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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娅(第1页)

起初,姐妹们都朝屋里挤,起劲地扮演母亲帮手的角色。她们出生到现在,干家务活可从没这么卖力过。只有一个原因:她们怕走出家门。露丝·梅有个古怪的想法,她觉得邻居都很想吃了她。蕾切尔呢,稍有风吹草动,就说看见了臆想中的蛇,还一边说“天哪天”,一边翻白眼,宣称接下来十二个月都要待在床上。如果生病能得奖品,那蕾切尔一准儿能抱回大金砖。但她很快就无聊起来,跑出来看大家都在忙活些什么。她和艾达、露丝·梅帮着拆包、整理房间。第一项任务就是把所有的蚊帐都拽出来,缝成一顶顶帐篷,分别盖住我们那几张一模一样的小床和父母的大床。疟疾是我们的头号敌人。每个礼拜天,我们都要吞奎宁片。那药片苦极了,弄得舌头就像条腌制的鼻涕虫,真想把它从嘴里倒腾出来。但昂德当太太提醒过我们,不管吃不吃药片,要是被蚊子咬得浑身是包,血液里的奎宁就还是不顶用,人照样没救。

对这种吸血寄生虫开战,我个人并不想掺和。我宁愿帮父亲打理菜园。反正我一向都喜欢到户外干活,烧垃圾啦,除草啦,而姐妹们则为到底谁洗碗之类的事吵个不休。在家里,每年夏天我们都有片很出彩的菜园,所以父亲想到把种子揣在兜里带过来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肯塔基妙豆、曲颈南瓜、西葫芦和大个头番茄。他打算做个示范园,这样,我们既能吃得丰盛,还能向村民提供食物和种子。这会是我们的首个非洲奇迹:无穷无尽的恩赐会从这些装着爆裂开来的种子的小袋子里升起,从我们的菜园延伸至其他许多菜园,再往外越过刚果,就像石头落入池塘漾起的涟漪。我们慈悲为怀的好意,让我觉得自己睿智、有福,不会受蛇的侵扰。

时不待人。我们才刚刚跪在简陋的门槛上感谢主,搬进来,拿出厨房用具,还没来得及取出少得可怜的得体衣物,父亲就已开始在丛林边缘靠近我们住处的地方清出一小块地,丈量起来。他踏着大步幅的正步——要是他先问:“妈妈,我可以走吗?”①,我们就会说那是巨人步。但父亲只需要得到救世主的应允,救世主显然完全赞同由他来征服这片蛮荒之地,将之开辟为菜园。

他清理了一片高茎草和粉色野花,从头至尾没看我一眼。然后,他弯腰猛拽,想把茂密的野草拔掉,就像是要把这世界的毛发全部扯走似的。他穿了件翻边袖的卡其布宽松工作服和短袖白衬衫,在升腾而起的红色尘埃中劳作,宛如刚现身不久的剃着平头的精灵。层层红土附着在他前臂卷曲的汗毛上,汗水从他的太阳穴蜿蜒而下。他下巴上的肌腱抽动着,我知道他有重要的话要说了。父亲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家人的灵魂教育。他常说在女人心这艘沉船上,他就是船长。我知道父亲肯定觉得我很烦人,但我最喜欢做的事情还是长时间地和他待在一起。

“利娅,”他终于问我,“你认为主为什么要给我们种子让它生根发芽,而不是在岩石遍地的地方突然冒出一顿晚餐给我们?”

那可真是一幅诱人的图景。我正想着这个问题时,他拿起搁在母亲手提包里飞越大西洋而来的锄铲,用力将它安到了一根长杆子上。那杆子已经削尖,方便插入锄铲的孔眼。主为什么要给我们种子?嗯,它们应该比蔬菜更便于塞进口袋里,但我又怀疑上帝是否真有兴趣了解旅行中的麻烦。那个月,我刚好十四岁半,对每月一次的见红还在适应中。我全身心地信上帝,但近来一直在想,大多数细节问题似乎都与他的威严毫不匹配。

我承认自己不知道答案。

他掂了掂锄柄,看它是否结实,又打量我一眼。父亲威风凛凛,肩膀宽阔,手大得出奇。他的头发呈沙土色,相当帅气,别人会以为他是苏格兰人。他精力充沛,但脾气好像也很火爆。

“利娅,因为天助自助者。”

“哦!”我喊道,心跳到了嗓子眼。我当然知道这一点。要是我能把所有知道的事马上说出来,让父亲高兴,该有多好。

“上帝创造了一个劳有所获的世界,”他细细道来,“世界就在一座很大的天平上。”他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汗,先仔细地抹了抹一只眼窝,再去抹另一只。他的太阳穴上有道疤痕,左眼视力很差,那是打仗时受的伤,他从未提及,毕竟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他叠好手帕,把它放回了口袋。然后,他把锄头递给我,伸开手,手掌向上,描绘起天堂里称重的场景。“小的善功在这边,”他让左手稍稍往下降了降,“小的回报在这边。”他的右手只降了一丁点儿,回报几乎无足轻重。“巨大的牺牲,巨大的回报!”他说着,让双手猛地从与肩齐平处落下。而我全身心地渴望拥有那份他捧在掌心里的善功的美妙重量。

然后,他搓了搓手,针对我的讲课结束了。“上帝只期望我们出汗出力做好自己那一份工,好获得生命的奖赏,利娅。”

