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皓,我念那么多书,努力赚钱,如果这一切到头来反而限制了我去找一个能够让我快乐的男人,那么我赚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
可志皓还是忧虑:“万一他是看中你的钱?”
“大哥,我那么点小财还引不来小白脸好不好,再说了就算是手头宽裕让我加了分,那又怎么样呢?如果他今天只有四尺高,坐轮椅,我会透过表面直接爱上他的心灵美吗?”封清的笑容里有一丝无奈,可一双眼睛再清楚明白也不过:“买衣服嘛,最重要是自己穿了舒服,不是么?就算是贵一点,我又不是买不起。真要算帐,你家那件狐皮大衣有什么好?漂亮是漂亮,穿出去说嚣张也嚣张,可贵得要死也难保养,一个不小心就坏了,你不是照样穿得开开心心?”
志皓苦笑:“你怎么把他那点见鬼的论调都学全了。”
“他说得有理,我当然要听。”
“他那是歪理!”可志皓左思右想,发现自己简直就是个为爱冲晕头脑的绝坏榜样,还真没什么立场来教导封清:“算了,算了,我也没得比你好,有什么资格教训你。”
“我还一直想问呢,你当年落荒而逃跑得影都没有,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敢去见他了,怎么后来会做这么带种的事?”
“因为我想开了,”这是生平壮举,萧志皓笑出十分得意。
“哦?”
“我以前是被绕在里面了,自己吓自己,其实说到底又有什么可怕呢?最坏不过是他忽然有天不再爱我,要离开,但是以他的个性应该也会坦白的跟我明说,而且他这人心很软,总会留下时间和空间让我平复。就算是不和他在一起,随便找什么人,又有谁可以约定一生一世?日子其实是一天一天的过,过到手里的才是真的,谁知道十年八年之后是什么样,十天八天后的事都没人敢猜。我现在还爱他,他可以让我觉得开心,有什么会比这更重要?”
萧志皓宁定了神色,目中灼灼生辉:“你们都觉得他不是好人,个性凉薄寡情,可我却不觉得,至少他从来不说谎骗人,从不做什么损人利已的事,他绝不是个小人。他有再多不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对我总很好的。坏的倒是我们这些人,太过贪心,看了好的就想得,得了还要求个长远。回头想想,他这么好这么可爱,凭什么非得在我身边过一辈子?这几年他是我的我是他的,这么多快乐的日子,已经是福气,将来的事将来再说,至少这些年我是赚了,求仁得仁我无怨无悔。”
封清听完几乎没愣住,微微叹口气:“阿皓,真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倒是真的越来越佩服你了。”封清一顿,像是忽然想起一事:“对了,当初你们不是说要结婚吗?怎么结到现在还没有结好。”
萧志皓脸色一白:“你知不知道结一个婚有多麻烦?要办签证改国籍。还有最重要的,两个男人结婚得有多招摇?他圈子里朋友多吃得开,婚礼大概得飞三地办,我们两个的结婚照第二天会登在各大的时尚杂志上。”
封清听着听着,慢慢的脸也白了。
志皓又是苦笑:“再说了结了婚又不是不能离,如果真是想求个保障,说实话以他的个性,能听到他说一声想结婚,比什么结婚证书都来得可靠。”
正在说话间,便看到沈磊从外面进来,封清只得招招手,把人拎过来彼此介绍清楚。
沈磊看着和靳辰差不多高,却更强壮一些,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剪得短短,满脸的笑容,眼睛眯成一条线,伸手拍志皓肩膀:“小子啊,高原上可要撑住啊,我可是只背我女朋友不会管你的噢。”
如此豪爽直率,萧志皓几乎立时就决定要喜欢他,更别说看到封清看他的眼神,多少甜蜜纠缠。
沈磊办事爽利而且粗中有细,不过一会工夫已经订下一辆大车,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那天池圣湖而去。
驰出拉萨城,沿着青藏公路开下去约170公里,便到了当雄县,那开车的司机显然是识途的老马,一路疾驰连停都不必停,从当雄县城旁的一条土路拐进去又开了约摸一个多小时,途中有一个山口,大车顺着盘山路越开越高,于是在车子的颠簸中,萧志皓开始高原反应了,头晕得七荤八素,胃里翻江倒海,几乎没把自己的黄胆给吐出来。
而与此同时,他也发现了小沈同子虽然乍一看颇有上古豪侠之风,但真遇上事,绝对没有侠之大者为公为民的心思,平平是晕车加高原反应,他女朋友的待遇和女朋友的朋友的待遇,差了不可以里计。
志皓在吐完黄水硬给胃里塞点东西好供它下次抽筋时呕吐之用的间隙里,看到封清双目紧闭,脆弱得像一只随时都会断气的猫一般窝在沈磊的怀里,忽然觉得这世上的奇观还是很多的。
眼看着难得软弱的封小姐,间或吸一口氧,眉头略一皱,又便有人伏耳过去听她差遣,志皓顿时无比强烈的开始思念起靳辰来。
然而正当他深切的思考着,是把逍遥逃夫的光荣形象悍卫到底,还是哀怨的发一个消息回去听两句体已话,耳边忽然听得一片欢呼声,志皓诧异的抬头一望,顿时,什么都忘了。
纳木错,高山上的圣湖,那湛蓝发亮的水面,令人身心俱静。
虽然圣湖就在眼前,可是离此行的目的地“扎西半岛”还需下山后在湖边上绕很大一个弯才能到,只不过眼睛里看着那一片水,竟像是奇迹般的连胃都被抹平了,不抽不皱安安份份的呆着,而志皓一直转着头,凝视窗外,视线一直没有收回来过。
那是怎样的颜色啊,志皓简直诧异,他从不知道原来这天地间可以有这样的一片湖水。
那种蓝找不到任何词语可以形容,没有任何比喻会足够贴切,她是如此安然的存在着,那种美穿透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3.
“我们可以下去吗?”志皓的声音小心翼翼,像是生怕惊扰了什么。
他这一言出,马上引来一片附和,那老司机为人非常和气,马上找了个地方停了,让他们下车,自己远远的开车跟着。
一下车才发现,原来车上车下还是两个世界,人在车里,虽然眼睛看得到,可身体被现代文明的铁皮包裹着,仍然处于一个与自然隔绝的环境。可当脚下一踩到黄石,迎面呼吸着清冽的咸湖气息,看到天高云淡,碧水白山,那种感动会将所有的激情都压回到心里,发不出声。
这是一种原始的静寂,强大而温和充满了力量感,漫过心头,洗去浮尘,露出血色的心脏。
志皓沿着湖岸线走,视线落在极远的天际,一路无言。而那湖水浓得几乎不会流动,在正午时分高原上独有纯粹日光之下,显出剔透的光芒,一步一景光影幻呈。
也不知这样走了多久,志皓只是凭直觉跟上大部队,忽然听到封清在耳边低呼了一声:“噫,看那边。”
志皓闻声看过去,也看得一怔。
不远处的湖边,一块半人多高的孤石上,有一道穿白袍的背影笔直的站立,那袍子很长,似乎连脚面都盖住,于是便显得人越发的高,像一道经幡竖立在这天地间,边缘被湖水染了一分蓝影,又被烈日所穿透,有一种静寂凝固的美,令人动容。
山穷水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