲨鱼搁浅,如何能敌得过张顺?
况且虾兵前日吞下精血,实力精进,张顺都非其敌手,说内劲来此,插标卖首,当真不是夸大。
虎爷听到张顺抑扬顿挫的声音,峥嵘初显,已如龙形。
此子身处岸上,点头哈腰,低声下气,每日逢迎,简直如一条哈巴犬。
如今在此大放厥词,说此狂言,似乎才是其真性情。
“好一个能屈能伸,老子当真是看走了眼。”
虎爷见虾兵以及水下的伏兵并未同时袭杀过来,哪里想不通其中关节,张顺这小子是要拿自己练刀啊!
妖物环伺,虎视眈眈,今日难逃此劫,倒不如直接放手一搏,拉一个陪命的!
虎爷面容狰狞,朴刀刀刃一转,一个箭步前冲,初入锻皮境的气血不断翻涌,如同浪潮一般,右手刀身上,仿佛有一层淡淡血芒着盖,变得异常凌厉。
一刀从右侧往张顺脖颈上撩,速度极快,甚至能听到嗡嗡呼啸声。
张顺半点不惊,双脚扎根甲板,如同一株坚韧小草,经受大风侵袭,草身轻斜,躲过来势凶猛的一刀。
虎爷一刀落空,刀身翻转,刀刃朝下,继而转向,径直下砍!
大风过境之后,小草仰首挺姿,张顺立起身子,以刀刃对刀刃,向上一划,破开虎爷攻势,尔后双脚后退两步。
退步只是聚势,最后一脚只脚尖落地,脚跟还未着地,便又抬起,手中朴刀闪烁出气血红芒,从右侧斜劈而下!
虎爷不是吃素的,动作敏捷,与张顺如出一辙,大吼一声,硬碰硬地对垒。
两刀相撞,击出火花,齐齐露出一个硕大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