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是!”郭琦一下子坐直了身形,“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为了蹭进你家才假装害怕的,我是真害怕!你想想看,咱俩要是邻居的话,我还能保持那么一丁点的神秘感,现在住在一起,我所有的坏毛病都让你看见了!这样我几乎就没有胜算了!”
说到这儿,她顿了一下,小小声嘟囔了一句:“虽然不住一起也没什么胜算。”
随即又道:“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这样,可是我又不敢住我那公寓,搬出去的话我没钱,住薇薇家的话……咳,我也觉得不太方便。”
苗薇薇都敢大白天当街强吻她了,能方便的了吗?
郭琦叹了口气,“其实私心里我还是想离你近一点儿,越近越好,我舍不得搬走。总之……哎呀!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我又想和你住一起,又不想和你住一起,又想天天粘着你,又怕你看到我乱七八糟的坏毛病,我,我也很纠结啊!”
郭琦突突突机关枪似的,怼出了这么一大长串,看似逻辑死,仔细一听,倒是头头是道。
因为喜欢所以想靠近,又因为喜欢所以不敢靠近,没毛病。
而听起来极不靠谱的一见钟情,在颜值面前完全不是问题。
郭琦的解释完全说得通,苗薇薇的解释听上去也很逼真,两人的加在一起,倒真像是那么回事。
当一个解释看上去真的让你几乎无法怀疑的时候,它不是真的,就是造假者段位太高高到足以以假乱真。
庄妍认为,郭琦苗薇薇属于后者。
原因很简单。
首先,她不相信自己的颜值已经高到可以让一个女人一见钟情,尤其这个女人连所谓的情场高手都拿不下。
其次,郭琦这个又穷又怂看上去单蠢无害的女人,从机场开始,这一路的演技,足以让她对她刮目相看。
最后,锁骨的吻|痕已经很清楚的证明了一件事,这只披着兔子皮的大尾巴狼,高超的演技绝对不可能只运用了机场到现在这一路,只怕早从她搬进公寓的第一天就开始了,她如果再不对她提起百分百的警戒,那岂不是真要被鸟啄了眼?
庄妍半天没说话,苗薇薇不放心的向前探了探头,扒着驾驶座椅背问道:“我们解释完了,你难道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庄妍面不改色道:“有。”
“嗯?洗耳恭听。”
“你该下车了。”
“嗳?到地儿了吗?”苗薇薇看了一眼她路边建筑,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这好像不是去我家的路,这是哪儿?”
“纬四路。”
“纬四路?你上纬四路干嘛?你这是要去哪儿?”
“机场。”