他拿回锄头,动手耙净丛林边缘的那一小方土地。他狠命地干着活,肌肉鼓凸,我们应该很快就能收获多得不得了的番茄和豆子。我知道上帝的天平庞大、精准。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伯利恒“PigglyWiggly”超市肉柜上那台秤的极致放大版。我发誓要为了他而努力干活,为了上帝的无上荣耀,我要竭尽所能地翻耕土地,赶超所有人。有朝一日,或许我还会向整个非洲展示怎么种好庄稼!我毫无怨言地从门廊上的镀铝大缸里提去一桶又一桶水,这样就能提前一点把还没耙过的土地润湿,好压下扬起的尘土。红土已在他的卡其布衣服上干结,犹如被宰杀的野兽的血渍。我跟在他身后,发现许多浅橙色小兰花的花苞。我摘下一朵花举到眼前。这兰花精致而特别,花心有球茎状的黄色花舌,周围是布满栗色小点的花瓣。这些花肯定不是人栽种的,也无人收获;这些事功乃是主独自行走于前方之时完成的。创造花的那一天,他肯定对人类有始有终的能力缺乏信心。

玛玛·贝克瓦·塔塔巴站在那儿注视着我们——她是个黝黑发亮的小个子女人。她的肘部凸得厉害,乍一看像两片翅膀。一只硕大的白色瓷缸占据着她脑袋的上方,不管她脖子左右转得多快,水缸都奇迹般地纹丝不动。我们吃惊地得知,玛玛·塔塔巴的工作就是和我们住在一起,靠这份家务活领取一份小小的薪水,基兰加前任传教士福尔斯修士在任时她就干上这份活了。事实上,他给我们留下了两名寄宿生:玛玛·塔塔巴和一只名叫玛土撒拉②的鹦鹉。福尔斯修士教过他们俩英语,显然还教了其他许多东西,因为他留下了一些不解之谜。我从父母那儿偷听到的说法是,福尔斯修士违反惯例,和当地人结盟了。他也是个北方人。我听他们说他是个爱尔兰裔的纽约人。这一点很说明问题,因为爱尔兰人是臭名昭著的尊奉教皇的天主教徒。父亲对我们解释说他彻底疯了,竟然和这儿的居民瞎混在一起。

这也是传教联盟最终准许我们来这里的原因。起先,他们拒绝了我们的请求,羞辱了父亲。甚至在得知伯利恒会众已交了整整一年的什一税,就是为了让我们飞来此地传扬耶稣之名之后,传教联盟还是不准。但没有其他人自告奋勇来基兰加接下这个职位,而昂德当夫妇又请求最好是由某个比较稳定的人带上一家人过来接替。正好,我们是还不错的一家人,父亲又坚如磐石。尽管如此,昂德当夫妇仍然坚持我们在此传教不应超过一年——我猜,是因为这个期限还不至于让人发疯,就算事情进展糟糕,也只是让人半疯半癫而已吧。

福尔斯修士在基兰加一待就是六年。只要想想,你就会明白这么长的时间真的足以让人堕落,再坏的事也干得出来。没人说过他是如何影响玛玛·塔塔巴的。但我们需要她的帮助。她会帮我们从河边提许多水,打扫卫生,点煤油灯,劈柴,给炉灶生火,把一桶桶垃圾倒入屋外的洞里。干体力活的间歇,她还会杀几条蛇当作消遣。我们姐妹对玛玛·塔塔巴充满了敬畏之情,但还未完全习惯她的在场。她有只眼瞎了。瞎眼就像蛋黄破了之后又被搅过的鸡蛋。当她站在菜园旁时,我死盯着她那只坏眼,而她那只好眼则死盯着父亲。

“你要挖什么,挖虫吗?”她问。她的脑袋轻轻地转来转去,用父亲的话说,是用“那道尖锐的单眼光束”审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水缸仍安好地矗立在她的头顶——好似一顶漂浮着的漂亮王冠。

“我们在耕地,姐妹。”他说。

“那个,弟兄,它咬人。”她说着,用关节粗大的手指着一棵父亲刚从菜园里拔走的小树。白色的汁液从破损的树皮上渗了出来。父亲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毒木。”她语调平平地加了这么一句,突出了下行音节的音调,好像厌倦了这几个音节似的。

父亲再次抹了抹眉头,讲起了那则一粒芥菜籽落到贫瘠地里,另一粒落到肥沃地里的寓言。我想起了在教堂里吃维也纳香肠晚餐时常用的亮色尖嘴芥末瓶——那是玛玛·塔塔巴从未见过的世界。父亲平生的工作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将上帝之言带到这样的地方。我真想张开双臂,搂住他疲惫的脖子,拍拍他蓬乱的头发。

玛玛·塔塔巴似乎没在听。她又指着红土:“你得造山。”

他立于地上,我的父亲,魁伟高耸如歌利亚,心地纯洁如大卫。他的发上、眉上、强劲的下巴上都附着了一层红土,让他有种与他天性极不相称的魔鬼般的相貌。他用满是斑点的大手抚弄着一侧脑袋,那侧的头发理得比较服帖。然后他的手摸向了杂乱的头顶,母亲让他把上面的头发留得稍长些。这期间他一直用基督徒的宽忍心打量着玛玛·塔塔巴,琢磨着该如何措辞,传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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