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来彻斯特广场
大当家酒吧坐落在来彻斯特广场的西南角。它有两层楼,有一扇扇巨大的窗户,所以加百列坐在户外的一张冰凉的木凳上,依然能看到里面的情形,就好像观看一场多层舞台上的表演。成群的游客和摄影者从他身旁经过。街头艺人的表演也开场了。在广场的一侧,有个德国人正对着一只破麦克风唱着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歌,伴奏的是一把连接着功放的电吉他。在另一侧,一班秘鲁人正在演奏山地音乐,他们的观众是一群染着紫色头发的都市朋克。离酒吧大门数英尺的地方,有一座真人扮演的雕塑,冻僵一般立在一个支架上。他的脸上涂着古铜色油彩,用恶毒的眼光盯着加百列。
五分钟后,尤瑟夫到了,陪他同来的是一名消瘦的棕头发男子。他们在大门口贿赂了大猩猩一般壮硕的门卫,突破了限制。片刻后,他们出现在二楼的窗户里。尤瑟夫向一个瘦长的金发女打了招呼。加百列从外套口袋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嘟囔了几句,然后按下了挂机键。
五分钟后,杰奎琳到了,还穿着早上去伊舍伍德画廊时同样的衣服,然而她已然垂下了她的长发。她来到门卫面前,询问还需要等候多久。门卫立即闪开,根本不管聚集在外面的其他客人。看着杰奎琳消失在酒吧之中,加百列听到有人嘟囔道:“法国骚娘们儿。”
她上了楼,给自己买了一杯葡萄酒,在尤瑟夫和他的朋友数英尺以外的窗边坐下。尤瑟夫依然在和金发女交谈,然而片刻过后,加百列看到他的眼光移到了右手边深色头发的修长女孩身上。
二十分钟后,加百列和活人雕塑都在原地没有动,然而尤瑟夫已经撇下了金发女,移坐在杰奎琳身边。她用自己的眼神奉承着他,倒好像无论他说了什么,都是她平生听到的最引人入胜的事情。
加百列盯着真人像,塑像也盯着他以牙还牙。
到了午夜时分,他们离开酒吧,在打着旋的风中步行穿过广场。杰奎琳打着寒战,双臂在乳房下抱成团。尤瑟夫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她的腰,将她向自己拉紧。她能感到酒劲上来了。她发现适当地依赖酒精对眼下这种情景是有帮助的。她喝的量刚好,可以释放矜持,不用为了同一个彻底陌生的人睡觉而羞怯,而这样的羞怯可能会暴露她的身份。同时,这点酒又不至于让她失去自我保护的本能。
他们在查琳十字街搭上一辆出租车。
杰奎琳说道:“你住哪儿?”她知道答案,然而多米尼克·伯纳德不知道。
“我在贝斯沃特有间公寓。在苏塞克斯花园。我们要去吗?”
她点点头。他们沿着查琳十字街行驶,经过一间间黑了灯的店铺,然后向西转到牛津街,朝马伯拱门方向驶去。有时候,他们会经过一间亮着灯的商店,或是经过一盏路灯,她会短暂地看清他的脸,就像屏幕上闪过一张照片,然后迅速被拿走。她琢磨着他的面貌。他的下巴方方正正,简直就是规整的直角。他的鼻子又细又长,曲线精致。他的嘴唇厚实饱满。睫毛很长,眉毛很宽。他精细地刮过胡子,没有喷古龙水。
根据加百列对她的描述,她本以为尤瑟夫会是个傲慢而过分自信的人。不料他的表现却称得上聪明,那是一种令人愉悦舒服的聪明,其中甚至带着几分害羞。她想到了自己在塞浦路斯色诱过的德国化工专家。他是个秃顶,还有口臭。晚餐的时候他就告诉她自己是如何如何恨犹太人。后来,上了床,他又要她做出各种恶心的事情。
他们行驶到艾奇威路,一转弯,来到苏塞克斯花园。她很想抬头看看,找到加百列设定窃听点的那间公寓。然而她不由自主地盯上了尤瑟夫。她用手指抚着他下颚的曲线:“说真的,你可真英俊。”
他面露微笑。她心想,女人的这种恭维,他已经习惯了。
出租车来到楼前。这是块寡淡无味的地方,方头方脑的战后建筑,透出一股俗气。他扶着她下车,向司机付了钱,带着她走上一小段台阶,来到大门前。他习惯用前脚掌走路,似乎随时准备奔突或跳跃。她想,这点同加百列一样。她又琢磨着,此刻加百列会不会正监视着他们呢。
他拿出钥匙,找出开大门的那一把——她注意到,是耶鲁型的。他将它插进锁孔。在他引领下,他们穿过铺着格子地毡的小门厅,走上灯光暗淡的楼梯。她想象着他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开一瓶酒,播放轻柔的音乐,或是点燃蜡烛?又或者,他会不会像做买卖一样直奔主题?如果他们能聊聊,也许她可以了解些他的情况,这样对加百列会有帮助。于是她决定尽量延长色诱的时间。
在他的单元门前,他拿出第二把耶鲁型钥匙,打开了锁死的门,然后又打开了样式古老的防盗门。三道锁,三把不同的钥匙。不成问题。
他们进了公寓。房内一片黑暗。尤瑟夫关上门,随即第一次吻了她。杰奎琳说:“我一整晚都盼你这么做。你的嘴唇好美。”
“我一整晚都盼着做别的事情。”他又吻了她,“我给你弄点喝的好吗?”
“你要是有,给我来一杯葡萄酒就好。”
“我想是有的。我来看看。”
他扭开了灯,一盏廉价的立灯放出光线,投射在天花板上,他将钥匙放在门边的一张小桌上。杰奎琳将手袋放在了钥匙旁边。沙姆龙的训练开始派上用场了。她迅速审视着房间。这是一间革命知识分子的寓所,陈设稀疏,实用简约,如同进了野外的营帐。地毡上覆盖着三块廉价的东方风格的地毯。茶几很大——那是一块方形的大硬纸板,盖在四座煤砖的墩子上,四把互不搭配的椅子各站一边。桌子中央是一个烟灰缸,足有餐盘大小,其中残留着几种品牌各异的烟蒂,有几枚还沾着唇膏的印迹,包括两种不同的颜色。烟灰缸周围有五六只小杯子,其中残留着土耳其咖啡的污渍,形状好似罗夏墨迹测验的痕迹。
她将注意力转向了四壁。墙上贴着鲍勃·马利和切·格瓦拉的海报,一幅汤米·史密斯和约翰·卡洛斯在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上戴着黑色手套、举起拳头的照片。还有一面黑绿红的巴勒斯坦国旗和一幅版画,版画的内容是一名妇女正在给一名即将步入婚礼的村姑沐浴。她认出此画是易卜拉欣·甘纳姆的作品。屋里到处都是书,有的成堆,有的成垛,似乎正等着浇上汽油再点上一把火。一卷又一卷的中东史,中东战争史,阿拉法特、萨达特、本·古里安、拉宾的传记。
“你读了好多书啊。”杰奎琳说道。
“我读书成瘾。”
“你是哪里人,不介意我问问吧?”
“巴勒斯坦。”
他从厨房回到屋里,递给她一杯红葡萄酒。接着他举起一只手:“跟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